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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朱玉霞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8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798.96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155,797.20元,含税物业费为人民币71,906.40元。
租期一年,共计12个月。
鉴于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11月3日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续租24个月,租金及物业费等条件不变。
本次交易两年租金合计3,739,132.80元,两年物业费合计1,725,753.60元,总计5,464,886.4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有关《写字楼续租合同》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电器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493)的全资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黄光裕家族;同时,国美电器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1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均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已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已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3)注册号:17U
(4)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80号1205室
(5)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8)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商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卫生间用具、小饰品、电子产品、花卉、日用杂货;仓储保管;装卸服务;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从事拍卖业务。
(该公司2004年4月20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4年4月20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拍卖业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以及从事拍卖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为中国鹏润管理有限公司、宏希投资有限公司、海洋城国际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家族
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是中国最大的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连锁企业,从1993年始,国美电器统一门店名称、统一商品展示方式、统一门店售后服务、统一宣传,建立起低成本、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形成中国家电零售连锁模式的雏形。
2004年6月7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在海外上市的家电连锁企业。
成功进入上市公司平台,不仅拥有融资能力,同时也标志着以国美为代表的中国家电连锁企业成为公众型社会化企业。

3、财务数据: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9,469,755,070.98元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596,198,090.2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6,867,858,490.06元。

4、关联关系说明国美电器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493)的全资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黄光裕家族;同时,国美电器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鹏润大厦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
本次公司继续租用第22层06/07号房间,建筑面积为798.96平方米。
合同期限两年。
总计费用为5,464,886.4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根据国美电器提供的书面文件,参考国美电器对其他承租人的定价标准协商定价。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期限:2020年11月4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止,共计24个月。

2、合同标的: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的“鹏润大厦”第22层06/07号房间,建筑计租面积为798.96平方米。

3、租金标准:所租物业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95元/月/建筑平方米(其中不含税租金标准为185.71元/月/建筑平方米,增值税为9.29元/月/建筑平方米),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90元/月/建筑平方米(其中不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4.91元/月/建筑平方米,增值税为5.09元/月/建筑平方米),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85元/月/建筑平方米。
乙方所租物业租金金额为人民币155797.20元/月,物业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71906.40元/月。

4、乙方应于2020年10月25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差额,即人民币0元。
本协议未涉及事项按照《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编号:DSZL-201910-B2206/07-ZHY)执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是在原有租赁合同期满后进行的续租,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存在交易的必要性;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及该楼盘现行租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135,404.53万元。
关联方名称人 关联方关系说明 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元) 北京万盛源物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收取我司物业费 634,513.19 北京万盛源物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收取我司车位费 104,328.00 北京万盛源物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收取我司保洁费 32,833.2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租赁我司房产 3,305,840.76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收取我司房租 683,110.80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收取我司房租 1,374,778.58 小计 6,135,404.53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房屋租赁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运营和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写字楼续租合同》(拟签署);
4、国美电器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8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关村 股票代码 00093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志宇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电话 010-57768018 电子信箱 investor@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64,975,280.04 1,030,283,430.07 -2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21,740.41 63,614,359.26 -80.94% 归损益属的于净上利市润公(司元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8,133,093.12 33,851,284.93 -75.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2,060,303.68 92,349,279.43 21.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1 0.0845 -8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1 0.0845 -80.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2% 3.82% -3.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90,280,413.84 3,582,049,241.72 -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83,593,757.35 1,671,472,016.94 0.7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666 报有)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数量 公国司美控股集团有限境内非国有法人27.78% 209,213,228 质押 202,216,326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37% 55,500,355 中有限央责汇任金公资司产管理国有法人 2.92% 22,008,400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90% 21,815,108 香公司港中央结算有限境外法人 0.84% 6,356,559 中促进关中村心高科技产业国有法人 0.66% 5,000,000 5,000,000 杨春生 境内自然人 0.64% 4,793,507 唐荣松 境内自然人 0.45% 3,410,115 徐渼林 境内自然人 0.42% 3,173,900 滕荣松 境内自然人 0.35% 2,630,942 上述股
东关联关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
除上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述法》情中形规外定,未的知一公致司行前动十人名。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普通证券账户持股:3,200,00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52,300,355股。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21,815,108股。
杨春生,普通证券账户持股:1,266,40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3,527,107股。
徐渼林,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3,173,9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
开年以来,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对我国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并与周期性经济波动叠加构成了强劲的经济下行压力。
面对如此复杂严峻的局面,我国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分析形势,在危机中看新机,于变局开新局,提出实施扩大内需的发展战略,补齐短板,拉动供给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稳住了经济基本盘。
医药行业,上半年新冠疫情的突然来袭,导致紧张的线下医疗资源和难以满足的常规疾病就医需求形成巨大瓶颈,为“互联网+医疗服务”创造了特殊的发展机遇。
2020年3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随着“互联网+”医保支付制度探索的不断深入和落地实施,围绕慢病、重大疾病长期用药的需求,未来医药行业长期发展的趋势将是线上、线下的全面覆盖,获得医保支持的线上渠道将迎来一定程度的红利期。
医药行业必须抓紧机遇,调整、探索并推进新的业务发展思路。
口腔护理品行业,随着我国居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口腔健康状况,在口腔健康方面的消费也呈现出了不断增长的趋势,未来口腔护理行业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
养老产业方面,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剧,养老产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新需求。
在老龄化加剧、国家政策利好的大背景下,“银发经济”开始崛起,养老产业市场蕴含着诸多机会和巨大潜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钟民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7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8月7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0年8月1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
会议应到董 事9名,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到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没有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 在异议。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082。

二、《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

三、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续签写字楼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回 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 电器)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798.96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 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155,797.20元,含税物业费为人民币71,906.40元。
租期一年,共计12 个月。
鉴于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11月3日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续租24个月,租金及物业费等条 件不变。
本次交易两年租金合计3,739,132.80元,两年物业费合计1,725,753.60元,总计5,464,886.40元, 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有关《写字楼续租合同》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电器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493)的全资下属公司,实际控 制人系黄光裕家族;同时,国美电器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 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 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1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 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已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8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8月7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0年8月1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
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 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082。

二、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 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info. )。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83债券代码:128052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公告编号:2020-08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142,401,4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7.700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134,221,4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5.5350%。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180,000股,占公 司全部股份的2.165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139,3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9491%。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42,4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42,4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42,4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程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42,4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0-05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八大处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的通知,八大处持有公司股份 14,05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2月 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八大处 持股5%以上股东 14,050,050 7.03% 合计 — 14,050,050 7.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八大处于
2019年9月8日与FinstoneAG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八大处受让股数 为20,05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
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11月7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工作。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过(减股持)股份数量不超份拟的减持比股例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拟股本减比持例股份数量占公司总减持方式 八大处 2,000,000 14.23% 1% 集中竞价 合计 2,000,000 14.23% 1% —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八大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八大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八大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需增加“9:15-9:25”时段,具体涉及以下两部分:
一、更正前内容:
1、“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2、“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更正后内容
1、“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2、“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除上述需要更正的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后的公告全文附后,请参阅。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提案1:关于公司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提案提案2: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提案3: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提案4: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上提案1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提案
3、提案4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41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西山煤电 股票代码 00098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振涛 王晶莹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
318号 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318号 电话 0351-6211511 0351-6217295 电子信箱 zqb000983@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报告期 zqb000983@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150,932,327.42 16,932,701,502.82 -1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84,478,588.42 1,268,493,924.12 -14.51% 归损属益于的上净市利润公(司元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061,690,529.49 1,280,255,649.14 -1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77,301,170.82 3,639,446,012.72 -6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47 0.4025 -34.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47 0.4025 -34.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7% 6.30% -1.1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6,342,738,617.79 65,113,270,693.46 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503,467,047.55 20,452,977,782.04 5.14%
3、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本报告期每10股送3股红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15120万股,变更为409656万股,增加94536万股。
按原股本315120万股计算,报告期每股收益为0.3442元/股,同比下降14.51%。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8,673 报先股告股期东末总表数决(权如恢有复)的优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 山有西限焦责煤任集公团司国有法人 54.40% 2,228,479,641 香有港限公中司央结算境外法人 1.74% 71,190,806 中股国份有证限券公金司融国有法人 1.61% 65,753,30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国有法人公司 1.37% 56,126,850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国有法人公司 1.33% 54,420,798 李清生 境内自然人0.61% 25,175,213 #潘秀琴 境内自然人0.55% 22,508,985 太业原有市限公杰司森实国有法人 0.49% 19,962,280 全一国一社七保组基合金其他 0.48% 19,500,000 太服原务西中山心劳动国有法人 0.36% 14,650,610 太原市杰森实业有限公司和太原西山劳动服务中心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
未知其余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动的说明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无持有公司5%股份 以上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XX证券公司 说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17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收到一笔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050万元,其中,根据申报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获得本次政府补助922.72万元,具体如下: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6〕193号),由雪人股份与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苏州贝得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厦门市银河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的“智能化天然工质压缩机和互联网+在海洋水产品加工设备中的应用与产业化”项目被列入福州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库。
该项目将获得政府补助款上限为2,5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5月26日,公司累计收到该项目的政府补助资金1,45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全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500万元,根据联合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累计获得该项目的政府补助2,268.96万元,上述款项将用于公司开发智能化天然工质压缩机与互联网+的应用技术、应用在海洋水产品加工设备的生产线等。
提供上述项目的补助主体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本次政府补助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均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获得款项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922.72万元的政府补助款中,其中12.31万元资金奖励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10.41万元政府补助用于购买科研仪器设备,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上述政府补助30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31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其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10.41万元,计入递延收益,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约为118.56万元。

4.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最终结果为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 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C77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公司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提案 √ 2.00 提案2: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 3.00 提案3: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4.00 提案4: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 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
2020年9月1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4、会议联系方式:陈勇(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144;电子邮箱: chenyong@);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月17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 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 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9 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提资建案设1:合关同于》公的司提整案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 2.00 提案2: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 3.00提限公案司3:借关款于暨向关湖联南交财易信的金提融案;控股集团有√ 4.00提基金案暨4:关关联于交出易资的参提与案设立健康产业投资√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7西煤01 112573 2日017年08月242日022年08月24220,000 4.90%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7西煤02 112581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2日017年09月062日020年09月0680,000 4.88%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负债率 63.37% 64.44% -1.07%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95 7.94 -12.47%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半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山西焦煤“1126”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企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董事会恪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积极发挥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基本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1.5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8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51%;每股收益0.2647元。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情况表 2020年上半年产量 2019年上半年产量 同比增减率(%) 原煤(万吨) 1349 1482 -8.97% 洗精煤(万吨) 519 612 -15.20% 电力(亿度) 103 98 5.10% 供热(万
GJ) 1675 1992 -15.91% 焦炭(万吨) 214 213 0.47% 焦油(万吨)
6 6 0.00% 2020年上半年销量 2019年上半年销量 同比增减率(%) 商品煤销量(万吨) 1038 1302 -20.28% 其中:焦精煤 95 117 -18.80% 肥精煤 167 189 -11.64% 瘦精煤 85 102 -16.67% 气精煤 145 188 -22.87% 原煤 76 116 -34.48% 洗混煤 451 572 -21.15% 电力(亿度) 95 90 5.56% 供热(万
GJ) 1675 1992 -15.91% 焦炭(万吨) 208 213 -2.35% 焦油(万吨)
6 6 0.00% 报告期内分煤种情况表 项目 2020
年上半年平均售价 2019年上半年平均售价 同比增减率 焦精煤 1019.42 1084.62 -6.01% 肥精煤 1238.78 1222.86 1.30% 瘦精煤 752.91 809.15 -6.95% 气精煤 661.24 694.41 -4.78% 原煤 227.59 289.89 -21.49% 洗混煤 417.27 487.16 -14.35% 商品煤综合售价 645.42 679.47 -5.0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983证券简称:西山煤电公告编号:2020-040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0年8月3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
会议由董事长樊大宏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报摘要详见公告2020-041)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述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3名关联董事郭文仓、李健、徐俊明回避表决,由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汝捷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本次解除质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第一大股东及其一押股数(万股份比例本比例 起始日 致行动人 股)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林汝捷是 1,300 8.87% 1.93% 2016-08-042020-08-12份东有北限证公券司股 林汝捷是 4703.21%0.70%2018-04-202020-08-14份东有北限证公券司股 合计 - 1,770 12.07% 2.63%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持股数量称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所 情况 情况 累计质押 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份 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份限售和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占未质押 冻结数量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林汝捷14662.85 21.75%6901.9347.07%10.24%3863.9655.98%7133.177591.91% 陈胜 1151.8446 1.71%
0 - - - - - - 合计 15814.694623.46%6901.9343.64%10.24%
二、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7日 3863.96 55.98%7133.177580.0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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