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1,珠海有什么大学排名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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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张玉萍 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31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珠海市宏广电子 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达明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达明”)以7,500万元收购珠海市宏广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广电子”)100%股权。
本次转让对价所对应的宏广电子资产负债及权 益,仅包括厂房、宿舍、土地等与受让方拟开展生产经营的不动产,除此之外的其余 的资产负债均需剥离出宏广电子,不在转让对价的作价范围。
各方确认自交割日起,
目标股权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义务自转让方移转予受 让方。
交割的成立条件详见原公告内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四)交割”。
如果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一百八十(180)日内本次转让交易的交割条件未能实 现,经各方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并放弃本协议拟议的交易,详见原公告内容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八)终止”。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宏广电子资产和负债市场价值评估值为8,752.11万元(其中:在 评估基准日时不动产(含两部电梯)账面净值为12,393,779.87元,评估值为 74,190,610.00元)。
转让各方同意,转让对价所对应的宏广电子资产负债及权益,仅 包括厂房、宿舍、土地等与受让方拟开展生产经营的不动产,除此之外的其余的资 产负债均需剥离出宏广电子,不在转让对价的作价范围。

各方经过多次协商,公司 控股子公司珠海达明以7,500万元分别向香港启祥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珠海横 琴启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宏广电子61.66%及38.34%的股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前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关于前述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2019年5月至今与同一关联人交易金额 合计约2,000万元)并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因公 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累计计算金额已经超过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珠海市宏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交易作价与估值 (一)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5项(包含3项建筑物及两项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合计 11,413.94平方米,土地面积合计14,814.88平方米,建筑物包括厂房、宿舍及门卫 房,土地使用权均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9月1日,纳入评估 范围的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可正常使用。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权证编号号 名称 详细座落地址 结构 计建筑面建成@年量积/土 月单地面积位 粤房地证字第1C6563540号 1号厂房珠海市金鼎科技八路9号钢筋混凝土2008年㎡8,098.56 粤房地证字第2C6563539号 门卫房珠海市金鼎科技八路9号钢筋混凝土2008年㎡ 54.01 粤房地证字第3C4718688号 土地使用权 珠海市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用地编号2-16-2地块 ㎡12,485.25 粤房地证字第4C6563538号 宿舍 珠海市金鼎科技八路10号 钢筋混凝土 2008年 ㎡3,261.37 粤房地证字第5C6563538号 土地使用权 珠海市金鼎科技八路10号 ㎡2,329.63 目前宏广电子名下拥有两宗土地使用权:
1、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4718688号宗地,位于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用地,用途为生产、办公、研发。
目前已建成1#厂房8098.56㎡,尚有规划中的2#厂房尚未建设。

2、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6563538号宗地,位于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用地,用途 为宏广电子生产用和建设项目的配套员工集体宿舍用地。
目前已建成配套宿舍建设宿舍3261.37㎡。

3、前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均登记在宏广电子名下,为宏广电子单独所有,不存在被查封的情况,亦不存在对房地产登记有异议的情况,但存在抵押的情形。
抵押 权人为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岸支行,最高担保债权数额为38,215,129元,债务确定期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29年11月25日。

4、珠海达明用地与宏广电子厂房用地相邻,土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权属 面积(㎡) 取得时间 终止日期 已建成建筑面积(㎡) 容积率 珠海市宏广电子有限公司 12485.2 2003年 2053年 8146.59 0.65 评估对象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金鼎科技八路9、10号。
广珠城际———珠海北站距评估对象约为1.5公里,唐家湾站距评估对象约为5公里,港珠澳大桥2号码头距评估对象约为10公里;公路上毗邻广澳高速珠海支线、港湾大道,金峰路等,交通条件十分便捷。
此外,珠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24日颁布的珠府[2018]86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第八条规定“
八、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四十一)提高用地容积率上限。
2017年7月24日起,适当增加拆建类工改工、工改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新型产业(含现代产业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为4.0、普通工业和现代仓储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为3.0(市住规建局负责)”。
(二)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介绍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评估方法介绍
(1)收益法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利用收益法评估的资产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获利能力,对未来资产带来的净利润或净现金流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要能够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以及确定合理的折现率。

(2)成本法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也可估算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市场价值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3)市场法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评估方法的选择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市场价值,它具有分析角度和分析途径直接、分析过程直观、分析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由于珠海市办公物业市场公开透明、交易市场活跃,同类型房地产成交案例较多,具备采用市场法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拟转让房地产虽已出租,但其租金水平较低,周边厂房多为自用,客观租金难以取得,且珠海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普遍较高,租金收益无法反应其真实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3)对于成本法的应用分析成本法为生产费用价值论、重新开发建筑成本为导向,适用对象为:独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重新开发建设的、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没有收益或没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
从成本的角度估算物业的价值,与区位、权益影响不大。
而待估房地产为投资性物业,地理位置较好,市场价值远远高于其重置成本,因此不适宜采用成本法估价;综合所述,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评估基本公式:比较价格=可比案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交易方式修正系数×区位状况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权益状况修正系数。
(三)测算过程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时点近期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评估基本公式:比较价格=可比案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交易方式修正系数×区位状况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权益状况修正系数根据替代原则,评估人员调查了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结构类型、使用功能、交易日期等因素相同或具有较强相关性的交易案例,确定选取评估对象周边小区最新时间成交房屋作为比较案例。

1、选取可比案例情况表如下:案例A: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厂房,位于珠海市翠微西路,案例来源为房地产三级市场正常成交实例,挂牌日期为2019年12月,建筑面积为4900平方米,挂牌价为6,735元/㎡,据了解议价空间较小,且实际成交价一般比挂牌价低,评估人员调查当地物业成交情况及结合评估师经验,本次评估以挂牌价向下修正5%作为成交价,即6,398元/㎡。
案例的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简单装修。
实例B:珠海市香洲区老香洲厂房,位于珠海市人民西路,案例来源为房地产三级市场正常成交实例,挂牌日期为2019年12月,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挂牌价为7,200元/㎡,据了解议价空间较小,且实际成交价一般比挂牌价低,评估人员调查当地物业成交情况及结合评估师经验,本次评估以挂牌价向下修正5%作为成交价,即6,840元/㎡。
案例的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简单装修。
实例C:珠海市香洲区老香洲厂房,位于珠海市人民西路,案例来源为房地产三级市场正常成交实例,挂牌日期为2019年12月,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挂牌价为7,200元/㎡,据了解议价空间较小,且实际成交价一般比挂牌价低,评估人员调查当地物业成交情况及结合评估师经验,本次评估以挂牌价向下修正5%作为成交价,即6,840元/㎡。
案例的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简单装修。
评估对象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金鼎科技八路9、10号,选取的可比案例分别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翠微西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属于同一经济圈,经济发展、公共配套设施等条件差异并不大。
在交通条件上,广珠城际———珠海北站距评估对象约为1.5公里,唐家湾站距评估对象约为5公里,港珠澳大桥2号码头距评估对象约为10公里;公路上毗邻广澳高速珠海支线、港湾大道,金峰路等,交通条件十分便捷;可比案例主要毗邻明珠北路、梅华西路及广珠城际———明珠站,交通条件基本不存在差异;在产业聚集度条件上,评估对象紧邻中电高科技产业园、黑马科技园、华冠科技工业园等,工业发展较为集中;经评估人员勘查了解,选取的案例周边工业聚集程度一般,对比评估对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劣势。
评估机构就评估说明补充说明如下:“评估对象地处珠海高新园区,园区内有健帆生物(sz.300529)、欧比特(sz.300053)、远光软件(sz.002063)、世纪鼎利(sz.300050)、宝莱特(sz.300246)等多家上市公司。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等高校在园区周边,为园区提供了丰富的人才储备,有一定的区位优势。
可比案例的选取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及其相关房地产估价规定:
1、可比较案例不少于三个;
2、可比较案例适合估价目的;
3、可比较案例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似;
4、可比较案例成交日期和估价时点接近。
我司认为选取的测算案例是可比且合理的。
评估对象的评估单价,是在所选取的比较案例的单价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及其相关房地产估价规定、对相关因素进行修正后的平均单价,评估单价的获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是合理的。

2、影响因素条件说明: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根据影响厂房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确定比较因素。
结合评估师收集的资料,参照交易案例的房屋用途、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等差别,本次评估选择以下因素作为比较因素:
(1)房屋用途:考虑用途是否相同对房价的影响。

(2)交易时间:考虑交易日期的不同房价存在差异而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3)交易情况:考虑交易情况是否正常对房价的影响。

(4)区位状况:主要有商服繁华度、交通便捷度、对外联系方便度、公共设施完善度、城市规划、环境景观、绿地覆盖率等。

(5)实物状况:主要有临路状况、建筑结构、面积、设备设施情况、层高、楼层、装 修情况、朝向、新旧程度、景观、物业管理等。

(6)权益状况:土地取得方式、剩余年期等。

3、房地产状况说明根据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实例的状况列表表示,见下 表。
比较因素情况表 案例比较因素 比较案例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用途 厂房 厂房 厂房 厂房 交易时间交易情况 2019年12月转让 2019年12月转让 2019年12月转让 2019年12月转让 商服繁华度 较高 较高 较高 较高 交通便捷度 较便捷 便捷 便捷 便捷 对外联系方便度 较便捷 便捷 便捷 便捷 区位状况公共设施完善度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城市规划环境景观 CBD为一般较好 CBD为一般较好 CBD为一般较好 CBD为一般好 绿地覆盖率绿化率一般 绿化率一般 绿化率一般 绿化率一般 临路状况 一面临路 一面临路 一面临路 一面临路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面积 11413.94㎡
,面积4900㎡,面积偏小,1500㎡,面积太小,2000㎡,面积太小, 适中,较适合使用较不适合使用 不适合使用 不适合使用 设备设施情好好好好况 实物状况 层高楼层 标准层高整栋 标准层高整栋 标准层高整栋 标准层高整栋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简单装修 简单装修 简单装修 朝向 南 南 南 南 新旧程度 新 新 新 新 景观 无景观 无景观 无景观 无景观 物业管理 普通管理 普通管理 普通管理 普通管理 权益状况 土地取得方
式 容积率 出让适合使用 出让适合使用 出让适合使用 出让适合使用 剩余年限正常使用年期 正常使用年期 正常使用年期 正常使用年期
4、权益状况:
(1)土地取得方式:考虑土地取得方式对房价的影响。
按照土地的取得方式有协议、出让、拍卖等三种不同的方式。
评估对象与案例土地取得方式相同,故不做修正。

(2)剩余使用年期:评估对象与案例剩余使用年期均为较长,故不做修正。
根据房地产状况说明表中的评估对象与可比实例的因素情况,编制比较因素指数表:比较因素指数表 案例比较因素 比较案例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交易时间 100 100 100 100 交易情况 100 100 100 100 商服繁华度 100 100 100 100 交通便捷度 100 103 103 103 对外联系方 便度 100 102 102 102 区位状况
公共设施完 善度 100 100 100 100 城市规划 100 100 100 100 环境景观 100 100 100 100 绿地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临路状况 100 100 100 100 建筑结构 100 100 100 100 面积 100 99 98 98 设备设施情 况 100 100 100 100 层高 100 100 100 100 实
物状况楼层100100100100 装修情况 100 100 100 100 朝向 100 100 100 100 新旧程度 100 100 100 100 景观 100 100 100 100 物业管理 100 100 100 100 土地取得方 式 100 100 100 100 权
益状况容积率100100100100 剩余年限 100 100 100 100 在比较因素指数表的基础上,将评估对象的因素条件指数与可比实例的因素条件指数进行比较,得到各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见下表:比较因素修正表 案例比较因素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成交价格 6398 6840 6840 交易时间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情况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商服繁华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通便捷度 100/103 100/103 100/103 对外联系方便度 100/102 100/102 100/102 公共设施完 区位状况 善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城市规划环境景观绿地覆盖率 小计临路状况建筑结构面积设备设施情 况 100/100100/100100/100 0.9518100/100100/100100/99 100/100 100/100100/100100/100 0.9518100/100100/100100/98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0.9518 100/100 100/100 100 98 100 100 实物状况 层高楼层装修情况朝向新旧程度景观物业管理小计土地取得方 式 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 1.0101 100/100 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 1.0204 100/100 100 100 100/100 100 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1.0204 100/100 权益状况 容积率剩余年限 小计 比较系数 比准价格 100/100100/100 1.00000.96146151 100/100100/100 1.00000.97126643 100/100100/100 1.00000.97126643
5、比准评估价格的确定经过比较分析,认为三个比准价格修正后的结果较符合客观情况,比较接近,故取三个比准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市场法评估待估物业的最终评估价格。
即:比准价格=(6151+6643+6643)÷3=6500元/㎡(取整到百位)评估基准日总评估值=6500×11413.94=74,190,610.00(元) 序权证编号号 名称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平方 米) 账面净值(截至2019.12.31)(元) 比准价格(元/㎡) 评估值(元) 粤房地证字第1C6563540号 粤房地证字第2C6563539号 粤房地证字第3C4718688号 粤房地证字第4C6563538号 粤房地证字第5C6563538号6电梯合计 1号厂房门卫房土地使用权宿舍土地使用权 8,098.5654.01 12,485.253,261.372,329.63 11,413.94 6,746,571.32 2,049,659.823,133,861.11 382,446.0181,241.6112,393,779.87 6,5006,500 52,640,640.00351,065.00 6,50021,198,905.00 74,190,610.00 在评估基准日时不动产(含两部电梯)账面净值为12,393,779.87元,评估值为74,190,610.00元。
评估增值率498.61%。

三、独立董事意见说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双方协商,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资产和负债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了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论,结合公司产业布局、现行珠海市相关政策等确定,具有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产业上下游关联度日益提高,自动化设备制造商的分布呈现集群化趋势,目前主要集中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
珠三角作为自动化设备制造商的集群地,珠海市自动化设备制造业的规划与布局及珠海市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将为公司工业与电力系统自动化智能化快速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
宏广电子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软件园内,具体位置为珠海市唐家湾科技8路9号,与珠海达明相邻。
珠海达明收购宏广电子100%股权后,计划将宏广电子持有的用途为生产、办公、研发的土地使用权与珠海达明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统一规划,为公司产业布局奠定场地基础。
宏广电子的业务简单、资产权属清晰,公司并购交易结束后,容易进行有效的整合,该次并购不存在整合风险,不会因经营整合产生人力资源流失、管理整合风险和文化整合等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收购是基于珠海市自动化设备产业政策与布局优势及公司工业与电力系统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布局需要,旨在利用宏广电子与珠海达明毗邻的优势地理位置,适应公司产业发展需求。
宏广电子所持有的配套员工宿舍也给公司人才引进带来一定的优势。
收购宏广电子股权未来对公司产业发展可能会有较为深远的影响。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0-02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青岛豪杰”)为被告涉案的金额:11130万元及相关损失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本诉讼系原告与股权转让前的青岛豪杰间的纠纷事项,若最终认定青岛豪杰负有偿付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约定,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要求赖积豪先生承担因该诉讼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以下简称“原告”)因与青岛豪杰存在纠纷,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被告: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受理机构名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案件事实(一)诉讼事实及理由原告称,2007年9月15日与被告签订《山东省平度市新河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山东省平度市新河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转让给被告,探矿权转让总价款13200万元,分十三期支付。
因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已经到期的探矿权转让款,经双方协商,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6月8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书》。
该协议确定,自2007年至2011年12月30日,被告应付探矿权转让款8200万元,现已支付1930万元,尚欠原告转让款6270万元,该款 项支付期限延期至2017年6月30日。
同时协议约定自2012年起尚未到期的探矿权转让款支付期限同样顺延至2017年6月30日。
在2017年6月30日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探矿权转让款11130万元并赔偿因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1.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113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2.自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以1113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受让赖积豪先生持有的青岛豪杰55%的股份时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与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协议生效之前的青岛豪杰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需要所需承担的全部债务、以及由此孽生的债务及或有负债由赖积豪先生承担,公司和股权转让后的青岛豪杰不承担任何偿付义务;若赖积豪先生未能履行此偿付义务而追诉到青岛豪杰,则由其所持有的青岛豪杰的相应股权及分红进行等额偿付。
”本诉讼系原告与股权转让前的青岛豪杰间的纠纷事项,若最终认定青岛豪杰负有偿付义务,公司将根据上述约定,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要求赖积豪先生承担因该诉讼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ST中商 公告编号:2020-030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288,7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5.00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钱毅,独立董事李东因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官国宝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8,218,845 99.3680 1,069,900 0.6320
0 0.0000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A股 168,423,845 99.4890 864,900 0.5110
7、议案名称: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A股 168,193,845 99.3532 1,094,900 0.6468
8、议案名称: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A股 168,218,845 99.3680 1,069,900 0.632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 166,500,000 100.0000
0 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 1,718,845 61.6350 1,069,900 38.365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837,345 65.9511 432,300 34.0489 弃权 票数 比例(%)
0 0.0000 弃权 票数 比例(%)
0 0.0000 弃权 票数 比例(%)
0 0.0000 票数 弃权比例(%)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881,500 58.0277 637,6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41.9723
0 0.0000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比例(%) A股 168,218,845 99.3680 1,069,900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0.6320
0 0.0000
4 6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18,8451,923,845 61.635068.9860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公司董事、监事
7 2019年年度薪 1,693,845 60.7386 A股 168,218,845 99.3680 1,069,900 0.6320
0 0.0000 酬的议案 1,069,900
38.3650864,90031.0140 00.000000.0000 1,094,90039.2614 0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A股 168,218,845 99.3680 1,069,900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A股 168,218,845 99.3680 1,069,900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比例(%)0.6320 比例(%)0.6320 弃权 票数 比例(%)
0 0.0000 弃权 票数 比例(%)
0 0.0000 公司增补董事
8 的议案 1,718,845 61.6350 1,069,90038.3650 00.0000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祝静、张秋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3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1,760,8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61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孙砚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现 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王珍海先生授权委托董事总经理孙砚 田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相关事项;董事姜常慧先生、丁惟杰先生出差未能 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贾丛民先生、王兴元先生、黄涛先生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2人,监事詹慧慧女士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0 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获得综合授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弃权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8、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0 0.0000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0 0.0000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99.9989 1,700 0.0011 10、议案名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0 0.0000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161,759,12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99.9989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1,700 0.0011
0 0.0000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01 关于补选魏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760,239 99.9996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同意比例(%) 票数 反对比例(%) 票数 弃权比例(%)
1 公司2019年度利润
0 0.00001,700 100.0000
0 0.0000 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度公司
2 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
0 0.00001,700 100.0000
0 0.0000 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公司2020
0 0.00001,700 100.0000
0 0.000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4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0 0.00001,700 100.0000
0 0.0000 案 关于补选魏学军先生
5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110 65.2941 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为普通表决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冬梅、吴江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6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你公司存在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根据年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相关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公司及关联方核实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相关担保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被担保人偿还能力。
请公司审慎评估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请公司具体说明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核实披露违规担保的相关参与人员、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三、请公司全面自查并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尽快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若未能及时完成整改,我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并于2020年5月24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监管工作函》所提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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