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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张玉萍 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2020年12月26日星期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8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大会选举罗学维先生、邓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群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会前以书面形式发出;(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四)本次会议由罗学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选举罗学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罗学维先生简历:罗学维,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历任超讯通信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市场部副总监;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8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由梁建华先生、万军先生、张俊先生、钟海辉先生、熊伟先生、卢伟东先生、曾明先生7名董事组成。
同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会前以书面及短信形式发出。
会议由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选举梁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选举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名称 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熊伟、梁建华、卢伟东 熊伟 战略委员会 梁建华、万军、曾明 梁建华 提名委员会 曾明、钟海辉、卢伟东 曾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卢伟东、张俊、熊伟 卢伟东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聘任张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聘任钟海辉先生、白小波先生、陈桂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聘任邹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邹文女士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聘任陈桂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聘任卢沛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俊先生、钟海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区间,具体如下:
1、总经理:年薪标准为税前150万元~200万元区间内
2、副总经理:年薪标准为税前100万元~150万元区间内
3、财务总监:年薪标准为税前40万元~80万元区间内
4、董事会秘书:年薪标准为税前40万元~80万元区间内上述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十)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俊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职能部门更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技术服务部”更名为“通信服务事业部”。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梁建华,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大代表、常委。
1992年至1995年任邮电部广州通信设备厂工程师;1995年至1998年任广东邮电技术研究院工程师;1998年至2007年5月任超讯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超讯有限首席执行官(CEO)、成都超讯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万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7年至1990年任教于江西德安二中;1990年至2000年任九江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8年任广东怡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至2011年任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2月起任超讯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任期三年。

3、熊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1999年至2003年任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04年至2006年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12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高级经理、合伙人;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卢伟东,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
1991年7月至2001年9月先后任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法律顾问室律师、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8月至今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5、曾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3年7月至2011年7月为华南理工大学教师;2011年8月至今任广东省物联网协会秘书长;自2018年5月18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6、张俊,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政企客户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7、钟海辉,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计算机工程师。
1998年至2013年先后任超讯有限项目经理、通信技术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超讯虹鹰法定代表人;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8、白小波,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6年7月至1998年3月任广州市萌芽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秘书;1998年4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高立开元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2001年12月至今历任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9、陈桂臣,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4年至2008年任广东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8年至2012年任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部运营主管、财务部长;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10、邹文,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主管;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11、卢沛民,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华南一部合规部专员;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自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卢沛民先生于2018年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8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拟以人民币5,130万元出售持有的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浩”)于2020年12月24日签署了《广州博浩与公司有关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和出售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5,130万元向广州博浩出售持有的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艾迪思”)100%股权。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在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公司名称: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良江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日注册资本:肆亿贰仟贰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2栋120-1主要股东:广州劢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广州博浩数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通信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广州博浩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广州博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9月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231,903,182.17 20,099,507.45 资产净额 208,521,064.75 -179,331.67 营业收入 4,301,946.88 754,690.24 净利润 -2,629,603.58 -179,331.6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名称: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俊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4层A401-4房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广州博浩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9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10,010,643.98 9,152.50 负债总额 12,520.00 9,520.00 资产净额 9,998,123.98 -367.50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508.52 -36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08.52 -490.20 (二)交
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30万元。
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溢价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是交易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结果,基于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在商议股权转让价格时充分考虑了标的控制权和未来公司提供的物业定制租赁服务的溢价因素。

2、交易对方广州博浩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简称IDC)运营等业务,具有丰富的经营和运作经验以及客户资源。
艾迪思的营业范围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与广州博浩的业务吻合。
本次交易约定公司在白云区太和镇地块建设的部分厂房和办公楼,预计将在2021年建成之后出租给广州博浩用于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租期18年,租金及服务费约定35至42元/㎡,按每两年递增8%,公司已与广州博浩签署《物业定制租赁合作协议》。
因此广州博浩愿意接受符合预期的溢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买方: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卖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艾迪思的股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5,130万元,股权购买价款以现金形式分两期向指定银行账户支付。

3、支付期限
(1)买方于第一次交割日向监管账户支付人民币3,891万元;在艾迪思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显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监事为买方指定人员以及股东为买方之日,买方向监管代理人发出指示向卖方释放第一笔股权购买价款;
(2)买方于24个月内第二次交割日向卖方支付人民币1,239万元。

4、交割前提条件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购买价款需满足的主要条件如下:
(1)本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经双方正式签署;
(2)买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对艾迪思的尽职调查并满意;
(3)卖方及艾迪思就本次交易获得有权机构许可和授权;
(4)艾迪思已获得经营业务所需所有许可证照,且该等许可证照于第一次交割日时均处于有效期内;
(5)买方已与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签署针对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以北、草塘路以西AB1207029-1-1地块的《物业定制租赁合作协议》;
(6)买方就本次交易获得有权机构的授权;
(7)艾迪思的股权、资产、负债等在第一次交割日前未发生重大变化。
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购买价款需满足的主要条件如下:
(1)第一次交割已完成;
(2)本次交易完成股权、管理人员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完成艾迪思工商、财务、印章等相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4)卖方就本次交易完成税务申报,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根据《物业定制租赁合作协议》按时交付目标物业;
(5)艾迪思未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5、解约赔偿
(1)如在第一次交割之前的任何时间,艾迪思遭遇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在第一次交割之后第二次交割之前的任何时间,艾迪思作为一个整体遭遇重大不利变化,买方有权终止或撤销本协议,卖方应当于本协议被终止或被撤销之日后的10个营业日内向买方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作为解约赔偿。

(2)如在第一次交割之前的任何时间发生根据中国法律卖方可以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况,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买方应当于终止日之后的10个营业日内向卖方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作为解约赔偿。

6、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买方和卖方各持有协议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根据公司与广州博浩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地块上的物业建设,并在建成后将该物业租赁给广州博浩或其指定的公司。
本次出售股权所得的现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艾迪思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艾迪思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艾迪思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本次交易,预计可为公司带来5,130万元的资金流入。
目前交易的首期交割条件已具备,若首期款能于2020年完成支付,则2020年将实现资金流入3,891万元,实现投资收益约4,130万元,最终以实际交割进度和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改善公司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婴室”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自2018年3月30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对爱婴室进行持续督导,并指定陈李彬、郭明新为爱婴室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和相关项目人员2020年12月21日和2020年12月23日对爱婴室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保荐代表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员、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对爱婴室2020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包括对爱婴室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相关事项的意见(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
爱婴室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聘任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财务中心等职能部门。
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部门设置能够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各机构间管理分工明确,信息沟通有效合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起完整的内部组织架构,并且制定了一套完备且合法合规的公司治理制度,不仅明确了各决策层之间的权限范围,符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并且涵盖公司日常经营的各个业务环节;公司的三会运作较为规范,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资料记录完整、保存完好;会议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及时披露。
爱婴室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对202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拥有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开、产权关系明确。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及资产;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公司在202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可能对资产、人员、业务、财务及机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核查了公司账务情况并与审计机构人员进行沟通,202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备完整、规范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等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19.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75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72,47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758,23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521,768.2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098157_B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现场检查人员收集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账、银行对账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资金支出原始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并针对具体问题,与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按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表,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文件及各相关合同和原始凭证,并对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等进行问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要关联交易,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重大投资事项。
(六)经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主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一)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保荐代表人提请公司切实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工作,将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力争使公司业绩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经核查,爱婴室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本次现场检查得到了爱婴室的全面配合。
爱婴室按照本保荐机构提交的尽职调查清单提供了现场检查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相关负责人员接受了本保荐机构的访谈,并提供了真实准确的信息,同时公司也为本次现场检查人员的实地调查工作提供了各项便利条件。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根据现场对爱婴室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环境、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有明确的三会议事规则,运作规范;能够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有关信息;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等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良好。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107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琼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10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会议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孙琳芸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资金使用规划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109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对“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9号)核准,于2018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9.9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7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521,768.2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098157_B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进展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0年12月21截至期末投资进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投资金
(1) 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度占比
(3)=
(2)/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建设的资金金额
(2)(1)
1 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 23,682.8 23,682.8 100% 2020年12月31日
2 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5,489.11 2,706.71 49.31% 2020年12月31日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3 资金 11,980.27 11,980.27 100% 不适用 合计 41,152.18 35,663.07 86.66% - 截至
2020年12月2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在闲置期间用于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所产生收益1,439.64万元将用于未结项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截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已使用完毕,实际总 投资额23,682.8万元,实际投资进度100.00%,结余募集资金0元,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2018年、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分别新开门店45家、73家、17家,共计135家门店。
2020年三季度至今,公司按计划拓展直营门店,陆续有新店开业。
根据“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规划新建130家直营门店目标,公司目前已实现该募投项目原定目标,该项目募集资金在闲置期间用于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所产生收益将用于未结项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投入总金额2,706.71万元,实际投资进度49.31%,尚有项目募集资金2,782.40万元待投入,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闲置期间用于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所产生收益1,439.64万元将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预计该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本次调整后投资项目包括5个方面内容:第
一,全渠道零售中台项目,主要包括根据公司发展新业务需求,开发定制化的全渠道中台项目基础架构;第
二,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建设,主要包括SRM系统(供应商协同平台)、更智能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WMS、TMS及AMS等;第
三,门店数字化项目,主要包括推行企业微信,店员全员营销、人脸识别、电子价签等;第
四,多渠道营销项目,主要包括第三方平台建设及推广支出,拓展天猫、京东、拼多多、唯品会、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第
五,会员数字化营销项目,主要包括新CRM系统、BI会员分析系统等。
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新调整的建设内容,合理制定投资预算、规划项目进度,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
由于项目建设要结合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规划需要,公司经研究后对该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完成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以便配合公司战略规划,更好地推进主业成长。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募投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业务所处的市场发展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资金使用规划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白金汉爵大酒店408会议室常州经开区东方路22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1,426,7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9.803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张南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杨维生先生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荣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敏金、曹良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股数 比例(%) 反对股数 比例(%) 弃权股数 比例(%) A股 61,424,700 99.9967 2,000 0.0033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股数 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比例(%)股数 比例(%) A股 61,423,800 99.9952 2,9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 比例(%) 0.0048
0 反对股数 比例(%) 0.0000 弃权股数 比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2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5,023,800 理的议案》 99.9423 2,900 0.0577
0 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涵、陈跃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0-03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53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900,943.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629,056.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储金额(元)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1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港支行 0004513140,000,000.0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2 份有限公司 山南港支行 92 29,629,056.6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3 份有限公司 行甪直支行 24469218,372,641.51 《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注销情况截止2020年12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013.45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足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至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于完成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603429 股票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66.00%,主要系
(1)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防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市场开拓进度造成影响;
(2)部分市场产品招标执行价格下降等事项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涉及本公司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徐善水,董监高(杨二果、周少俊、孙志松),特定股东(姚发征、余永恒)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方面考虑,分别发出减持意向告知函,合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996,520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7.62%。
详见(公告编号:2020-033号、2020-034号)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东减持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0-06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9,990,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74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邱高鹏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李丽莎女士、田云飞先生、陈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李永泉先生、冯雅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茜女士出席了会议;常务副总裁邱高鹏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款延期收回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A股 139,984,900 99.9958 5,800 0.0042
0 0
2、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弃权比例(%)票数 A股 139,984,900 99.9958 5,8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1 股权回购款延期收回884,900 99.3488 5,800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0.0042
0 比例(%) 弃权票数 0.6512
0 比例(%)
0 比例(%)
0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2 全部股权相关事项暨884,900 99.3488 5,800 0.6512
0 0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陈佳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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