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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曹秉琛 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81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1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名称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名称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043,880元。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9,131,380元。
经营范围: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调味品批发(不包括盐的批发);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烟草制品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图书批发;音像制品批发;电子出版物批发;中药批发;百货零售;粮食收购与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建筑装饰业;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
经营范围: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糖果及糖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糖果及糖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调味品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调味品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烟草制品零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批发;图书批发;音像制品批发;电子出版物批发;中药批发;百货零售;粮食收购与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建筑装饰业;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3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通知,获悉海南筑华将其所持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17,010,000 37.38% 3.16% 2017年3月22日 海南筑华 是 11,440,000 25.14% 2.12% 2017年3月15日 17,000,000 37.36% 3.16% 2017年3月15日 合计 45,450,000 99.88% 8.44% 注:海南筑华是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天堂硅谷)的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12日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名称第一大股东及其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 比例 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4,290,000 9.43% 0.80% 否 否 2020年2月29日2025年2月11日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生产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 筑华 是 12,720,000 27.95% 2.36% 否 11,440,000 25.14% 2.12% 否 否 2020
年2月29日2023年2月11日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生产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否 2020年3月7日2025年2月11日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生产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 37.36% 3.16% 否 否 2020年3月16日2023年2月11日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生产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5,450,000 99.88% 8.44%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持比股例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比所例持股份占公司比总例股本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占已质 结数量 押股份 比例 海南筑华 45,508,591 8.45% 45,45,000 99.88% 8.44%
0 0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0 0 嘉兴天堂硅谷 49,760,810 9.24%
0 0
0 0
0 0
0 合计 95,269,401 17.695 45,45,000 47.71% 8.44%
0 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海南筑华所持已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股份质押均设立风险预警线和平仓线。
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警戒线或最低线时,海南筑华将采取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

2、海南筑华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一)海南筑华的《关于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通知》(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登记通知》(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0年3月11日簿记完成,并于2020年3月13日发行完毕,发 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92%。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 企业贷款。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农技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农技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四川农技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技数科”),农技数科主要从事农产品前端生产管理数据收集、存证及农产品区块链溯源、农产品新零售等业务,公司持有农技数科100%的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农技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近日,农技数科在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信息
1、名称:四川农技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F1KB58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住所:成都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1栋14层1405号
6、法定代表人:刘宇飞
7、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0日
8、营业期限:2020年03月10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水果、蔬菜、冷鲜肉、禽蛋、水产品、农副产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四川农技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0-04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经营门店有序恢复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应对疫情。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市政府号召,勇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全部经营门店自1月27日起暂停营业,所有旅游计划取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对外发布的《关于公司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
目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中央及省市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复产复工的文件精神,公司积极响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公司所属酒店已陆续恢复营业。
同时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关 于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公司拟于近日恢复陕西省省内旅游业务,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政府相关规定逐步恢复跨省和出入境旅游业务。
此次疫情预计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永高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高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号文核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浙商证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永高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99”。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7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00万张,按面值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永高转债总计4,787,275张,即47,872.75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8.39%。

二、网上认购结果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3月13日(T+2日)结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 2,176,589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 217,658,900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 36,131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 3,613,1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
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此外,《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5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36,136张,包销金额为3,613,600元,包销比例为0.52%。
2020年3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处,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的联系方式发行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联系电话:0576-84277186传真:0576-8427738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资本市场部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联系电话:0571-87003331、87005796传真:0571-87903733、87903737 发行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3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付息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7阳光城MTN001,债券代码:101759017)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14.债券代码:1017590175.发行总额:20.0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20%
7.付息兑付日:2020年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或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皎联系电话:021-803280432.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善超联系电话:010-89937926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53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5日、2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紧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关于收到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紧急通知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口罩等疫控防护产品生产线的议案》,并于2月7日披露了相应决议公告及《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口罩等疫控防护产品生产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了公司全资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新沂”)投资建设口罩等疫控防护产品生产线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现将相关投资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口罩生产线改建项目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必康新沂口罩机供应商广东昱升个人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昱升”)及黄山富田精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田精工”)提供和交付的2台口罩机已完成组装调试,开展生产工作,口罩产能32万片/日,已达到原定规划产能目标。
必康新沂医用口罩生产资质的认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申报材料已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医用口罩样品已送检,目前尚未进入现场检查阶段。
必康新沂在正式获取医用口罩生产相关资质前,将按照相关标准生产民用版防护口罩。
必康新沂已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可以正常生产、销售民用版防护口罩。

二、洗手液生产线改建项目进展情况必康新沂已分别于3月4日、3月12日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及产品检测合格的报告,洗手液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产能已达到原定规划目标300万瓶/年。
待完成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后即可正常生产、销售。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口罩生产线改建项目和洗手液生产线改建项目的产能已达到原定规划要求,所生产的民用版防护口罩及洗手液产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四、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相关产品或将出现市场饱和、产能过剩的现象,存在一定市场风险;
2、财务风险:本项目建成后或将出现市场滞销情形,存在一定的资金运作风险;
3、管控风险:公司系首次生产卫生防控产品,生产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有待完善和提高,可能面临管理控制方面的风险;
4、审批风险:必康新沂存在无法快速获得医用口罩生产所需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的风险。
关于必康新沂获取医用口罩生产资质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5、设备交付及原材料供应风险:由于口罩机供应商广东昱升、富田精工的产能和上游零部件供应受限,剩余口罩机供应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另行决策,详情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进展公告。
口罩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受疫情期间市场供需关系和运输条件的影响,或将存在供应不足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76,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25.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问询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大股东涉及的案件无其他进展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赛特”)生产熔喷布专用聚丙烯(俗称PP)材料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赛特主要生产改性塑料,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5.9%,聚丙烯材料只是改性塑料业务中的一部分,其中熔喷布专用聚丙烯材料业务预计对公司全年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赛特无投建熔喷布生产线或口罩生产线的计划,随着疫情的变化和行业产能的增加,未来订单量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在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5、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未收到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本次业绩快报所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04)。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公司2019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届时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

4、公司无投建熔喷布生产线或口罩生产线的计划,随着疫情的变化和行业产能的增加,未来熔喷布专用聚丙烯材料订单量存在不确定性。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获悉大股东案件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3月16日9:15至2020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201,643,6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3005%。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123,488,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074%。

(2)网络投票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78,155,4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93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数量同意201,643,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48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同意201,643,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48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期安排同意201,643,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48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可转债转股期限同意201,643,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48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居建平律师、张红叶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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