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结婚离婚必须走哪几步法律程序

该怎么走 9

怎样协议离婚?具体有什么法律途径要走?办理哪些手续和协议?

73"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离婚需要走那些程序才能办完?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协议离婚,即你们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了约定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就是通过递交起诉状到法院请求离婚。协议离婚比较快,如果诉讼离婚,涉及到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任何一个问题复杂,法院要判决的,如果任何一方上诉,还要等待二审结果才能完成。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走法律程序?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应当向法院起诉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协商离婚有怎样的法律程序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 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 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 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1]。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
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离婚,需要走什么样的司法过程,需要具备那些相关的材料?


1、以感情破裂为由写诉状,然后去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立案。


2、需要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对方的户籍证明等,这些材料搜集不了的话,可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找位律师,让律师帮着去办理。


3、离婚可能会需要两次立案开庭,这个过程大约1年左右,律师的费用大约在3000元左右。

结婚离婚必须走哪几步法律程序


一、结婚的程序。


1、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 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 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 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以及当事人的婚姻是否是自主、自愿进行审查。


3、登记。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即发给结婚证书。


二、离婚。


1、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 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 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 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


2、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否完全自愿,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上有无纠纷,等。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 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 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男方服刑满一年没有?

没满一年就在你所在地起诉,满了一年就在男方服刑的地方起诉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

离婚的法定形式只有两种:


1.登记离婚(即夫妻双方先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后,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式简单高效,双方拿到的是“离婚证”);


2.诉讼离婚(即在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这种方式程序复杂一点,双方拿到的是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离婚证和生效后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对解除婚姻关系具有同样的法律力。

结婚之后,若没经过以上两种方式,婚姻关系永远不会自动解除(当然还有特殊的情况就是一方死亡或者失踪,那得另行讨论)。

结婚离婚必须走哪几步法律程序


一、结婚的程序。
1、申请。<>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 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 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 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根据<>规定的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以及当事人的婚姻是否是自主、自愿进行审查。
3、登记。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即发给结婚证书。
二、离婚。
1、申请。<>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 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 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 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
2、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否完全自愿,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上有无纠纷,等。
3、登记。<>第十六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 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 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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