法院离婚程序怎么走
第一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等材料。接下来是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审理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男方起诉离婚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另行宣判。
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
双方达成协议,签好协议书,带上结婚照和身份证原件去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的过程应该怎么走?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从众法务专职律师 参考网址: /action/resInfo?method=index&key=%E5%8D%8F%E8%AE%AE%E7%A6%BB%E5%A9%9A%E7%9A%84%E8%BF%87%E7%A8%8B&type=
0 关于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办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是否明确、具体。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并颁发离婚证后生效。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等项内容;
2、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的监护及抚养费的承担;
4、探望权的行使;
5、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
6、其他约定。
三、协议离婚程序的办理: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长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批准。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起诉离婚应当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起诉时应当准备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并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小孩的户口登记证明等证据到法院立案。立案时需要缴纳的诉讼费,因为您不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按件缴纳,不超过300元,人民法院会根据您的诉讼请求核定具体的收费金额。律师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实践中,诉讼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您需要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离婚走什么程序?
、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协议人:***,男,汉族,住**身份证号码***协议人:***,女,汉族,住**身份证号码***双方于19**年*月*日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因为****(离婚原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经协商达成了以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生子或生女(*年*月*日出生)由*抚养,抚养费**(或者是:双方无子女,不存在抚养问题)
3、***归女方,***归男方,**债务由**还,**债权归**所有(或者:双方无共同债权和债务)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其它双方互不追究男方:女方: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
2、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起诉状的格式为:民 事 起 诉 状原告:(基本情况)被告:(基本情况)诉 讼 请 求……事 实 和 理 由……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具状人:年 月 日“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事实和理由”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离婚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如果一人不在场或不愿意的话就只能起诉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离婚走哪些法律程序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方式上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对离婚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你的朋友例假出走,法律上视为行为不良,会以另一方的决定为先的。
要离婚应走怎样的程序
决意离婚怎么办
对于婚姻中该如何相处时,婚姻咨询师常会告诫婚姻当事者“婚姻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双方的家庭亦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的稳定。至于婚姻该不该继续维系下去时,更多地还是要考量自己的婚姻幸福度如何,这个婚姻还能否给自己的后半生还来幸福。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在这个婚姻中,你的人格能否完整,如果没有,在我的咨询中,我一般会劝当事人选择离婚,并且是越早越好。拖得越久,人格会麻木,待到对方腻了,要离婚时,这个人的一辈子就算毁了。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建议当事者果断做出离婚决定,并及时请求法律帮助,以多争取自己的权益:
(1)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次家庭暴力,打完之后便向受害方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打了。可一段时间又发作,之后再道歉。这种道歉绝对不可信,那只不过为了防止受害方寻求法律帮助,报警或者向娘家人求助,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受到处罚。很多家庭暴力者,在外人眼里是文质彬彬的一个人,在家里则是百般的刁难与苛刻,常常是他对配偶人格上的极度蔑视,这显然是一种心理上的问题,但却从来不屑咨询师或心理医生的帮助。这种情况,受害方要尽早离开。
(2)酗酒成性,不务正业。这类人对生活失去了斗志,只能凭借酒精的作用来麻醉自己,或是从中找到一丝生活的遐想,却不又愿或不敢投身于创业之中。这些人(常常是男性)的生活完全倚靠配偶的资助,但对于配偶的建议从不听取,再有不顺则可能要暴力相向。
(3)沾染吸毒、赌博恶心,不思悔改。不此恶习者,可能会有一定的事业,甚至在事业上取得一定的成就。早前出于应酬等原因陪同客户需要,沾染毒品、赌博,或是好奇等原因,寻求毒品作用给自己带来精神的刺激。若屡劝不改,不但会毁了自己,对于整个家庭而言,也会是一个灾难。
(4)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此类人对配偶的情感伤害尤其重,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根本没把配偶的人格尊严放在眼里。表面上可能对配偶也不错,也不忘记给家用,以为这样就对家庭承担了责任。在外面,出于性的满足等原因,既出于面子上的原因不想离婚,又想把持住外面的女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遂作出结婚的承诺。有的会隐瞒对方,自己还有家室的事实,有的即便对方知道了,也会以马上要离婚来敷衍。
对于出现上述四类情形的,要极早做好离婚的准备。当然,也有可能出于其他原因,感觉婚姻确实没有维系的必要。这要出于一个理性的角度来考量,而不是意气用事。下定离婚的决心后,从以下四方面来实施离婚方案:
自行协商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对各方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是一个最佳的选择,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值得的。
[2]毕竟卷入离婚的份争中,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与精力成本。省下这些时间与精力,获得一份轻松、愉悦的心情,既能减少离婚给自己日后的新生活的影响,又能静心地从事自己的事业,挣回这些让出的财产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者不知如何协商的时候,及时地寻求婚姻法律及婚姻情感专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如若是此类专家既精通于婚姻法律,又懂得婚姻情感的调节,则更好。现实中,陷于离婚困扰者往往会先寻求婚姻情感的疏导,在婚姻调整效果不佳,或必须面临离婚时,又要另行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在时间上会错过很多良机。
之所以要寻求专家建议,是因为很多面临离婚者对于离婚的一些问题不能有清晰的认识,可能纠缠于一些不必要的细节末节中,或是对财产的分割上有错误的理解。比如,有的人会有这样的认识,谁先提出离婚,谁在财产分割上就会不利;或者是如,双方的结婚证都遗失了,没有办法办理离婚登记;提出离婚后,不知该如何进入下一个婚姻生活,所以不敢离婚,等等。这此问题,对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婚姻情感、法律专家来说,都是不难解决的问题。
准备搜集过错及财产证据在自行协商没有可能的情况下,或者是为辅助协商,但对于财产分割没有底时,应在婚姻律师的指导下搜集过错及财产证据,以利于商量的达成。有的时候,当事人只求离婚,在财产上的分割要求不高,在此时,若能明确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数据,并表明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时,往往会有利于商谈的达成。
在证据的搜集上,特别是过错证据的搜集,很多人会直观的求助于一些调查公司。对于调查公司的定位及证据可行性,笔者曾应相关媒体的采访作出过解释,最重要的是慎重为宜,并且要考虑取证的目的在哪里。具体可参照本书第六章的内容。而对于财产方面的证据搜集,亦可参照本书第三章中关于财产的隐匿及转移应对策略中的方案实施。
起诉之前再作调解在自行协商无果之后,在婚姻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了相关的证据搜集工作,准备充分后起诉之前,仍可再作调解的尝试。笔者之所有一再强调调解,并且在实务中也力争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主要是基于婚姻矛盾的特殊性。它发生在两个非常亲密的当事人之前,而这个矛盾又牵涉了大量的亲属在内,若能友好解决,不但利于将矛盾降低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亦使得后期的钱款的执行,房屋、车辆等不动产的更名手续能够顺利办理。不致因矛盾扩大后,造成其他的不便。
即便是前期因对方当事人一些原因,或者是基于谈判策略上的原因无法谈妥,但经过前期的努力后,双方在法庭上的对立情绪会削除不少,也利于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即便仍有差距,判决之后的执行上,也能更方便些。如若涉及到小孩的抚养问题,则更是如此
办离婚手续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