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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朱玉霞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2020年3月3日星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艾派克微电子”)变更为艾派克微电子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极海半导体”)。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3,221股。
其中集成电路基金认购股份24,402,147股,珠海玫澋认购4,880,429股,吕如松认购4,880,429股,赛纳科技认购2,440,21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9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566,164.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433,834.13元。
截止2015年9月2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72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5年9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24号文《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资评报(2015)沪第0181号”《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印机耗材业务资产组价值评估报告》,赛纳科技持有的耗材资产组收购价为人民币2,250,000,000.00元,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支付耗材资产组的全部收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49元,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09,663股。
根据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上述耗材资产组已于2015年9月23日完成交割手续。
2015年10月8日,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的109,809,663股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8.2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1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 元) 元) 1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 50,000.00 5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22,143.38 22,143.38 合计 72,143.38 72,143.38 (三)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进行调整,同意公司新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由于变更的“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核高基课题同属公司重要经营计划和战略布局,在原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核高基课题的研发资源和技术成果可应用于原募投项目中,为提高研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论证,管理层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艾派克微电子。
原“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变更后,该项目投资规模调整为18,060.54元。
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新增募投项目“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为31,939.46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5月23日,公司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经上述变更后,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 18,060.54 18,060.54 2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31,939.46 31,939.46 3补充流动资金 22,143.38 22,143.38 合计 72,143.38 72,143.38 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316.2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6,827.17万元,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733.13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人民币4,905.96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人民币1,434.19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3,471.77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号 (万元)金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1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 18,060.54 18,060.54 10,673.36 2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31,939.46 31,939.46 2,499.47 3补充流动资金 22,143.38 22,143.38 22,143.38 合计 72,143.38 72,143.38 35,316.21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艾派克微电子,本次变更为艾派克微电子全资子公司极海半导体,本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极海半导体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 珠海市橫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8710(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汪栋杰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48CKY1J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种类IC、IT产品及配件;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测试及销售;提供IC、IT、集成电路方面的技术服务和软件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 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影响(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极海半导体。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仅涉及“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相关审批程序2020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0年3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info)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 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的相关资料,获悉赛纳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1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解除质押股数 大股东及
(股) 致行动人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解除日期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赛纳科技 是 126,000,000 2019年7月29日 2020年3月2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 25.796% 2019年7月29日,赛纳科技将其持有的126,000,000股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用于融资需求,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2020年3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赛纳科技所持有的126,000,000股股票已完成解除质押。

2、本次解除质押的原因本次解除质押的原因主要是应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将质权人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更换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488,443,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32%。
本次解除质押后,赛纳科技持有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合计234,995,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8.111%,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8%。

二、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赛 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的相关资料,获悉赛纳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被质押,该等股份的用途为融资需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是否为第一大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赛纳科 是 技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1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质押开始日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期 质权人占其所持 用途 股份比例 126,000,000 2020年3月2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5.796% 融资需求 本次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0年3月2日起至赛纳科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2、本次质押的原因本次质押的原因主要是应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将质权人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更换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488,443,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5.932%,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60,995,000股,占总股本的33.947%。

二、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20年3月11日(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8、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info)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1.01选举杜未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选举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选举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1.01选举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02选举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议案1、2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0票。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1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 1.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1.01选举杜未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选举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选举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2.01选举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02选举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
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2020年3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3、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联系人:黄可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84499759电子信箱:dshbgs@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1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
(3)人 议案 1.01 选举杜未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
(2)人 的议案 2.01 选举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 股东代表监事 2.02 选举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 股东代表监事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为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1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通知,获悉李振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占其所或第一大股东及质押股份持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数量(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振国 是 35000000.95%0.40%2018-04-112020-02-28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35000000.95%0.40%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2月28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累计质押数占其所 名称(股) 例 量(股)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占已质未质押股占未质押押股份份限售和股份比例 比例冻结数量 李振3679828542.33%33043999489.80%38.01%27598714083.52%
0 0 国
4 合计3679828542.33%33043999489.80%38.01%27598714083.52%
0 0
4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系因李振国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3、李振国先生质押的上述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李振国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与质权人协商延期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1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6,以下简称“原通知”), 经公司核查,需对原通知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的表格中“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列 的格式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通知中表述: 备注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可以列投打票勾的栏目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案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应选人数
(3)人 1.01选独举立杜董未事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2独选立举董刘事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3独选立举董余事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2.00关议案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应选人数
(2)人 2.01东选代举表周监鲁事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2.02东选代举表李监忠事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2、更正后表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应选人数
(3)人案 1.01选举杜未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3选举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应选人数
(2)人议案 2.01选举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 东代表监事 2.02选举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 东代表监事 选举票数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092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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