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二〇二〇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接受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捷科技”、“发行人”、“公司”)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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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WellJoint(Shanghai)TechnologyCo.,Ltd.4,950万元周大志 注册日期 2011年4月21日 注册地经营范围邮政编码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1幢孵化楼南楼204室 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信业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计算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030 电话 021-33255502 传真 021-33255555 互联网址 电子邮箱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电话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ir@ 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许瑾电话:021-33255502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企业联络中心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及服务,主要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联络中心系统解决方案,包括以慧捷WellCloud云为基础提供云端部署的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及服务、以小慧对话分析平台为基础提供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以及针对本地部署的系统集成及服务。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综合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涵盖通信交换技术、联络中心云平台技术、智能语音分析技术、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及联络中心集成技术的核心技术体系,并结合突出的产品化能力,实现了技术的应用落地,打造了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软件平台和产品。
公司凭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场景落地能力,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2019年度 3-1-3-
2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信息化服务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银行、保险等金融科技领域。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及项目实施经验积累,以及对客户业务场景、个性化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持续打磨产品和服务体验,有效助力客户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获得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的充分认可。
公司的WellCloud云联络中心在2019年第十五届“金耳唛杯”评选中荣获中国最佳客户中心、“卓越技术产品奖”;小慧机器人智能语音解决方案荣获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颁发的“2018-2019年度中国客户联络中心解决方案示范案例奖”。
在2020年初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充分发挥云联络中心可分布式扩展和小慧机器人可无人化自动执行特定联络任务的技术优势,为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华保险、亚太财险、天安财险、华安保险等扩充部署居家远程座席,协助企业维持客户服务工作正常运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得到客户的高度赞扬。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工信部科技司“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效用、协力抗击疫情”的倡议,小慧机器人入选上海人工智能发展联盟发布的“人工智能企业疫情防控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录”,可服务于上海地区的各类医院、社区及楼宇需求,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1、核心技术发行人坚持以自主研发为发展动力,围绕联络中心各类业务场景,综合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涵盖通信交换技术、联络中心云平台技术、智能语音分析技术、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及联络中心集成技术的核心技术体系,实现了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应用。
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如下图所示: 3-1-3-
3 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 核心技术名称 号 1软交换平台技术2CTI通信控制技术3IVR解释器技术4录音控制技术5自动外呼管理技术6预测外呼技术 对话文本专用的对话信息数7据表达形式和分析算法 8基于流处理的实时分析算法9智能语音质检技术 基于全局目标的多轮对话管10理技术 多层次语境上下文的语义理11解和信息提取技术 12联络中心软电话集成技术13联络中心实时监控技术14联络中心集成报表技术
2、研发水平 技术类别通信交换技术联络中心云平台技术 智能语音分析技术 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联络中心集成技术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 创新类型 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 公司依托多年自主研发经验,建立了高效的研发模式,实现了涵盖研发需求分析与决策、研发执行和应用推广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公司设有技术和研发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技术研发规划、执行和监督管理。
公司在上海、北京设有研发 3-1-3-
4 中心,根据技术和研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研发规划具体制定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云计算、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研发为主要方向,同时对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技术不断优化升级。
公司获得的重要奖项和荣誉如下: 序号12 奖项/荣誉名称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2021)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理事单位 授予时间2020年2月2019年12月 32心01解8-决20方19案年示度范中案国例客奖户联络中2019年12月 4“金耳唛奖”中国最佳客户中2019年10月心、“卓越技术产品奖” 5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2019年10月 6上(2海01市8-“20专19)精特新”中小企业2018年1月7第赛四区届)中企国业创组新优创胜业奖大赛(上海2015年10月8上新资海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2015年8月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授予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客户世界机构(CCMWorldGroup)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80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资产总额(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资产负债率(%)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11,015.92 8,472.19 23.09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7,846.47 6,459.02 17.68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7,801.27 5,533.82 29.07 营业收入(万元) 12,456.12 8,443.08 8,480.37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3,444.403,444.403,190.04 0.70 1,715.761,715.761,501.20 0.35 1,010.141,010.14 940.640.24 3-1-3-
5 稀释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五)主要风险 0.7046.322,887.031,210.6711.28 0.3528.58-770.69790.5511.73 0.2421.181,274.27 10.21
1、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57%、73.17%、65.42%。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市场开发战略、下游银行客户集中度等因素有关。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国内较为重视客户体验和金融科技投入的金融机构。
公司通过产品与服务的技术耦合、系统嵌入等方式与客户信息系统进行高度关联,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发生经营调整或风险,从而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招商银行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50%、40.28%、48.40%。
招商银行历来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对金融科技投入较多,尝试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意愿强烈。
公司与招商银行合作符合公司市场开发战略,亦通过与招商银行的合作建立了在金融领域的灯塔效应。
如果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和服务不能持续满足招商银行需求,或者招商银行受政策、技术替代等因素影响减少对联络中心系统的投入导致采购发行人产品和服务减少,则会造成公司产品和服务收入下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
该类客户对信息技术服务采购一般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通常在上半年制定本年采购计划, 3-1-3-
6 经过相关招标、采购和建设,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公司开发交付类业务(包括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交付、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交付及系统集成)符合上述客户的采购特点,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下半年实现的业务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75%、59.35%、69.37%,公司下半年业务收入相对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季度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合计 2019年度营业收入占比 13.29%17.34%27.06%42.32%100.00% 2018年度营业收入占比 17.96%22.69%17.72%41.62%100.00% 2017年度营业收入占比 11.12%41.13%17.32%30.43%100.00% 注:各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季节性分布,而费用支出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 可能会导致公司第一季度和半年度盈利较低,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的数据 推测全年盈利状况。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事云联络中心、智能
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等业务。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兴未艾,联络中心市场机遇众多,带来了较多的参与者和潜在进入者。
传统的呼叫中心设备厂商具有规模、品牌优势和广泛的客户积累,同时积极开展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行业应用研究和市场开拓,部分在云计算和语音人工智能领域具有基础技术领先优势的企业亦积极开发行业客户。
公司虽具备对金融等行业的深刻理解且较早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联络中心领域的应用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但未来不排除会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公司与行业内具有技术、品牌、资金和人才优势的厂商之间的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4)公司规模相对较小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8,480.37万元、8,443.08万元、12,456.12 3-1-3-
7 万元,各期末总资产分别为7,801.27万元、7,846.47万元、11,015.92万元。
与传统呼叫中心设备厂商相比,公司资本实力较弱、业务规模较小,主要与公司发展阶段、融资渠道有限、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行业应用仍处于导入期有关。
公司规模较小可能导致公司在项目招投标、与客户商务谈判时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增加公司获取客户的难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5)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应用推广的风险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加速应用于各行各业,发行人联络中心云平台基于云计算技术进行开发,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开发。
行业客户采用新技术建设、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时通常会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云计算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新技术的经济效益、客户数据的安全性、与原有系统的兼容性等。
如果相关技术或发行人的解决方案未能消除行业应用客户的顾虑,或者行业内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等,公司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的解决方案或开发的产品将面临市场推广的风险。
(6)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公司专注于为客户联络中心提供解决方案,客户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联络中心发挥着金融企业与众多客户的联络、沟通作用,与民生关联重大,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
未来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发生较大波动,导致相关企业对于信息系统采购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公司主要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软件开发和提供服务。
由于软件行业的特性,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行业技术方向、客户需求不断变化,如果公司不能紧跟技术方向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不达预期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当前的技术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研发工作, 3-1-3-
8 组建了稳定的研发团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并实现产业化。
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受研发投入增加影响出现下降的情况。
(3)知识产权被侵害风险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为行业客户提供企业客户联络中心解决方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如果公司的软件产品等被非法破解,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泄密风险公司软件产品的研发主要依赖于计算机,如果公司的信息保护措施不够严密导致外人通过网络入侵或者物理方式窃取公司软件代码,则公司的技术可能会被泄露;另一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公司有关技术机密,核心技术人员因为离职或其他原因可能将公司技术泄露给他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及与之配套的高端、专业人才是软件开发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石。
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发展尤为重要,如果未来在人才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大志、孟宪勇、张宏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5.2034%股份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提名董事候选人等)均具有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后,周大志、孟宪勇、张宏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继续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产生影响。
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或上 3-1-3-
9 述协议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而影响公司重大决策,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成长,营业收入由2017年的8,480.37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12,456.1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19%。
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人员规模也将增长,需要公司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渠道建设、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提升,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也将提出更高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未来发生坏账的风险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63.02万元、2,767.18万元、3,822.1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9.13%、35.95%、35.19%,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75%、35.27%、34.70%。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是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个别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18%、28.58%、46.32%。
若公司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难以在短期内达到预期效益,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3)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增值税适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和软件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 3-1-3-10 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或软件企业,将可能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可能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19%、42.61%、50.24%,逐期升高,主要系公司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及服务和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增加,同时该两类业务毛利率逐期升高所致。
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及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受运营商线路资源费价格影响较大,自有质检、语音分析软件对外购软件的替代程度及小慧机器人等新产品能否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则是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业务毛利率能否维持或进一步提升的关键因素。
如果运营商线路资源费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自有智能语音产品的替代和新产品的推广未达预期,未来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风险。
5、相关业务资质证书续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须取得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电信增值业务。
上述经营资质许可均有一定的有效期并实行信息年报公示抽查制度,公司持有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将于2022年1月18日到期。
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以延长相关资质有效期。
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延长相关资质有效期,或者未能通过发证机关信息年报公示抽查且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事电信增值业务,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云联络中心平台和小慧机器人系统综合升级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市场推广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和人员规模将大幅增加,如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且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研发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盈利水平不及预期,不能弥补新增资产和人员带来的折旧、摊销和费用,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可能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未来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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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失败风险 由于股票发行会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股票发行可能出现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市值上市条件,从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9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6,6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发行股数其中:发行新股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后总股本 1.00元 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25%不低于25%- 不超过6,6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市盈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十 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 即82.5万股。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3-12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市净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可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上交所开户的符合资格的科创板市场投资者和除询价对象外符合规定的配售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余额包销 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万元 【】万元 云联络中心平台和小慧机器人系统综合升级项目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及市场推广项目 承销、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
其他 总计 【】万元【】万元【】万元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授权的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乔岩和程洁琼,其保荐业 务执业情况如下: 乔岩: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主持奥福环保 3-1-3-13 (688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海伦钢琴(300329)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新晨科技(30054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负责青海华鼎(600243)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海伦钢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曾参与奥福环保(688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新晨科技(30054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海伦钢琴(300329)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田剑,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新晨科技(300542)、星源卓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负责新晨科技(300542)、海伦钢琴(300329)等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2、其他项目组成员杨晓波、李扬、丁秀金、张晓禹、熊略。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安信证券作为慧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将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82.5万股。
除此之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3-1-3-14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相关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3-1-3-1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九)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2020年4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0年4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综合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企业联络中心信息化建设提供解决方案,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行业领域。
发行人系软件企业,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1.10%,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19%,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针对软件企业的标准。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实施意见》、《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 3-1-3-16 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对科创板企业定位的要求。
八、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之规定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结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 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 需求;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处理好科技创新企业当前现实和科创板建设目标的关系;处理好优先推荐科创板重点支持的企业与兼顾科创板包容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原则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查阅企业和行业资料、走访客户供应商、分析计算等核查程序,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设立、改制的工商登记资料,创立大会决议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材料。
经核查,发行人系由慧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慧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于2016年9月5日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依法设立至今持续经营3年以上。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文件。
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1-3-17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容诚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容诚专字【2020】230Z006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记录、记账凭证、原始财务报表的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采取了访谈和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等核查方式,核验了发行人的业务完整性。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及报告期内的销售合同,确认发行人专注于企业联络中心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及服务,主要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联络中心系统解决方案,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确认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访谈了发行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股权清晰,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查阅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有关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以及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1-3-18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核查主要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查询公开信息,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声明承诺,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资料,查询公开信息,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2、本次证券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之前股本总额为4,950万元,本次证券发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证券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超过6,6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3、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人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发行后股份总额不超过6,600万股,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
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2.1.2条之规定发行人适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 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保荐机构已出具《关于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结合境内A股同行 3-1-3-19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对发行人预计市值进行评估,预计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80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3,190.04万元,营业收入为12,456.12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九、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促发行人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2、识别并督促发行人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3、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发行人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协助和督促发行人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确保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协助并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督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承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督促发行人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通过日常沟通、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息;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关注发行人经营、业务与技术、控制权稳定重大风险,核实发行人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表意见予以说明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情况,强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保密意识、合规意识;督促发行人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 3-1-3-20 事项
4、对发行人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5、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四)其他安排 安排 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发行人的影响等情况 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披露,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涉嫌侵占发行人利益;关注发行人是否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关注发行人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是否存在重大异常,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情形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就核查情况、提请发行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发行人及时向本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审阅;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等 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对持续督导期间内其他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存在疑义的,本保荐机构有权直接或者通过发行人与其他中介机构签字人员及时沟通,发行人应给予充分配合,中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十、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担任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应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3-1-3-21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田剑 保荐代表人(签名):乔岩 内核负责人(签名):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秦冲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王连志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王连志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黄炎勋 程洁琼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3-1-3-22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3-1-3-
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WellJoint(Shanghai)TechnologyCo.,Ltd.4,950万元周大志 注册日期 2011年4月21日 注册地经营范围邮政编码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1幢孵化楼南楼204室 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信业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计算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030 电话 021-33255502 传真 021-33255555 互联网址 电子邮箱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电话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ir@ 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许瑾电话:021-33255502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企业联络中心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及服务,主要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联络中心系统解决方案,包括以慧捷WellCloud云为基础提供云端部署的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及服务、以小慧对话分析平台为基础提供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以及针对本地部署的系统集成及服务。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综合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涵盖通信交换技术、联络中心云平台技术、智能语音分析技术、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及联络中心集成技术的核心技术体系,并结合突出的产品化能力,实现了技术的应用落地,打造了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软件平台和产品。
公司凭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场景落地能力,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2019年度 3-1-3-
2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信息化服务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银行、保险等金融科技领域。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及项目实施经验积累,以及对客户业务场景、个性化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持续打磨产品和服务体验,有效助力客户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获得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的充分认可。
公司的WellCloud云联络中心在2019年第十五届“金耳唛杯”评选中荣获中国最佳客户中心、“卓越技术产品奖”;小慧机器人智能语音解决方案荣获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颁发的“2018-2019年度中国客户联络中心解决方案示范案例奖”。
在2020年初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充分发挥云联络中心可分布式扩展和小慧机器人可无人化自动执行特定联络任务的技术优势,为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华保险、亚太财险、天安财险、华安保险等扩充部署居家远程座席,协助企业维持客户服务工作正常运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得到客户的高度赞扬。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工信部科技司“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效用、协力抗击疫情”的倡议,小慧机器人入选上海人工智能发展联盟发布的“人工智能企业疫情防控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录”,可服务于上海地区的各类医院、社区及楼宇需求,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1、核心技术发行人坚持以自主研发为发展动力,围绕联络中心各类业务场景,综合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涵盖通信交换技术、联络中心云平台技术、智能语音分析技术、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及联络中心集成技术的核心技术体系,实现了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应用。
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如下图所示: 3-1-3-
3 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 核心技术名称 号 1软交换平台技术2CTI通信控制技术3IVR解释器技术4录音控制技术5自动外呼管理技术6预测外呼技术 对话文本专用的对话信息数7据表达形式和分析算法 8基于流处理的实时分析算法9智能语音质检技术 基于全局目标的多轮对话管10理技术 多层次语境上下文的语义理11解和信息提取技术 12联络中心软电话集成技术13联络中心实时监控技术14联络中心集成报表技术
2、研发水平 技术类别通信交换技术联络中心云平台技术 智能语音分析技术 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联络中心集成技术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自主研发自主研发 创新类型 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 公司依托多年自主研发经验,建立了高效的研发模式,实现了涵盖研发需求分析与决策、研发执行和应用推广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公司设有技术和研发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技术研发规划、执行和监督管理。
公司在上海、北京设有研发 3-1-3-
4 中心,根据技术和研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研发规划具体制定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云计算、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研发为主要方向,同时对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技术不断优化升级。
公司获得的重要奖项和荣誉如下: 序号12 奖项/荣誉名称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2021)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理事单位 授予时间2020年2月2019年12月 32心01解8-决20方19案年示度范中案国例客奖户联络中2019年12月 4“金耳唛奖”中国最佳客户中2019年10月心、“卓越技术产品奖” 5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2019年10月 6上(2海01市8-“20专19)精特新”中小企业2018年1月7第赛四区届)中企国业创组新优创胜业奖大赛(上海2015年10月8上新资海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2015年8月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授予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客户关系管理分会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客户世界机构(CCMWorldGroup)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80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资产总额(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资产负债率(%)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11,015.92 8,472.19 23.09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7,846.47 6,459.02 17.68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7,801.27 5,533.82 29.07 营业收入(万元) 12,456.12 8,443.08 8,480.37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3,444.403,444.403,190.04 0.70 1,715.761,715.761,501.20 0.35 1,010.141,010.14 940.640.24 3-1-3-
5 稀释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五)主要风险 0.7046.322,887.031,210.6711.28 0.3528.58-770.69790.5511.73 0.2421.181,274.27 10.21
1、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57%、73.17%、65.42%。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市场开发战略、下游银行客户集中度等因素有关。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国内较为重视客户体验和金融科技投入的金融机构。
公司通过产品与服务的技术耦合、系统嵌入等方式与客户信息系统进行高度关联,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发生经营调整或风险,从而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招商银行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50%、40.28%、48.40%。
招商银行历来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对金融科技投入较多,尝试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意愿强烈。
公司与招商银行合作符合公司市场开发战略,亦通过与招商银行的合作建立了在金融领域的灯塔效应。
如果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和服务不能持续满足招商银行需求,或者招商银行受政策、技术替代等因素影响减少对联络中心系统的投入导致采购发行人产品和服务减少,则会造成公司产品和服务收入下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
该类客户对信息技术服务采购一般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通常在上半年制定本年采购计划, 3-1-3-
6 经过相关招标、采购和建设,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公司开发交付类业务(包括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交付、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交付及系统集成)符合上述客户的采购特点,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下半年实现的业务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75%、59.35%、69.37%,公司下半年业务收入相对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季度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合计 2019年度营业收入占比 13.29%17.34%27.06%42.32%100.00% 2018年度营业收入占比 17.96%22.69%17.72%41.62%100.00% 2017年度营业收入占比 11.12%41.13%17.32%30.43%100.00% 注:各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季节性分布,而费用支出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 可能会导致公司第一季度和半年度盈利较低,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的数据 推测全年盈利状况。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事云联络中心、智能
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等业务。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兴未艾,联络中心市场机遇众多,带来了较多的参与者和潜在进入者。
传统的呼叫中心设备厂商具有规模、品牌优势和广泛的客户积累,同时积极开展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行业应用研究和市场开拓,部分在云计算和语音人工智能领域具有基础技术领先优势的企业亦积极开发行业客户。
公司虽具备对金融等行业的深刻理解且较早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联络中心领域的应用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但未来不排除会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公司与行业内具有技术、品牌、资金和人才优势的厂商之间的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4)公司规模相对较小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8,480.37万元、8,443.08万元、12,456.12 3-1-3-
7 万元,各期末总资产分别为7,801.27万元、7,846.47万元、11,015.92万元。
与传统呼叫中心设备厂商相比,公司资本实力较弱、业务规模较小,主要与公司发展阶段、融资渠道有限、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行业应用仍处于导入期有关。
公司规模较小可能导致公司在项目招投标、与客户商务谈判时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增加公司获取客户的难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5)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应用推广的风险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加速应用于各行各业,发行人联络中心云平台基于云计算技术进行开发,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开发。
行业客户采用新技术建设、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时通常会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云计算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新技术的经济效益、客户数据的安全性、与原有系统的兼容性等。
如果相关技术或发行人的解决方案未能消除行业应用客户的顾虑,或者行业内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等,公司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的解决方案或开发的产品将面临市场推广的风险。
(6)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公司专注于为客户联络中心提供解决方案,客户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联络中心发挥着金融企业与众多客户的联络、沟通作用,与民生关联重大,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
未来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发生较大波动,导致相关企业对于信息系统采购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公司主要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软件开发和提供服务。
由于软件行业的特性,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行业技术方向、客户需求不断变化,如果公司不能紧跟技术方向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不达预期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当前的技术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研发工作, 3-1-3-
8 组建了稳定的研发团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并实现产业化。
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受研发投入增加影响出现下降的情况。
(3)知识产权被侵害风险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为行业客户提供企业客户联络中心解决方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如果公司的软件产品等被非法破解,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泄密风险公司软件产品的研发主要依赖于计算机,如果公司的信息保护措施不够严密导致外人通过网络入侵或者物理方式窃取公司软件代码,则公司的技术可能会被泄露;另一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公司有关技术机密,核心技术人员因为离职或其他原因可能将公司技术泄露给他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及与之配套的高端、专业人才是软件开发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石。
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发展尤为重要,如果未来在人才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大志、孟宪勇、张宏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5.2034%股份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提名董事候选人等)均具有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后,周大志、孟宪勇、张宏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继续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产生影响。
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或上 3-1-3-
9 述协议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而影响公司重大决策,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成长,营业收入由2017年的8,480.37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12,456.1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19%。
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人员规模也将增长,需要公司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渠道建设、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提升,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也将提出更高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未来发生坏账的风险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63.02万元、2,767.18万元、3,822.1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9.13%、35.95%、35.19%,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75%、35.27%、34.70%。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是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个别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18%、28.58%、46.32%。
若公司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难以在短期内达到预期效益,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3)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增值税适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和软件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 3-1-3-10 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或软件企业,将可能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可能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19%、42.61%、50.24%,逐期升高,主要系公司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及服务和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增加,同时该两类业务毛利率逐期升高所致。
云联络中心平台开发及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受运营商线路资源费价格影响较大,自有质检、语音分析软件对外购软件的替代程度及小慧机器人等新产品能否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则是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发及服务业务毛利率能否维持或进一步提升的关键因素。
如果运营商线路资源费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自有智能语音产品的替代和新产品的推广未达预期,未来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风险。
5、相关业务资质证书续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须取得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电信增值业务。
上述经营资质许可均有一定的有效期并实行信息年报公示抽查制度,公司持有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将于2022年1月18日到期。
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以延长相关资质有效期。
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延长相关资质有效期,或者未能通过发证机关信息年报公示抽查且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事电信增值业务,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云联络中心平台和小慧机器人系统综合升级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市场推广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和人员规模将大幅增加,如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且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研发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盈利水平不及预期,不能弥补新增资产和人员带来的折旧、摊销和费用,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可能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未来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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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失败风险 由于股票发行会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股票发行可能出现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市值上市条件,从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9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6,6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发行股数其中:发行新股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后总股本 1.00元 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25%不低于25%- 不超过6,6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市盈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十 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 即82.5万股。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3-12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市净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可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上交所开户的符合资格的科创板市场投资者和除询价对象外符合规定的配售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余额包销 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万元 【】万元 云联络中心平台和小慧机器人系统综合升级项目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及市场推广项目 承销、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
其他 总计 【】万元【】万元【】万元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授权的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乔岩和程洁琼,其保荐业 务执业情况如下: 乔岩: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主持奥福环保 3-1-3-13 (688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海伦钢琴(300329)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新晨科技(30054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负责青海华鼎(600243)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海伦钢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曾参与奥福环保(688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新晨科技(30054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海伦钢琴(300329)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田剑,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新晨科技(300542)、星源卓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负责新晨科技(300542)、海伦钢琴(300329)等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2、其他项目组成员杨晓波、李扬、丁秀金、张晓禹、熊略。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安信证券作为慧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将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82.5万股。
除此之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3-1-3-14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相关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3-1-3-1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九)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2020年4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0年4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综合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企业联络中心信息化建设提供解决方案,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行业领域。
发行人系软件企业,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1.10%,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19%,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针对软件企业的标准。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实施意见》、《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 3-1-3-16 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对科创板企业定位的要求。
八、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之规定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结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 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 需求;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处理好科技创新企业当前现实和科创板建设目标的关系;处理好优先推荐科创板重点支持的企业与兼顾科创板包容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原则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查阅企业和行业资料、走访客户供应商、分析计算等核查程序,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设立、改制的工商登记资料,创立大会决议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材料。
经核查,发行人系由慧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慧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于2016年9月5日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依法设立至今持续经营3年以上。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文件。
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1-3-17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容诚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容诚专字【2020】230Z006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记录、记账凭证、原始财务报表的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采取了访谈和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等核查方式,核验了发行人的业务完整性。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及报告期内的销售合同,确认发行人专注于企业联络中心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及服务,主要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联络中心系统解决方案,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确认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访谈了发行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股权清晰,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查阅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有关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以及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1-3-18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核查主要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查询公开信息,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声明承诺,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资料,查询公开信息,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2、本次证券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之前股本总额为4,950万元,本次证券发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证券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超过6,6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3、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人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6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发行后股份总额不超过6,600万股,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
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本次证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2.1.2条之规定发行人适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 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保荐机构已出具《关于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结合境内A股同行 3-1-3-19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对发行人预计市值进行评估,预计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80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3,190.04万元,营业收入为12,456.12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九、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促发行人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2、识别并督促发行人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3、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发行人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协助和督促发行人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确保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协助并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督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承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督促发行人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通过日常沟通、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息;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关注发行人经营、业务与技术、控制权稳定重大风险,核实发行人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表意见予以说明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情况,强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保密意识、合规意识;督促发行人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 3-1-3-20 事项
4、对发行人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5、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四)其他安排 安排 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发行人的影响等情况 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披露,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涉嫌侵占发行人利益;关注发行人是否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关注发行人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是否存在重大异常,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情形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就核查情况、提请发行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发行人及时向本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审阅;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等 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对持续督导期间内其他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存在疑义的,本保荐机构有权直接或者通过发行人与其他中介机构签字人员及时沟通,发行人应给予充分配合,中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十、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担任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应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3-1-3-21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田剑 保荐代表人(签名):乔岩 内核负责人(签名):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秦冲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王连志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王连志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黄炎勋 程洁琼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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