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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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解本报讯(陈自立)“到账
了,到账了,太感谢你们了,帮
滨我解决了烦心事。
这封感谢 信请你们一定收下。
”看着农 区决民工李卫青满脸的笑容,安康 市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工作人员欣慰地接过他手里 的感谢信。
这是日前陕西、甘 动农肃两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 保线劳资双方,成功解决纠纷时 发生的感人一幕。
障李卫青自2021年3月起在 民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甘肃鸿 监业劳务有限公司莲停项目工 地务工,时至年关回家过年离 察开甘肃,看着同去的老乡工资 工纷纷到账,自己的老年手机就 大是接不到转账信息,打电话询 队﹃问情况,项目负责人称他的工 资打不进去。
原来李卫青离 跨开甘肃时,将已经提交的甘肃 省薪境内建设银行卡注销,导致该 工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能将工资打入提交的银行卡 牵﹄中。
负责人称,必须李卫青本 人前往务工地,重新激活银行 线卡,工资才能打入。
在询问务 事工当地和本地疫情政策后,来 回均要医学隔离观察,要花去不少费用。
在多次请求能否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时,负责人均称不行,这件事就成了李 卫青的烦心事。
今年3月23日,李卫青将 这件烦心事诉说给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请求帮忙解决。
工作人员在做了登记后,当即联系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方了解情况后,称先核实,会尽快答复。
通过核实,该大队工作人员称李卫青工资还在工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但是项目负责人需要核实是不是李卫青本人,所以需要本人亲自去务工地。
为快速办结此事,两地劳动监察部门经过协商,约定时间,通过视频核实情况。
在核实无误后,李卫青提供了新的银行账号,约定支付时间,很快拿到了辛苦费。
近年来,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注重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成果,积极为民维权、替民解忧,通过实地检查、劳动用工年检,用心解决好农民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接到来电来访(政策咨询)共计830余起,协商解决工资8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初心使命。
编辑:王青美编:胡健博校对:白艳红3版 2022年5月30日星期
一 “延就川两县地大说禹化街一道解联务”工纠纷并在联网定点机构医保局释疑:先要铜川一患者反映异地就医无法本报讯(孙立昊洋白永丽)“谢报谢你们,为我们解决了这件难事。
”5月就备销17日,在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马家店村调解服务室内,两位务工村民拱手向一众调解人员致谢。
这是该县“两说一诊案联”便民联动机制就地化解务工纠纷的真实写照。
才事情要从2022年3月初说起。
马家店村村民郝某某需要寻找工人修缮能其父留下的窑洞,殷某某便向其推荐了亲家惠某某和弟弟殷某某。
3月14日报施工期间,殷某某和惠某某站在脚手架上挖窑顶,结果窑顶坍塌,致使惠某某销被埋、殷某某被砸。
经诊断,惠某某腰椎、腰骶骨横骨、双侧多发肋骨、胸骨等多处骨折,闭合性胸部损伤、双肺挫伤并血胸、右髋周 成一致。
延川县大禹街道立即成立调解团 队,运用“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为双方调解了这起纠纷。
调解团队多次走访入户,向双方讲解有关规定,明确等级伤残赔偿范围和标准,拿出留有协调空间的赔偿方案。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5月17日,除医疗费外,郝某某现场一次性赔偿惠某某人民币共计103000元、殷某某人民币共计38000元。
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即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法官、警官、律师、执法部门法律工作者担任)、干部联村,用以助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有序将矛盾纠 本报讯(记者谢明静)近日,铜川市徐女士在陕工网留言板反映,2021年9月,她突患眼疾,在当地医院就诊,后又到宝鸡市一医院住院。
治疗结束后,她去铜川市医保局报销治疗费用,工作人员却说“不能报销”。
对此,她表示不解。
记者联系到铜川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关于规范我市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异地就医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由于徐女士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其就诊的宝鸡市医院为非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所以徐女士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并已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说明情况。
工作人员还表示,患者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只有先进行备案登记,这样就医地的定点医院才可以读取到就医人员的信息。
同时,在就医地就医时一定要选择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没上线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无法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记者又联系到陕西省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必须要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报销,但在执行中各地市政策存在差异,具体还是参照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
软组织损伤;殷某某5根肋骨骨折,殷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机 某某和惠某某住院期间费用已由郝某制起于延安市富县,曾被写入最高法工 某承担,但双方关于后期赔偿费用达不作报告。
日前,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每年一次的女职工体检工 作。
该公司针对女职工常见疾病制定体检套餐,并与三家医院协 调,提前安排体检批次。
据了解,此项工作共投入资金近23万元, 安排1900余名女职工体检。
□袁榕徽摄 劳动百事通先生:者一年前,我进入一家私营印刷 厂从事装订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
前些日子,老板突然 遭被警察带走,印刷厂也关闭了。
我 经打听得知,这家印刷厂未领取印 遇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
现在,厂里已经人去楼空,但该厂还欠着我和其他工人
1 非个月的工资。
请问:我与印刷厂之 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我的相关权益是否受法律保护?该如何维权? 法读者张有立 张有立同志: 用你好!印刷厂和你之间属于 非法用工关系。
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印 工刷经营许可制度。
未依照本条例 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由于涉案印刷厂未经行政许可,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其属于非法用工,因此,你与该印刷厂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不过,你已付出了劳动,相关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 可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 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此,你除有 主权追索1个月的工资外,还有权要 求支付经济补偿,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张至于讨薪和索赔的对象,应当 选择该印刷厂的出资人。
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 哪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 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 些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 人。
”由于该印刷厂并非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属于适格的当事人,所 权以,本案中的被申请人或被告应当 益为印刷厂的出资人。
关于维权的途径,应当是先仲裁后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 本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 人之间可以协商、申请调解、申请 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 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起诉。
因此,你可以选择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劳动仲裁机构确认你与印刷 厂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并提出由出资人支付你 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如果劳 动仲裁机构以该案涉及非法用工为由而不予受 理,你应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法 院起诉。
□百事通 产假、哺乳期可以提前开始或结束吗 按照法律规定,生育期女职工应当享受较长时间的产假,处于
哺乳期的女职工每天有1个小时哺乳时间。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对处于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并执行法定的“续延期”,即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 乳期期满。
然而,由于用人单位或者女职工在认识上的偏差,双方经常在休产假是否需要审批、产假或哺乳期可否因特殊情形提前开始或结束等问题上产生纠纷。
对此,以下3个案例分别作出了详细的法理分析。
案例① 未获单位批准提前休产假是否构成旷工? 案例② 单位可否要求女职工提前结束产假? 案例③ 女职工哺乳期内离职应否给付经济补偿? 丁某是公司文员。
2021年2月,她发现自己怀孕。
2021年11月,在距预产期只有一周时间时,医生建议她尽快入院待产。
为此,她向公司提交了休产假的请假条。
不料,公司不同意她提前休产假。
在此情况下,出于健康和安全考虑,她仍然住进医院。
待丁某在休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时,她才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公司员工了。
原来,公司以其未经批准提前休产假的行为构成旷工、违反考勤制度为由,早已对她按照自行离职进行了处理。
那么,该公司的做法对吗?丁某该怎么办? 【点评】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提前休产假是女职工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属于法定假期,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只要通知了用人单位即可,无需获得批准。
本案中,丁某申请提前一周休产假符合上述规定。
因此,丁某在未被批准的情况下不到岗,不能按旷工处理。
另一方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受法律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只有在其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有权予以辞退。
本案中,丁某不到岗的情况不属于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也无其他过错。
因此,公司解雇丁某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这种情况,丁某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因近年来休产假女职工逐渐增多并导致人手紧张,徐女士所在公司于2021年5月研究决定:所有女职工的产假减少1个月,增发50%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拒不执行公司的规定,则减半发放产假工资。
2022年5月16日,徐女士在其产假还剩余1个月的时候,收到了公司要求她提前上班的通知。
考虑到孩子体弱,需要母亲陪伴,她准备不理睬公司的通知继续休假。
但她也顾虑在不执行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减发其工资? 【点评】徐女士无需理睬公司要求其提前结束产假的通知,公司亦不能降低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首先,用人单位无权规定缩短女职工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各省的地方性法规还规定女职工享受一定天数的奖励产假。
由于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除非女职工本人自愿,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剥夺或者减少。
再者,用人单位无权减发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本案中,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徐女士对公司这种侵犯其产假权益的规定有权拒绝执行,且公司无权给予其任何经济处罚。
武某于2021年9月8日生育一子并进入产假期。
2个 月后,公司向她快递送达《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 书》。
该通知载明:“你的劳动合同将于2021年11月10日 到期,届时公司不再与你续签。
由于你尚在哺乳期,故劳动 合同依法顺延至2022年9月8日哺乳期结束。
” 2022年5月18日,武某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母乳,加 之找到了新单位,于是就向公司口头提出提前终止哺乳期, 办理退工手续,结算经济补偿金。
可是,公司不同意并对她 表示“:你若坚持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递交书面申请,否则是 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因不知道公司的做法和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 武某对下一步该怎么做还在犹豫。
【点评】 公司的做法和说法并无不当。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的哺乳 期为
1年,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婴儿满1周岁止,该期限不 以喂养方式、个人身体原因是否具备哺乳条件而发生变 化。
所以,武某口头要求提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公司 当然不能答应。
否则,公司就要承担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而须支付赔偿金的后果。
当然,法定“续延期”对女职工来说则是一种权利,而权 利是可以放弃的。
也就是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以申请 离职。
本案中,公司为了避免因口说无凭而承担不利后果, 让武某递交书面离职申请,自然是正确的。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武某在哺乳期内主动离职,公司是不用支付离职经济 补偿金的。
□潘家永 劳动者遇上极端天气怎么办 这份劳动维权“宝典”快收好 暴雨天不去上班能认定为旷工吗? 要结合“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如果“三防”指
挥部对极端降雨天气实行四停,该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执意违反,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
如果员工上班的道路上有危险或者已被淹没,没有办法通过交通工具正常到单位,客观上无法上班,用人单位不能以旷工处理员工。
但如果员工距离单位的道路没有受到暴雨的影响,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故不上班。
但是,这两类人还是要坚守岗位:
1、因暴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维护人身利益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为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必须出勤的,如线路、铁路抢修员等。
暴雨期间上下班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的其他情况的,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因道路阻断居家办公工资怎么发? 居家办公是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种弹性用工方式。
如果员工居家办公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在岗一样,用人单位自然也应当视同员工在岗工作一样计发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道路已经抢通且恢复了正常通勤条件,劳动者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制度规定按时返岗工作,除非用人单位通知继续居家办公。
极端天气导致延发工资算不算拖欠? 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社会各方面的生产生活不能像往常一样正常运转。
如果因用人单位无法执行银行系统代发工资,或者用人单位自身网络异常无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一旦拖延原因消失,应立即足额发放工资。
对于生活紧迫的劳动者,应当事先发放。
用人单位对其拖延发放工资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据广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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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农 区决民工李卫青满脸的笑容,安康 市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工作人员欣慰地接过他手里 的感谢信。
这是日前陕西、甘 动农肃两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 保线劳资双方,成功解决纠纷时 发生的感人一幕。
障李卫青自2021年3月起在 民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甘肃鸿 监业劳务有限公司莲停项目工 地务工,时至年关回家过年离 察开甘肃,看着同去的老乡工资 工纷纷到账,自己的老年手机就 大是接不到转账信息,打电话询 队﹃问情况,项目负责人称他的工 资打不进去。
原来李卫青离 跨开甘肃时,将已经提交的甘肃 省薪境内建设银行卡注销,导致该 工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能将工资打入提交的银行卡 牵﹄中。
负责人称,必须李卫青本 人前往务工地,重新激活银行 线卡,工资才能打入。
在询问务 事工当地和本地疫情政策后,来 回均要医学隔离观察,要花去不少费用。
在多次请求能否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时,负责人均称不行,这件事就成了李 卫青的烦心事。
今年3月23日,李卫青将 这件烦心事诉说给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请求帮忙解决。
工作人员在做了登记后,当即联系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方了解情况后,称先核实,会尽快答复。
通过核实,该大队工作人员称李卫青工资还在工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但是项目负责人需要核实是不是李卫青本人,所以需要本人亲自去务工地。
为快速办结此事,两地劳动监察部门经过协商,约定时间,通过视频核实情况。
在核实无误后,李卫青提供了新的银行账号,约定支付时间,很快拿到了辛苦费。
近年来,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注重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成果,积极为民维权、替民解忧,通过实地检查、劳动用工年检,用心解决好农民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接到来电来访(政策咨询)共计830余起,协商解决工资8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初心使命。
编辑:王青美编:胡健博校对:白艳红3版 2022年5月30日星期
一 “延就川两县地大说禹化街一道解联务”工纠纷并在联网定点机构医保局释疑:先要铜川一患者反映异地就医无法本报讯(孙立昊洋白永丽)“谢报谢你们,为我们解决了这件难事。
”5月就备销17日,在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马家店村调解服务室内,两位务工村民拱手向一众调解人员致谢。
这是该县“两说一诊案联”便民联动机制就地化解务工纠纷的真实写照。
才事情要从2022年3月初说起。
马家店村村民郝某某需要寻找工人修缮能其父留下的窑洞,殷某某便向其推荐了亲家惠某某和弟弟殷某某。
3月14日报施工期间,殷某某和惠某某站在脚手架上挖窑顶,结果窑顶坍塌,致使惠某某销被埋、殷某某被砸。
经诊断,惠某某腰椎、腰骶骨横骨、双侧多发肋骨、胸骨等多处骨折,闭合性胸部损伤、双肺挫伤并血胸、右髋周 成一致。
延川县大禹街道立即成立调解团 队,运用“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为双方调解了这起纠纷。
调解团队多次走访入户,向双方讲解有关规定,明确等级伤残赔偿范围和标准,拿出留有协调空间的赔偿方案。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5月17日,除医疗费外,郝某某现场一次性赔偿惠某某人民币共计103000元、殷某某人民币共计38000元。
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即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法官、警官、律师、执法部门法律工作者担任)、干部联村,用以助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有序将矛盾纠 本报讯(记者谢明静)近日,铜川市徐女士在陕工网留言板反映,2021年9月,她突患眼疾,在当地医院就诊,后又到宝鸡市一医院住院。
治疗结束后,她去铜川市医保局报销治疗费用,工作人员却说“不能报销”。
对此,她表示不解。
记者联系到铜川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关于规范我市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异地就医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由于徐女士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其就诊的宝鸡市医院为非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所以徐女士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并已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说明情况。
工作人员还表示,患者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只有先进行备案登记,这样就医地的定点医院才可以读取到就医人员的信息。
同时,在就医地就医时一定要选择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没上线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无法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记者又联系到陕西省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必须要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报销,但在执行中各地市政策存在差异,具体还是参照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
软组织损伤;殷某某5根肋骨骨折,殷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机 某某和惠某某住院期间费用已由郝某制起于延安市富县,曾被写入最高法工 某承担,但双方关于后期赔偿费用达不作报告。
日前,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每年一次的女职工体检工 作。
该公司针对女职工常见疾病制定体检套餐,并与三家医院协 调,提前安排体检批次。
据了解,此项工作共投入资金近23万元, 安排1900余名女职工体检。
□袁榕徽摄 劳动百事通先生:者一年前,我进入一家私营印刷 厂从事装订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
前些日子,老板突然 遭被警察带走,印刷厂也关闭了。
我 经打听得知,这家印刷厂未领取印 遇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
现在,厂里已经人去楼空,但该厂还欠着我和其他工人
1 非个月的工资。
请问:我与印刷厂之 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我的相关权益是否受法律保护?该如何维权? 法读者张有立 张有立同志: 用你好!印刷厂和你之间属于 非法用工关系。
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印 工刷经营许可制度。
未依照本条例 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由于涉案印刷厂未经行政许可,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其属于非法用工,因此,你与该印刷厂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不过,你已付出了劳动,相关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 可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 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此,你除有 主权追索1个月的工资外,还有权要 求支付经济补偿,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张至于讨薪和索赔的对象,应当 选择该印刷厂的出资人。
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 哪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 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 些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 人。
”由于该印刷厂并非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属于适格的当事人,所 权以,本案中的被申请人或被告应当 益为印刷厂的出资人。
关于维权的途径,应当是先仲裁后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 本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 人之间可以协商、申请调解、申请 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 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起诉。
因此,你可以选择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劳动仲裁机构确认你与印刷 厂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并提出由出资人支付你 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如果劳 动仲裁机构以该案涉及非法用工为由而不予受 理,你应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法 院起诉。
□百事通 产假、哺乳期可以提前开始或结束吗 按照法律规定,生育期女职工应当享受较长时间的产假,处于
哺乳期的女职工每天有1个小时哺乳时间。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对处于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并执行法定的“续延期”,即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 乳期期满。
然而,由于用人单位或者女职工在认识上的偏差,双方经常在休产假是否需要审批、产假或哺乳期可否因特殊情形提前开始或结束等问题上产生纠纷。
对此,以下3个案例分别作出了详细的法理分析。
案例① 未获单位批准提前休产假是否构成旷工? 案例② 单位可否要求女职工提前结束产假? 案例③ 女职工哺乳期内离职应否给付经济补偿? 丁某是公司文员。
2021年2月,她发现自己怀孕。
2021年11月,在距预产期只有一周时间时,医生建议她尽快入院待产。
为此,她向公司提交了休产假的请假条。
不料,公司不同意她提前休产假。
在此情况下,出于健康和安全考虑,她仍然住进医院。
待丁某在休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时,她才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公司员工了。
原来,公司以其未经批准提前休产假的行为构成旷工、违反考勤制度为由,早已对她按照自行离职进行了处理。
那么,该公司的做法对吗?丁某该怎么办? 【点评】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提前休产假是女职工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属于法定假期,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只要通知了用人单位即可,无需获得批准。
本案中,丁某申请提前一周休产假符合上述规定。
因此,丁某在未被批准的情况下不到岗,不能按旷工处理。
另一方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受法律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只有在其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有权予以辞退。
本案中,丁某不到岗的情况不属于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也无其他过错。
因此,公司解雇丁某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这种情况,丁某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因近年来休产假女职工逐渐增多并导致人手紧张,徐女士所在公司于2021年5月研究决定:所有女职工的产假减少1个月,增发50%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拒不执行公司的规定,则减半发放产假工资。
2022年5月16日,徐女士在其产假还剩余1个月的时候,收到了公司要求她提前上班的通知。
考虑到孩子体弱,需要母亲陪伴,她准备不理睬公司的通知继续休假。
但她也顾虑在不执行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减发其工资? 【点评】徐女士无需理睬公司要求其提前结束产假的通知,公司亦不能降低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首先,用人单位无权规定缩短女职工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各省的地方性法规还规定女职工享受一定天数的奖励产假。
由于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除非女职工本人自愿,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剥夺或者减少。
再者,用人单位无权减发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本案中,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徐女士对公司这种侵犯其产假权益的规定有权拒绝执行,且公司无权给予其任何经济处罚。
武某于2021年9月8日生育一子并进入产假期。
2个 月后,公司向她快递送达《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 书》。
该通知载明:“你的劳动合同将于2021年11月10日 到期,届时公司不再与你续签。
由于你尚在哺乳期,故劳动 合同依法顺延至2022年9月8日哺乳期结束。
” 2022年5月18日,武某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母乳,加 之找到了新单位,于是就向公司口头提出提前终止哺乳期, 办理退工手续,结算经济补偿金。
可是,公司不同意并对她 表示“:你若坚持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递交书面申请,否则是 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因不知道公司的做法和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 武某对下一步该怎么做还在犹豫。
【点评】 公司的做法和说法并无不当。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的哺乳 期为
1年,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婴儿满1周岁止,该期限不 以喂养方式、个人身体原因是否具备哺乳条件而发生变 化。
所以,武某口头要求提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公司 当然不能答应。
否则,公司就要承担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而须支付赔偿金的后果。
当然,法定“续延期”对女职工来说则是一种权利,而权 利是可以放弃的。
也就是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以申请 离职。
本案中,公司为了避免因口说无凭而承担不利后果, 让武某递交书面离职申请,自然是正确的。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武某在哺乳期内主动离职,公司是不用支付离职经济 补偿金的。
□潘家永 劳动者遇上极端天气怎么办 这份劳动维权“宝典”快收好 暴雨天不去上班能认定为旷工吗? 要结合“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如果“三防”指
挥部对极端降雨天气实行四停,该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执意违反,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
如果员工上班的道路上有危险或者已被淹没,没有办法通过交通工具正常到单位,客观上无法上班,用人单位不能以旷工处理员工。
但如果员工距离单位的道路没有受到暴雨的影响,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故不上班。
但是,这两类人还是要坚守岗位:
1、因暴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维护人身利益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为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必须出勤的,如线路、铁路抢修员等。
暴雨期间上下班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的其他情况的,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因道路阻断居家办公工资怎么发? 居家办公是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种弹性用工方式。
如果员工居家办公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在岗一样,用人单位自然也应当视同员工在岗工作一样计发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道路已经抢通且恢复了正常通勤条件,劳动者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制度规定按时返岗工作,除非用人单位通知继续居家办公。
极端天气导致延发工资算不算拖欠? 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社会各方面的生产生活不能像往常一样正常运转。
如果因用人单位无法执行银行系统代发工资,或者用人单位自身网络异常无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一旦拖延原因消失,应立即足额发放工资。
对于生活紧迫的劳动者,应当事先发放。
用人单位对其拖延发放工资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据广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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