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民意民权民主
2013年9月7日星期六第五版《民主周刊》第119期周刊部主办
法制速递
小学生减负“十项军规”第二次征求意见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经过修改后,9月5日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些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争议较大的表述有了明显改动。
如,关于小学作业的规定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关于考试的规定改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 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此外,“每天锻炼1小时”的相关表述从第九条升格至第五条;“严禁违规补课”的相关表述增加了“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督查”的相关表述增加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开展经常性检查”。
安监总局出台办法加强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监管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出台《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 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禁止承包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办法明确,发包单位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单位违反办法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或未按办法规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建言献策 分类别分层次推进居家养老 □余梅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景 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政府应列出专门支出,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它是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开展范围小。
当前居家养老工作还处在摸索阶段,尚未广泛实施。
二是覆盖面较小。
从实际来看,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少,除参加村(居)社区组织的休闲娱乐活动外,真正接受上门服务的较少。
三是服务内容少。
由于服务人员数量有限、素质不高,加上受老年人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因素制约,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单
一,大多仅限于爱心帮扶之类的服务。
四是工作人员少。
从政府层面讲,居家养老工作还没有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局面,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
五是经费投入少。
此项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加之各级财政比较困难,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将居家养老工作列入财政预算支持范围,对居家养老工作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
因此,建议采取分类别、分层次服务的方式,即根据老年人的家庭收入、健康等情况,确定无偿、低偿和有偿三种服务方式,推进居家养老工作。
可以充分利用老年协会机构,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建立一种积累服务时间的方法,即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而提供服务时间可积累作低龄老年人以后无偿享用服务的时间;由政府购买服务券,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和低收入空巢老人提供无偿服务。
同时,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政府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村(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并逐步扩大服务对象的范围,从资金上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家庭服务业 □张素荣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 大代表、鞍山华夏巾帼社区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这五年来,在工作中,我们感觉到社会养老问题更加凸显,现有的国办和民办的养老机构满足不了我们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政府应该进一步规范家庭服务人员,特别是从事居家养老的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培训提升的机制。
政府应该尽快出台一些细则,比如社区由谁来负责、谁来服务、谁来管理。
另外,我们发现,养老的服务人员和护工比较缺失,这有部分原因是社会地位低、工资福利低、社会保障不完善的问题,建议出台政策对此进行规范。
在培训方面加大力度,提升现有人员的素质。
同时,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从事家庭服务业。
让全中国所有的老年人都安度晚年,健康长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责任编辑马守敏联系电话010-67550747电子邮件mzzk@QQ群号59261458 主题阅读□王治国 浦东零距离展示法院的路径设计 来场轻松自在的“旅行”,把法院瞅个“明明白白”,将法律了解得“清清楚楚”,再跟法官来个“亲密接触”。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这些,都不是想象,而是实实在在的公众开放日举措。
前些日子,一位来自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的居委会干部还成为公众开放日活动第1000位嘉宾,浦东法院院长郭俭亲自为他送上了证书和纪念品。
从2010年至今,浦东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已经开展近3个年头。
随着24场活动的开展,公众开放日“法治文化之旅”、“零距离沟通平台”、“法院工作展示平台”的路径越来越清晰。
通过这种方式,这家全国模范法院自信地将最真实的自己展示在公众面前,收获了掌声,赢得了民心。
■一次愉悦的法治文化之旅 暑假刚开始,浦东法院来了一群快快乐乐的小朋友。
“动了!动了!”二楼大厅里,刚刚还是一面汉白玉浮雕的法治文化墙,轻轻一按控制钮,短短15秒钟后,一面硕大的显示屏就出现在眼前,并开始播放反映法院工作的一分钟短片“1天”。
一切就像变魔术般,孩子们顿时欢呼起来。
这些小朋友都来自浦东新区浦兴街道。
区人大代表郭文红惦记着辖区里放假在家的小朋友,她曾经参加过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并留下很好的印象,能不能让孩子们也走进法院,学法、知法、懂法呢?郭文红的想法得到了积极反馈,浦东法院特别安排了“快乐暑期、司法相随”公众开放日专场活动。
孩子们走进法院,觉得一切都那么新奇。
考虑到是一些小观众,该院特别安排他们参观少年审判庭的圆桌法庭。
还没等讲解员开讲,孩子们已经提问了:“叔叔,为什么你戴的是小徽章,阿姨戴的是大徽章呢?”“这是法院的规定,平时工作中戴小的法徽,开庭时才能戴大的法徽。
”“要是开庭了法官生病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当说明理由后休庭,改变后的开庭日期另行通知当事人。
” …… 孩子们的问题千奇百怪,工作人员回答力求清楚明白。
这次活动,孩子们玩得很开心,不知不觉间,他们接受了法治文化的熏陶。
“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活动的中心场所,弘扬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因此法院必须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司法公开则是重要环节。
”浦东法院院长郭俭认为,“公众开放日活动是一个可以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途径。
同时,也是向公众传递法治精神,让他们感受法治文化的很好平台。
” 2011年,这一课题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十大重大审判理论课题之
一,在从课题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展示内容后,公众开放日活动将这些美丽的“珍珠”串联起来,让参加活动的嘉 浦东法院院长郭俭为嘉宾讲解“活力干警”长廊内容。
宾深感不虚此行。
今年是浦东法院建院20周年。
纪 念日前夕,来自上海市委党校85期局级班的15位嘉宾参加了公众开放日活动,考察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
从立案接待大厅、东西方法治文化墙到“活力干警”特色支部展示区,从心理咨询室、圆桌法庭到法官文化中心,嘉宾们边听边看边仔细询问,饶有兴致。
在旁听了一起由知识产权庭审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庭审后,嘉宾们兴奋地穿起法袍,敲下法槌,体验了一回当法官的难忘感受。
“浦东法院文化强院的理念和实践,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和丰富教益。
”在留言簿上,学员代表这样写道,“公众开放日非常有意义,使普通民众接触法律、感知司法,也是宣传法治文化非常好的做法。
” ■一个“零距离”的沟通平台 一切误解,都源于沟通渠道不畅。
浦东法院千方百计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群众之间的互动渠道,定期召开座谈会,完善信访投诉机制。
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公众开放日活动当仁不让,成了法院与公众“零距离”沟通和交流的平台。
2012年6月,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会在浦东法院举行。
郭俭特别邀请部分从事法律实务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听取他们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利用好微博平台,进一步做好释明工作”、“执行工作要拓展沟通平台”……会上,有位代表频频发言,他就是沪上知名的“老娘舅”,上海市人大代表裴蓁。
身为公职律师,裴蓁对法院工作十分关注。
一次,浦东法院微博发布了数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裴蓁提醒:“法条超出微博字数限定怎么办?建议告知完整的文件全称为妥。
”该院工作人员迅速回复:“感谢您的建议。
目前我院外网正在改版,故这些对大家有帮助的信息先通过微博发布。
新外网上线后,这些诉讼指南都会有。
”裴蓁随即回复:“快速回应,有备无患。
好样的,不愧为全国模范法院!” 人大代表的高评价,既源于顺畅的沟通,也源于迅速的落实。
座谈会后不久,法院微博在原有“论案说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判后释明等一批新栏目;执行局在网上公开执行信息,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重大措施后,及时短信告知;立案庭则进一步丰富了原有的诉讼指南手册内容。
信息化时代,浦东法院的沟通交流也与时俱进不断升级,不仅重视与辖区内的公众交流,还把目光投向微博等网络自媒体。
今年初,30名身份“特殊”的嘉宾走进浦东法院,应邀参加2013年第一场公众开放日活动。
他们是上海市高 奚晓诗摄级人民法院微博“浦江天平”的网友。
浦东法院安排他们旁听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庭审。
“欢迎各位来参加活动。
浦东法院是全国最大的基层法院,2012年收案85289件,审执结85380件,人均结案213.47件。
”旁听庭审之前,一位落落大方的女法官在为网友简要介绍法院整体情况后,话锋一转,开始介绍法庭内的设置。
“法官背后有一个国徽,象征着法官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今天我们旁听的是刑事案件,所以大家能看到有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这是不同于民商事审判的地方……” 女法官娓娓道来,网友们听得很认真。
当得知这位女法官就是浦东法院副院长曹洁时,现场爆发了热烈的掌声。
“浦东法院收案量之高,让人惊讶,法院以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审结,让人钦佩。
”活动结束,网友们感想很多:“所有人都应当知法、懂法、用法,共创和谐。
” “把公众请进来,目的就是‘破墙’,打破那堵因为沟通不畅而产生的墙‘’。
”曹洁说,“因此公众开放日活动将庭前介绍、庭后交流作为必要环节。
” 据介绍,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始至今,浦东法院院领导带头,全国模范法官马超杰、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以及各业务庭庭长都相继参与进来,与嘉宾座谈交流、答惑解疑,既破除了法院的神秘感,也拉近了法官与公众的距离。
一扇展示法院工作的窗口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上海唯一一家司法改革工作联系点……浦东法院收获的荣誉数不胜数。
“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应该让老百姓知晓;我们的工作究竟怎样,也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百姓来评判。
”曹洁说。
为此,浦东法院将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窗口”,主动将自己的工作展示给民众看,将司法权力的运行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在提醒和督促法院工作人员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让民众给自己的工作打分。
今年4月,浦东新区党校依法新政轮训班的首批80名学员参加了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法院工作人员为他们递上了行程单,单子上“六个一”的司法公开套餐,让学员们觉得很“新鲜”。
“所谓‘六个一’,即进一个场所、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庭审、做一个交流、拍一张合影、留一份纪念。
”浦东法院研究室主任包蕾介绍说,“边走边看,全方位展示法官工作及法院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 法院挑选了诉调对接中心、立案接待大厅、法治文化墙、心理咨询室、圆桌法庭、院史馆、法官文化中心等最具法治元素的场所,根据参观者的人员构成,制定不同的参观路线。
同时,培训了一支专业的讲解队伍,提供各有侧重点的讲解内容。
“欢迎来到立案大厅,这里面积600平方米,平均每天接待400多名当事人,受理180多件民商事案件……”立案大厅讲解员沈■是位“80后”的姑娘,原来是武警上海总队的世博女兵,曾荣获多项荣誉。
来法院工作后,庭里特别安排她负责讲解工作。
为了做好讲解工作,沈■专门参加了培训课程,悉心揣摩咬字、站位、接待等细节,并背诵了多个版本的讲解词。
挺拔的身姿、流畅的讲解,让听众频频点头,不断询问。
党校学员们旁听的是一起行政批准案件的庭审。
原告包女士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洋泾派出所申请办理更改名字。
今年1月30日,浦东新区分局答复包女士,对她的申请不予批准。
包女士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这起案件案情简单,贴近生活,很适合旁听。
不到一个小时的庭审,让这些来自行政机关的学员们感慨良多:“行政权力无法高于法律权威,官与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作为一名公务员,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要有更强的法治意识!” 离开法院前,所有学员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张精美的书签,上面书有“尚法明辨,善思慎行,勇立潮头,至善致远”十六字浦东法院精神。
绝大多数嘉宾表示,通过参观感受到了浦东法院“规范的工作流程,认真的工作态度”,“体现了法律公正,值得我们学习”。
对话新闻当事人 □王治国访谈对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 民法院副院长曹洁 民主周刊: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至今的情况。
曹洁:2010年10月,浦东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
一,是上海基层法院中唯一的一家。
当年11月,我们就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
2012年,浦东法院重点打造主题为“我与司法零距离”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当年开展活动11场。
今年上半年已经开展活动7场。
迄今为止,公众开放日总共开展24场,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民众等1000余人,发放各类书籍资料数千份。
民主周刊:活动对参与嘉宾有哪些要求,一般在什么时间开展,可以通过哪 些途径申请?曹洁:公众开放日对象主要在浦东 法院辖区范围内,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基层单位代表;在校学生;不特定社会公众。
我们有固定开放日,即每年双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上午或下午;也有非固定开放日,即适宜开展活动的工作日。
活动的方式,一种是提前组织,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代表、在校学生等;一种是预约接待,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线预约并提交身份材料后,有专人负责接待。
民主周刊:浦东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运作方面有哪些经验? 曹洁:可以用9个字概括,即定模式、强特色、创品牌。
具体做法有: 一是标准化建设,模式突出。
浦东法院提出,公众开放日要构建立体式、模块化、精细化模式。
我们创立了“我与司法 每天都是开放日 零距离”活动名称,根据参观者的专业程度、司法需求发放资料;启用专属标识,并设计“六个一”司法公开套餐。
通过定人员、定职责、定串词、定场地的项目化运作,实现了责任到人、任务分解、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预期目标。
二是组团化服务,特色鲜明。
活动引进“旅行团”概念,相关业务庭负责人任“团长”,研究室引导员任“地陪”,讲解员相当于“导游”,“一团一方案”,让每次活动都成为一次难忘的法治文化之旅。
三是品牌化包装,成效显著。
通过对大部分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并利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自媒体,从广度、深度上开掘公众开放日的影响力。
民主周刊:活动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曹洁:最近,浦东新区评选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公众开放日活动入选10个具 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依法治理案例,目前已经入围上海市的评选。
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相关做法,也受到上海高院领导的高度肯定,批示“在全市法院推广”。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活动的专业、细致、到位,更让参与者从“要我参加”变为“我要参加”。
不少嘉宾参加活动后,不仅写下留言充分肯定,还推荐朋友、兄弟单位也来参加。
比如,区人大代表郭文红两次组织辖区内的群众参加;浦东新区党校参加活动后,当场追加场次,并已将活动列入党校依法行政轮训班课程。
民主周刊:接下来,公众开放日活动有哪些设想? 曹洁:接下来,浦东法院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 一是推动活动“更新换代”。
将“我与司法零距离”变为“司法与您零距离”,通 过对象巧妙转换,凸显活动贴近群众、贴近需求的导向;启用全新设计的“一证一簿一LOGO”;升级服务,经过培训的引导员、讲解员更专业。
同时,依托浦东法院文化建设最新成果、载体,充实内容,完善行程。
二是进一步推进活动规范丰富。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公众开放日活动的操作手册。
三是进一步推进活动“遍地开花”。
准备将活动的成功经验复制到有条件的派出法庭,让更多民众可以更方便地走进法院、贴近司法、感知司法。
我们的目标是,在已有的基础上,把每天都当作公众开放日,让司法公开理念深入每一位法院人心中。
通过做好这项工作,展示法院开门办院的民主、自信、勇气、智慧,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贡献。
一些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争议较大的表述有了明显改动。
如,关于小学作业的规定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关于考试的规定改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 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此外,“每天锻炼1小时”的相关表述从第九条升格至第五条;“严禁违规补课”的相关表述增加了“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督查”的相关表述增加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开展经常性检查”。
安监总局出台办法加强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监管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出台《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 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禁止承包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办法明确,发包单位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单位违反办法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或未按办法规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建言献策 分类别分层次推进居家养老 □余梅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景 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政府应列出专门支出,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它是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开展范围小。
当前居家养老工作还处在摸索阶段,尚未广泛实施。
二是覆盖面较小。
从实际来看,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少,除参加村(居)社区组织的休闲娱乐活动外,真正接受上门服务的较少。
三是服务内容少。
由于服务人员数量有限、素质不高,加上受老年人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因素制约,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单
一,大多仅限于爱心帮扶之类的服务。
四是工作人员少。
从政府层面讲,居家养老工作还没有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局面,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
五是经费投入少。
此项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加之各级财政比较困难,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将居家养老工作列入财政预算支持范围,对居家养老工作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
因此,建议采取分类别、分层次服务的方式,即根据老年人的家庭收入、健康等情况,确定无偿、低偿和有偿三种服务方式,推进居家养老工作。
可以充分利用老年协会机构,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建立一种积累服务时间的方法,即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而提供服务时间可积累作低龄老年人以后无偿享用服务的时间;由政府购买服务券,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和低收入空巢老人提供无偿服务。
同时,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政府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村(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并逐步扩大服务对象的范围,从资金上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家庭服务业 □张素荣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 大代表、鞍山华夏巾帼社区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这五年来,在工作中,我们感觉到社会养老问题更加凸显,现有的国办和民办的养老机构满足不了我们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政府应该进一步规范家庭服务人员,特别是从事居家养老的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培训提升的机制。
政府应该尽快出台一些细则,比如社区由谁来负责、谁来服务、谁来管理。
另外,我们发现,养老的服务人员和护工比较缺失,这有部分原因是社会地位低、工资福利低、社会保障不完善的问题,建议出台政策对此进行规范。
在培训方面加大力度,提升现有人员的素质。
同时,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从事家庭服务业。
让全中国所有的老年人都安度晚年,健康长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责任编辑马守敏联系电话010-67550747电子邮件mzzk@QQ群号59261458 主题阅读□王治国 浦东零距离展示法院的路径设计 来场轻松自在的“旅行”,把法院瞅个“明明白白”,将法律了解得“清清楚楚”,再跟法官来个“亲密接触”。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这些,都不是想象,而是实实在在的公众开放日举措。
前些日子,一位来自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的居委会干部还成为公众开放日活动第1000位嘉宾,浦东法院院长郭俭亲自为他送上了证书和纪念品。
从2010年至今,浦东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已经开展近3个年头。
随着24场活动的开展,公众开放日“法治文化之旅”、“零距离沟通平台”、“法院工作展示平台”的路径越来越清晰。
通过这种方式,这家全国模范法院自信地将最真实的自己展示在公众面前,收获了掌声,赢得了民心。
■一次愉悦的法治文化之旅 暑假刚开始,浦东法院来了一群快快乐乐的小朋友。
“动了!动了!”二楼大厅里,刚刚还是一面汉白玉浮雕的法治文化墙,轻轻一按控制钮,短短15秒钟后,一面硕大的显示屏就出现在眼前,并开始播放反映法院工作的一分钟短片“1天”。
一切就像变魔术般,孩子们顿时欢呼起来。
这些小朋友都来自浦东新区浦兴街道。
区人大代表郭文红惦记着辖区里放假在家的小朋友,她曾经参加过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并留下很好的印象,能不能让孩子们也走进法院,学法、知法、懂法呢?郭文红的想法得到了积极反馈,浦东法院特别安排了“快乐暑期、司法相随”公众开放日专场活动。
孩子们走进法院,觉得一切都那么新奇。
考虑到是一些小观众,该院特别安排他们参观少年审判庭的圆桌法庭。
还没等讲解员开讲,孩子们已经提问了:“叔叔,为什么你戴的是小徽章,阿姨戴的是大徽章呢?”“这是法院的规定,平时工作中戴小的法徽,开庭时才能戴大的法徽。
”“要是开庭了法官生病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当说明理由后休庭,改变后的开庭日期另行通知当事人。
” …… 孩子们的问题千奇百怪,工作人员回答力求清楚明白。
这次活动,孩子们玩得很开心,不知不觉间,他们接受了法治文化的熏陶。
“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活动的中心场所,弘扬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因此法院必须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司法公开则是重要环节。
”浦东法院院长郭俭认为,“公众开放日活动是一个可以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途径。
同时,也是向公众传递法治精神,让他们感受法治文化的很好平台。
” 2011年,这一课题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十大重大审判理论课题之
一,在从课题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展示内容后,公众开放日活动将这些美丽的“珍珠”串联起来,让参加活动的嘉 浦东法院院长郭俭为嘉宾讲解“活力干警”长廊内容。
宾深感不虚此行。
今年是浦东法院建院20周年。
纪 念日前夕,来自上海市委党校85期局级班的15位嘉宾参加了公众开放日活动,考察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
从立案接待大厅、东西方法治文化墙到“活力干警”特色支部展示区,从心理咨询室、圆桌法庭到法官文化中心,嘉宾们边听边看边仔细询问,饶有兴致。
在旁听了一起由知识产权庭审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庭审后,嘉宾们兴奋地穿起法袍,敲下法槌,体验了一回当法官的难忘感受。
“浦东法院文化强院的理念和实践,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和丰富教益。
”在留言簿上,学员代表这样写道,“公众开放日非常有意义,使普通民众接触法律、感知司法,也是宣传法治文化非常好的做法。
” ■一个“零距离”的沟通平台 一切误解,都源于沟通渠道不畅。
浦东法院千方百计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群众之间的互动渠道,定期召开座谈会,完善信访投诉机制。
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公众开放日活动当仁不让,成了法院与公众“零距离”沟通和交流的平台。
2012年6月,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会在浦东法院举行。
郭俭特别邀请部分从事法律实务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听取他们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利用好微博平台,进一步做好释明工作”、“执行工作要拓展沟通平台”……会上,有位代表频频发言,他就是沪上知名的“老娘舅”,上海市人大代表裴蓁。
身为公职律师,裴蓁对法院工作十分关注。
一次,浦东法院微博发布了数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裴蓁提醒:“法条超出微博字数限定怎么办?建议告知完整的文件全称为妥。
”该院工作人员迅速回复:“感谢您的建议。
目前我院外网正在改版,故这些对大家有帮助的信息先通过微博发布。
新外网上线后,这些诉讼指南都会有。
”裴蓁随即回复:“快速回应,有备无患。
好样的,不愧为全国模范法院!” 人大代表的高评价,既源于顺畅的沟通,也源于迅速的落实。
座谈会后不久,法院微博在原有“论案说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判后释明等一批新栏目;执行局在网上公开执行信息,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重大措施后,及时短信告知;立案庭则进一步丰富了原有的诉讼指南手册内容。
信息化时代,浦东法院的沟通交流也与时俱进不断升级,不仅重视与辖区内的公众交流,还把目光投向微博等网络自媒体。
今年初,30名身份“特殊”的嘉宾走进浦东法院,应邀参加2013年第一场公众开放日活动。
他们是上海市高 奚晓诗摄级人民法院微博“浦江天平”的网友。
浦东法院安排他们旁听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庭审。
“欢迎各位来参加活动。
浦东法院是全国最大的基层法院,2012年收案85289件,审执结85380件,人均结案213.47件。
”旁听庭审之前,一位落落大方的女法官在为网友简要介绍法院整体情况后,话锋一转,开始介绍法庭内的设置。
“法官背后有一个国徽,象征着法官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今天我们旁听的是刑事案件,所以大家能看到有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这是不同于民商事审判的地方……” 女法官娓娓道来,网友们听得很认真。
当得知这位女法官就是浦东法院副院长曹洁时,现场爆发了热烈的掌声。
“浦东法院收案量之高,让人惊讶,法院以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审结,让人钦佩。
”活动结束,网友们感想很多:“所有人都应当知法、懂法、用法,共创和谐。
” “把公众请进来,目的就是‘破墙’,打破那堵因为沟通不畅而产生的墙‘’。
”曹洁说,“因此公众开放日活动将庭前介绍、庭后交流作为必要环节。
” 据介绍,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始至今,浦东法院院领导带头,全国模范法官马超杰、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以及各业务庭庭长都相继参与进来,与嘉宾座谈交流、答惑解疑,既破除了法院的神秘感,也拉近了法官与公众的距离。
一扇展示法院工作的窗口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上海唯一一家司法改革工作联系点……浦东法院收获的荣誉数不胜数。
“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应该让老百姓知晓;我们的工作究竟怎样,也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百姓来评判。
”曹洁说。
为此,浦东法院将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窗口”,主动将自己的工作展示给民众看,将司法权力的运行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在提醒和督促法院工作人员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让民众给自己的工作打分。
今年4月,浦东新区党校依法新政轮训班的首批80名学员参加了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法院工作人员为他们递上了行程单,单子上“六个一”的司法公开套餐,让学员们觉得很“新鲜”。
“所谓‘六个一’,即进一个场所、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庭审、做一个交流、拍一张合影、留一份纪念。
”浦东法院研究室主任包蕾介绍说,“边走边看,全方位展示法官工作及法院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 法院挑选了诉调对接中心、立案接待大厅、法治文化墙、心理咨询室、圆桌法庭、院史馆、法官文化中心等最具法治元素的场所,根据参观者的人员构成,制定不同的参观路线。
同时,培训了一支专业的讲解队伍,提供各有侧重点的讲解内容。
“欢迎来到立案大厅,这里面积600平方米,平均每天接待400多名当事人,受理180多件民商事案件……”立案大厅讲解员沈■是位“80后”的姑娘,原来是武警上海总队的世博女兵,曾荣获多项荣誉。
来法院工作后,庭里特别安排她负责讲解工作。
为了做好讲解工作,沈■专门参加了培训课程,悉心揣摩咬字、站位、接待等细节,并背诵了多个版本的讲解词。
挺拔的身姿、流畅的讲解,让听众频频点头,不断询问。
党校学员们旁听的是一起行政批准案件的庭审。
原告包女士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洋泾派出所申请办理更改名字。
今年1月30日,浦东新区分局答复包女士,对她的申请不予批准。
包女士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这起案件案情简单,贴近生活,很适合旁听。
不到一个小时的庭审,让这些来自行政机关的学员们感慨良多:“行政权力无法高于法律权威,官与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作为一名公务员,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要有更强的法治意识!” 离开法院前,所有学员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张精美的书签,上面书有“尚法明辨,善思慎行,勇立潮头,至善致远”十六字浦东法院精神。
绝大多数嘉宾表示,通过参观感受到了浦东法院“规范的工作流程,认真的工作态度”,“体现了法律公正,值得我们学习”。
对话新闻当事人 □王治国访谈对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 民法院副院长曹洁 民主周刊: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至今的情况。
曹洁:2010年10月,浦东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
一,是上海基层法院中唯一的一家。
当年11月,我们就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
2012年,浦东法院重点打造主题为“我与司法零距离”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当年开展活动11场。
今年上半年已经开展活动7场。
迄今为止,公众开放日总共开展24场,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民众等1000余人,发放各类书籍资料数千份。
民主周刊:活动对参与嘉宾有哪些要求,一般在什么时间开展,可以通过哪 些途径申请?曹洁:公众开放日对象主要在浦东 法院辖区范围内,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基层单位代表;在校学生;不特定社会公众。
我们有固定开放日,即每年双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上午或下午;也有非固定开放日,即适宜开展活动的工作日。
活动的方式,一种是提前组织,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代表、在校学生等;一种是预约接待,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线预约并提交身份材料后,有专人负责接待。
民主周刊:浦东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运作方面有哪些经验? 曹洁:可以用9个字概括,即定模式、强特色、创品牌。
具体做法有: 一是标准化建设,模式突出。
浦东法院提出,公众开放日要构建立体式、模块化、精细化模式。
我们创立了“我与司法 每天都是开放日 零距离”活动名称,根据参观者的专业程度、司法需求发放资料;启用专属标识,并设计“六个一”司法公开套餐。
通过定人员、定职责、定串词、定场地的项目化运作,实现了责任到人、任务分解、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预期目标。
二是组团化服务,特色鲜明。
活动引进“旅行团”概念,相关业务庭负责人任“团长”,研究室引导员任“地陪”,讲解员相当于“导游”,“一团一方案”,让每次活动都成为一次难忘的法治文化之旅。
三是品牌化包装,成效显著。
通过对大部分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并利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自媒体,从广度、深度上开掘公众开放日的影响力。
民主周刊:活动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曹洁:最近,浦东新区评选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公众开放日活动入选10个具 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依法治理案例,目前已经入围上海市的评选。
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相关做法,也受到上海高院领导的高度肯定,批示“在全市法院推广”。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活动的专业、细致、到位,更让参与者从“要我参加”变为“我要参加”。
不少嘉宾参加活动后,不仅写下留言充分肯定,还推荐朋友、兄弟单位也来参加。
比如,区人大代表郭文红两次组织辖区内的群众参加;浦东新区党校参加活动后,当场追加场次,并已将活动列入党校依法行政轮训班课程。
民主周刊:接下来,公众开放日活动有哪些设想? 曹洁:接下来,浦东法院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 一是推动活动“更新换代”。
将“我与司法零距离”变为“司法与您零距离”,通 过对象巧妙转换,凸显活动贴近群众、贴近需求的导向;启用全新设计的“一证一簿一LOGO”;升级服务,经过培训的引导员、讲解员更专业。
同时,依托浦东法院文化建设最新成果、载体,充实内容,完善行程。
二是进一步推进活动规范丰富。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公众开放日活动的操作手册。
三是进一步推进活动“遍地开花”。
准备将活动的成功经验复制到有条件的派出法庭,让更多民众可以更方便地走进法院、贴近司法、感知司法。
我们的目标是,在已有的基础上,把每天都当作公众开放日,让司法公开理念深入每一位法院人心中。
通过做好这项工作,展示法院开门办院的民主、自信、勇气、智慧,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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