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跨境网购:哪些平台“霸王条款”多,海淘网站哪个好

网站 0
A4财经要闻·财讯 2017年3月14日星期
编辑中心主任:孙小伟责编:章立莎美编:郝宗耀审校:刘璇电话:68068368 青 岛财经日报 聚焦跨境网购:哪些平台“霸王条款”多七天无理由退货“3·15”正式实施国内首份“海淘平台格式合同审查报告”昨发布 本报讯(记者高向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昨日,国内知名“互联网+”智库、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6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这是国内跨境进口电商行业首份针对用户格式合同审查报告。
报告对聚美优品、洋码头、丰趣海淘、网易考拉海购、达令、小红书、海蜜7家国内知名独立跨境电商平台的用户格式条款进行了逐一合规性审查。
本次合规审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外聘特约研究员、专职律师进行审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实体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安全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等网络法,从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文字用语的恰当性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不少海淘平台竟规定不支持“7日无条件退货” 消费升级的趋势下,以中国中产阶级为主的消费者对海外商品有强烈的需求,跨境网购成为海外消费的重要方式。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平台共接到的全国网 络消费用户涉及电商投诉数量同比2015年增长14.78%。
其中跨境电商投诉占比为11.52%,与2015年7.53%的投诉占比相比上升明显。
自今年3月15日起,《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但跨境网购的退货难问题一直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其中丰趣海淘、海蜜明确规定购买商品不支持7日无条件退货,达令则规定内衣、食品和化妆品类商品不享受退换货服务,建议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前仔细阅读购买条款,谨慎下单。
记者了解到,在众多消费者投诉中,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投诉较为普遍的问题,既包括当当网、优购网、1号店、乐视商城等国内电商平台,也包括小红书、Hai360海外购、达令等跨境进口电商。
聚美优品、海蜜、丰趣海淘问题条款数居前列 审查结果显示,在用户条款审查中,聚美优品涉及问题有14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20条,违规综合排名第
一,其次为海蜜、丰趣海淘、洋码头、达令、小红书、网易考拉海购,其中网易考拉海购违规情况为最好。
无独有偶,《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网易考拉海购用户满意度最高,综合用户满意度在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排名第
二,且用 户格式条款问题最少。
聚美优品用户格式条款涉及问题及 对应条款数均为最多,在《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中,聚美优品疑似售假等问题突出,建议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海蜜、丰趣海淘、洋码头、达令、小红书在用户格式条款方面问 >>题较多,建议用户谨慎下单。
分析 合同陷阱无处不在 为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作为我国首部电商监管立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副组长编写单位、国家工商总局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体系建设课题承办单位,10年来致力于为帮助全国电商用户解决经营和消费过程中的法律纠纷问题,维护广大电子商务用户和企业,以及传统品牌知识产权等合法利益。
退货“难于上青天” 记者了解到,产生消费投诉的根本原因为电商平台提供的合同藏“陷阱”。
虽然电商平台从用户开始就有合同条款,但由于某些条款提示不明显、合同篇幅冗长、无加粗加大关键性文字提示、专业化程度高,消费者由于专业限制等因素大多只能点击“是”或“否”,很难通过对话与平台沟通合同内容、格式。
一旦遇到投诉,消费者就容易掉进商家设计的“陷阱”,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说。
记者了解到,这些合同纠纷的出现,既有立法、监管尚未完善的原因,也有消费者怕麻烦放弃维权的纵容,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部分电商企业缺乏诚信的表现。
具体原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专家认为如下: 第
一,目前国内仍然还未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电商的经营行 为,立法的空白,得以让电商在合同设置上不受限制。

二,网络购物等新兴产业目前还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机关来维护市场稳定。

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设置消费陷阱反映的是商家对用户的不负责任和急功近利。
有良知的电商企业,应该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周到贴心的合同服务,而非以此挖坑来欺骗、隐瞒。

四,部分消费者在遭遇合同陷阱后,没有强烈维权意识,也让企业在设计合同上有了更多的侥幸心理。
纵容电商平台格式条款“陷阱”继续发生,对电商生态发展势必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进一步强化电商的信息披露义务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消费者自身也要加强维权意识,这也是促进行业向好发展的重要一步。
记者高向军 2016全国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违规榜 网络消费投诉举报近年增速较快 市工商局昨日约谈电商企业 本报讯(记者初小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昨日,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局召开全市主要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全市19家电商企业参加,通过约谈的形式,商家进一步学习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
约谈会对电商企业落实《办法》规定提出明确要求,督促电商企业自觉履行经营者义务,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消费环境。
约谈会指出,“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既是《办法》的亮点,也是近期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统计显示,青岛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去年7月11日并线前受理咨询79359件、投诉20260件、举报4041件,同比上升50%、10%、5%。
其中网络消费投诉举报965件,虽然占比不大,但增长速度较快。
涉及“七日无 理由退货”投诉居前的商品包括:手机数码、家用电器和电脑及配件等,经营者与消费者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方面的问题,主要在适用范围、退货时“商品完好”的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从而引发消费争议。
约谈会要求,电商平台需要畅通投诉渠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积极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公示受理消费者投诉途径,并利用投诉服务电话、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通讯等多种方式,及时受 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建立和完善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提供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通过与平台内业户签订投诉赔偿先付协议,及时进行先行赔付;强化平台内业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星级评定制度和公示制度,引导平台内业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使恶意商铺、失信者和侵权者得到应有的惩戒,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哪些商品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以下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 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五台公平秤中山路“站岗” 本报讯(记者董乔志)记者昨日从市南区获悉,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市南区文明办、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在中山路百盛广场,共同举行“倡导公平竞争,打击欺诈宰客”专场宣传活动。
此外,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弘扬老城区的文化旅游特色做出贡献,市南 工作人员正在更换公平秤。
记者马艺峰摄 区市场监管局对中山路辖区原有四台公平秤更新换代,并在游客集中的劈柴院游客服务中心新加装一台公平秤。
五台公平秤具体位置为中山路15号(公交车站边)、中山路67号(悦喜客来门外墙上)、中山路106号(派出所外墙上)、中山路172号(宏韵盛海产品店 外墙上)、中山路劈柴院游客服务中心。
中山路市场监管所所长张英刚说:“为了倡导公平竞争,打击欺诈宰客的经营行为,希望这些公平秤能时刻警示经营者诚信经营,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弘扬老城区的文化旅游特色做出贡献。
” 商超购物警惕“被差价” 本报讯(通讯员周丽红叶发权)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多位市民投诉,反映在商场超市购物时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
日前,消费者宿女士在某商场花499元购买了一双皮靴,回家后发现其商品吊牌上标注的售价仅为469元。
与商家协商不成后,消费者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经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道歉,退还商品差价30元。
对于这种“售价”和“标价”不等的现象,有的超市解释为“有些商品在促销期间的确有价格 优惠,但活动期满后电脑上恢复了价格,而商品上的价格标签未更换,便会导致顾客在价格上的误解。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后,要避免“被差价”,一是要记着所选商品的货架标价,以便与收价对照;二是在收银处结账时要特别注意收银员是否重复扫描;三是打出小票后,要当场核对商品件数、单价、总价等,如果发现疑问,一定要当场向收银员提出,权益受损与商家协商不成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崂山区开展“3·15”集中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盛军通讯员宋巧圆)昨日,崂山区消保委、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大润发超市崂山店(劲松七路)广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约2000多名消费者参加,相关部门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解答消费者咨询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真假商品鉴别及“你送样我检测”等便民服务活动。
高新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升温”办卡突破800张 本报讯(记者宋大伟)随着天气日渐转暖,市民骑行锻炼的兴致浓厚起来。
近日,高新区租骑公共自行车的市民增多,租赁点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据交运公共自行车租赁有限公司统计,从年后开始,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办卡人数不断飙升,目前已突破800张。
据青岛交运公共自行车租赁有限公司数据显示,进入春季,前来办租赁卡的市民已经突破800余人,公共自行车单日租还量明显上升,上个月每辆自行车每天最低使用周转次数仅为2次,现在每天周转使用次数已上升到6次。
记者了解 到,前来办卡的市民大多是因为天气逐渐回暖,骑自行车出行不仅方便还可以锻炼身体。
正在办卡的车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乐融路那边的人才公寓,冬天天冷每天都要走出二三百米去坐公交车上下班。
现在家门口就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公司附近也有点,对他来说非常方便。
而且天气也暖和了,骑自行车上下班不仅方便还能锻炼身体,一举两得。
气温逐渐回暖,像车先生这样选择公共自行车出行的市民也在不断增加。
交运公共自行车租赁有限公司也呼吁更多的市民参与到绿色出行中来,为城市增添一份绿色。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封满楼)为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我省启动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最高资助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其中,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
2017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 学术交流活动。
2017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
2017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负责受理审核本市范围内(含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济南负责市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时交设站单位审核。
海大海水养殖培训项目获资助 本报讯(记者尹为鉴通讯员呼双双)日前,记者从中国海洋大学了解到,国家科技部批复了2016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名单,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副教授祁自忠申报的“国际可持续海水养殖技术国际培训班”项目获得资助。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作为本次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中唯一的一项海洋领域培训班,充分体现了学校在海洋与水产学科的优势。
该培训班即将在2017年4月中国海洋大学主办的“中国—东盟水产教育网络校长论坛暨海洋与水产科技研讨会”期间正式宣布启动,将成为海大深入推动与东盟水产教育网络合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活动。
谈及培训班的意义,祁自忠表示,中国海水养殖技术的快速发展实现了中国渔业生产“由 捕转养”的历史性转变,并成为国际渔业大国中唯一一个养殖总量超过捕捞总量的国家。
同时,现代海水养殖业已成为提高渔民收入、减少贫富差距的农业产业。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是全球主要的渔业生产国,其政府、科技界和产业界对中国先进、适用的现代海水养殖技术有着急迫需求。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祁自忠表示,面向东盟国家开展的国际可持续海水养殖技术培训,将实现中国海洋大学特色学科优势与东盟国家需求的有效对接。
通过理论讲授、技术实践、现场实习综合培训的方式,培训一批东盟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家掌握中国先进的藻类养殖、生态养殖等现代海水养殖技术,对加强南海周边国家的科教合作,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与教育密切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云南路市场监管所多种形式组织“3·15”系列活动 3月10日上午,云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悦喜客来云南路商场门前举行了以“学雷锋,送温暖,帮你解忧,祝你维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市民的维权意识,并为群众提供一些生活上的便利。
活动中,市民群众们踊跃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活动效果。
活动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重点宣传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的义务、发生消费纠纷后解决的途径以及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处罚规定。
通过云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现场解答和发放相关维权材料,增强了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并解决了消费者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疑虑。
活动现场采取了有奖竞答,通过与市民的互动,更加深了对消保法的了解和应用。
活动中伴随着宣读市南区十大消费警示案例,通过百姓身边周围发生的真实案件,让市民消费者切实的感受到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主动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让广大消费者们看到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在为广大市民朋友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而做出的努力。
现场组织义工践行雷锋精神,义务为群众 做好事。
其中有眼镜清洗、免费理发、修理手 表、修理皮鞋等义务帮扶活动,得到市民朋友的 一致肯定和赞扬。
在“3·15”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际,云南路 市场监管所秉承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 务社会和谐的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 的理念,大力整顿市场消费秩序。
通过广泛宣 传,采取一系列活动措施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 合理、健康、文明、守法消费意识,更好地促进经 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和谐的经营消 费关系做出努力。
云南路市场监管所

标签: #飞机票 #网络收音机 #视频剪辑 #网站 #可以下载 #稿费 #网络电视 #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