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高考排名怎么算

高考排名怎么算 2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字〔2019〕20号 关于组织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转换专业大类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2018级本科生: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 学生分流方案(修订)》(江财教务字〔2015〕15号)和《关于修订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高考加权分计算方式的通知》(江财教务字〔2016〕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2018级本科学生转换专业大类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范围2018级普通本科生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可参加转换专业大类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分流方案》精神,转换专业大类只能在同类型招生的2018级学生中进行:
1.江西省二本批次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一本批次录取 —1— 的专业。
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各专业。

2.参加高考时为文史类的学生不能转入纯理科类专业,参 加高考时为理工类的学生不能转入纯文科类专业。

3.外国语言文学类保送生不能转换专业。

4.涉外专业因学习困难要求转出的学生,以及高收费专业 因家庭经济困难要求转出的学生,均须参加本次考试,并按相同规则录取。

5.具体专业所属类别(专业名称设置)见附件
2。

二、转入计划申报学院4月1日前申报可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大类和转入学生的人数规模,经学校审定后公布转入计划。

三、转出学生比例学院依据本院实际拟定办法,审核确认学生转出资格。
但获转大类资格的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大类总人数的25%,申请转入工商学院创业实验班和国贸学院创业实验班的学生数包含在上述25%的限额内。

四、转大类考试科目
1.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属于经济、管理、理学、工学等学科者(归为A类),考试科目为英语、微积分;
2.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属于法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者(归为B类),考试科目为英语、大学语文;
3.申请转入工商学院创业实验班和国贸学院创业实验班 —2— 的,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创业实验班所在学院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依照创业人才培养要求,拟定遴选办法,并在4月1日前公布。

五、转专业大类依据转专业大类的依据是“综合分数”和“学生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依次检索、一次投档的办法,根据学生在考试大类(A类或B类)中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据学生志愿从前到后依次录取。

1、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
(1)综合分数=高考加权分×40%+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30%+大类分流考试成绩(百分制)×30%。
文科生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为高考加权分,为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的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北京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线(北京大学录取线数 据来自北京大学官方网站)。
理科生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为高考加权分,为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的该批次录取分数线; —3— 为清华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线(清华大学录取线数 据来自清华大学官方网站)。
生源地为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不区分文理 科生,其高考加权分计算公式中的 ,取北京大学、清华 大学在所在省份录取线较低者。

(2)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①包含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全部成绩(含不及格成绩); ②针对已考核通过的外校网络通识选修课程,先单独计算 其网课加权平均成绩。
然后再将网课加权平均成绩,以最高 2学分计入课程分流加权平均成绩; ③校级慕课、省级共享平台慕课不纳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计算; ④以两级制方式评定的课程成绩,不计入课程加权平均成 绩; ⑤实践类课程(如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不计入课程 加权平均成绩; ⑥相同课程成绩取最高分,只计算一次; ⑦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⑧成绩计算截止时间:3月29日下午17:00,以教务处发布 的成绩为准。
其计算方法为: —4—
(3)大类分流考试成绩(百分制)是指学生参加大类分流
考试所获各门科目成绩的平均分。

2、学生志愿在所选择的考试大类(A类或B类)范围内,转专业大类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五个专业大类志愿。

六、考试录取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公布高考和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成绩。
2019年4月8日17:00前,招就处、教务处在分流系统中分别发布高考加权分和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供考生查询。

2.公布计划。
在本科生分流系统(简称分流系统)和本通知中发布。

3.报名并预填报志愿。
符合转换专业大类条件的学生于4月10日-4月15日在分流系统中填报考试类型并预填报志愿:
(1)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属于经济、管理、理学、工学等学科者报A类;
(2)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属于法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者报B类;
(3)申请转入工商学院创业实验班和国贸学院创业实验班的,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暂不在分流系统中填报 —5— 志愿,学生在实验班所在学院报名,限报1个志愿。
2019年4月18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本次转专业大类报 名名单。
4.2019年4月22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名单并汇总申 请转出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5.转专业大类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考试地点:麦庐园第三教学楼考生须凭身份证、校园卡和准考证入场。
考生于考试前登 陆分流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6.公布排名。
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在分流系统中 公布转专业大类考试总成绩和排名。

7.网上志愿确认。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转专业大类在 总成绩及排名公布后考生本人需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志愿确认时间:2019年5月7日-9日。
网上志愿确认注意事项:
(1)在预填报的
A、B类下,每名考生最多可确认填报五个大类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且不得跨
A、B类填报志愿。

(2)请考生谨慎填报,报名志愿确认截止时间后不可再做更改。

(3)工商学院和国贸学院的创业实验班面试工作必须在网上志愿确认前结束。

8.预录取。
学校将在5月1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预录 —6— 取名单,并公布未录满专业大类的缺额计划(含工商学院、国贸学院实验班缺额计划)。
因已预录取学生退出转专业大类出现的空额不列入缺额计划。

9.缺额专业大类补录。
根据转专业大类的缺额计划,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1)补录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前;
(2)补录对象:未被任何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缺额专业大类志愿填报,已预录取的考生无报名资格。
如报
A、B类的考生未被预录取,可在两个创业实验班有缺额情况下申请补录。
但申请转入两个创业实验班的学生不得参加
A、B类的补录。

(3)报名地点:蛟桥园第五教学楼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包括实验班);
(4)补录时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5)补录顺序:同一专业大类,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补录,满额为止;报名创业实验班补录的考生需要参加该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后查看所报学院网站的公告。

(5)缺额志愿预录取结果将在2019年5月21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
10.提交转专业大类确认表。
考生于2019年5月21日前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转专业大类确认表(附件3),签字确认后交学院。
各学院在5月24日前将考生转专业大类确认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考生逾期不提交确认表,视为自行放弃转专业大类。
—7— 11.公示结果。
转换专业大类正式录取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七、分流系统地址:,登录方式为:账号为学生的一卡通卡号,密码为信息门户密码或统一身份认证密码。

八、未尽事宜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咨询,电话:83816509。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修订)》(江财教务字〔2015〕15号) 附件2:《关于修订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高考加权分计算方式的通知》(江财教务字〔2016〕7号) 附件3:江西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学生转换专业大类拟接收名额表 附件4: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转换专业大类确认表 抄送:教务处 教务处2019年3月26日校领导、处领导、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2019年3月26日印发 —8— 附件1: 江财教务字〔2015〕15号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修订)》的通 知 校属各单位:《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 分流方案(修订)》经2015年11月30日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江西财经大学 2015年12月10日 —9— 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修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学校于2014年开始推行“学院招生、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四年本科人才培养的进程分为两个阶段,即大类培养阶段(两年)和专业培养阶段(两年)。
在大类培养阶段淡化专业界限,强化通识教育,新生进校后集中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大类课程,从第五学期开始分流进入专业培养阶段,实施专业教学。
为做好学生分流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流原则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并根据人才市场导向和学生的兴趣、特长,专业分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成绩优先,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的原则。

二、分流形式我校学生分流有两种形式:
1.大类分流,是指学校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在第二学期转换专业大类(含独立招生专业或方向);
2.专业分流,是指学校组织实行“大类培养”的学生于第四学期进行专业选择。
—10—
三、大类分流的程序
1、每年3月,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制定大类分流(即:转换专业大类,下同)计划。
大类分流计划由教务处统一在网站上公布。
原则上每学年报名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大类总人数的25%,转入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大类总人数的10%。

2、学生在教务处公布大类分流计划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换专业大类的申请,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转换专业大类申请表》,并参加大类分流考试。
江西省二本批次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一本批次录取的专业。
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各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类保送生不能转换专业。

3、大类分流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中下旬举行。
如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属于经济、管理、理学、工学等学科者(归为A类),考试科目为英语、微积分;如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属于法学、文学、教育等学科者(归为B类),考试科目为英语、大学语文。

4、大类分流的依据是“综合分数”和“学生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录取。
申请大类分流考试的学生首先选择考试大类(A类或B类),在考试大类下最多可以填报五个专业大类志愿。
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高考加权分×40%+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30%+大类分流考试成绩(百分制) —11— ×30%。
注:①文科生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y为高考加权分;x为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 为江西财经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的统招录取分数线;为(北京大学在江西省的文科统招录取分数线/750)*考生所在省份的高考总分。
理科生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y为高考加权分;x为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 为江西财经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的统招录取分数线;为(清华大学在江西省的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750)*考生所在省份的高考总分。
②大类分流考试成绩(百分制)是指学生大类分流考试各门科目成绩的平均分。
高考加权分、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分别由招就处、教务处在报名前一周张榜公布;大类分流考试总成绩由教务处在考试后一周内张榜公布,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本人。

5.学校根据学生综合分数在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大类中的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学生在接到大类分流录取通知 —12— 后一周内向教务处确认自己的转换专业大类志愿,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6.在教务处办理了转换专业大类手续的学生,在招生就业处完成学籍变更后,即可参加大类分流以后班级的选课,第三学期进入转入后的专业大类学习。

四、专业分流程序
1、学校教务处统筹协调全校专业分流工作,各学院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2、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大类中所含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范围内进行。

3、各学院在第四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拟定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细则,细则中应明确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名额、分流条件、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分流条件应充分考虑学生本科阶段第1-3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学生志愿。
各学院的分流细则由教务处审批后统一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4、学生根据分流条件于第四周填报分流志愿,并在规定时限内交所在学院。

5、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细则和学生志愿可将其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6、在专业分流中,学生填报志愿数不满15人的专业不予开设。
相关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细则将学生分流至大类中其 —13— 他专业(或专业方向)。

7、学院向学生公示分流结果,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 可实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
学院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做出书面答复。

8、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并按分流后的修读专业缴纳学费。

9、大类分流的学生,宿舍需进行相应调整;专业分流的学生,不进行宿舍调整。
学院要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10、学生年度评先评优按照专业分流前的班级进行,由原学院班级组织开展。
11、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若因休学、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原因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

五、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抄送: 校领导 江西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14— 江财教务字〔2016〕7号 关于修订《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中高考加权分计算方式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2015年12月,学校发布了《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修订)》(江财教务字【2015】15号),文件确定了大类分流中高考加权分的计算方式。
由于2015年招生分数线特殊,我校在部分省市的文科录取线超过了北京大学在江西省的录取分数线621分,按照此文件的高考加权分计算公式算出来的部分省市的高考加权分失真。
经2016年4月27日的第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修订《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流方案》,将大类分流的高考加权分计算方式修订为: 文科生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y为高考加权分。
x为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 —15— 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的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北京大学在该省的录取线(北京大学录取线数据来自北京大学官方网站)。
理科生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y为高考加权分。
x为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 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的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为清华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线(清华大学录取线数据来自搜狐教育网)。
特此通知。
抄送:校领导.江西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发. —16— —17— 附件2:2018年大类招生专业设置安排表 学院专业名称(即毕业证名授予 名称 称) 学位 2018年招生专业名称设置 会计学(国际会计)管理学会计学(国际会计) 特色化培养方向 备注高收费专业 国际学院 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经济学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 融) 融) 金融学(CFA方向-注册经济学金融学(CFA方向-注册 金融分析师) 金融分析师) 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特许国际贸易金融师)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特许国际贸易金融师) 工商管理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学院 物流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01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管理学 管理学物流管理与工程类(01含物流管理) 高收费专业 高收费专业,涉及注册从业资格考试专业高收费专业,涉及注册从业资格考试专业 工商管理类01、物流管理与工程类01实行“分类招生,共同培养”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管理学市场营销(国际营销) 高收费专业 财政学财税与公共管税收学理学 院劳动与社会保障 —18— 经济学经济学 财政学类(01含财政学、税收学) 注册税务师 管理学公共管理类(01含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 学院专业名称(即毕业证名授予 2018年招生 特色化 备注 名称 称) 学位 专业名称设置 培养方向 行政管理 理)管理学 会计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 经济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财务管理 管理学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 计师)、财务管理] 会计学(CIMA方向-特许管理会计师)会计学(ACCA方向-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 经济学 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管理学 经济学 会计学(CIMA方向-特许管理会计师) 会计学(ACCA方向-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 会计学(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经济与贸易类(01含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类(03含国际商务) 电子商务类(01含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电子商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经济学类(01含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
1、数理经济方向
2、世界经济方向
3、拔尖人才实验班 高收费专业,涉及注册从业资格考试专业高收费专业,涉及注册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作办学 经济与贸易类01、工商管理类03和电子商务类01实行“分类招生,共同培养”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合作办学 —19— 学院专业名称(即毕业证名授予 2018年招生 特色化 备注 名称 称) 学位 专业名称设置 培养方向 国民经济管理 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 金融学院 统计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 保险学 金融学类(01含金融经济学学、投资学、金融工程) 金融工程 经济学 金融学(FRM方向-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 经济统计学 应用统计学 精算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智能) 工程管理 经济学经济学 理学经济学 工学理学理学管理学管理学 金融学(FRM方向-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 经济学类(02含经济统计学) 统计学类(01含应用统计学) 金融学类(02含精算学)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计算机类(03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智能)]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2含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拔尖人才实验班
2、会统核算
3、金融统计 卓越工程师计划
1、建设投资与造价管理
2、工程财务与审计 高收费专业,涉及注册从业资格考试专业 经济学类02、统计学类01与金融学类02实行“分类招生,共同培养” 计算机类03与数学类01实行“分类招生,共同培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2与公共管理类02实行“分类招 —20— 学院名称 院 法学院 专业名称(即毕业证名授予 称) 学位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管理学 2018年招生专业名称设置 特色化培养方向 房地产投资与金融 备注生,共同培养” 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法学 管理学管理学 法学 公共管理类(02土地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类(01含旅游管理) 法学类[01含法学、法学(法务会计)]
1、旅游投融资管理
2、农林旅游管理
1、经济法
2、民商法
3、国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 法学(法务会计) 法学 软件与通信工程学 院 外国语学 院 人文学院 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 工学工学 工学 文学文学法学 计算机类(02含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 与瑞典达拉纳大学合作办学,高收费专业 软件工程
1、游戏开发
2、移动商务
3、金融数据分析
4、企业信息化
5、卓越工程师计划 高收费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类(01含商务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02含日语) 社会学类(01含社会工作) —21—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即毕业证名称) 新闻学 广告学 文化产业管理 授予学位文学 文学 管理学 2018年招生专业名称设置 新闻传播学类(01含新闻学、广告学) 工商管理类(04含文化产业管理) 特色化培养方向 经济新闻卓越班 备注 新闻传播学类01与工商管理类04实行“分类招生,共同培养” 汉语国际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02含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 贸)] 音乐学 艺术学音乐学 环境设计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艺术学环境设计艺术学产品设计 景观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媒 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学院 教育学体育学类(01含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注:
1、各专业“特色化培养方向”仅在开展招生宣传时做专业特色介绍,做招生计划时不列出,毕业证中不予印制。

2、“分类招生,共同培养”即在学院内部按照不同学科招生的专业,前两学年按照共同的培养方案培养,三年级开始按照“专业分流”方案 —22— 确定专业。
附件3: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转换专业大类确认表 姓名 学号 性别 原学院 转入学院 原专业大类综合成绩 高考加权分(A) 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B) 大类考试平均成绩(C) 转入专业大类 科目一科目
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分数=A*40%+B*30%+C*30% 总分 排名 —23— 学生确认 转出学院意见 转入学院意见 教务处审核 本人确定此次分流工作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的,并同意转入专业大类进行学习。
学生签名:年月日 学院审核:公章:年月日 学院审核:公章:年月日依据《江西财经大学“学院招生、大类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分 流方案》的文件精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并经学校认真评议和审核,同意该学生转入专业大类进行学习。
教务处审核:公章:年月日 招生就业处 登记学籍变 动 登记人:年月日 打印日期: 填表说明:
1、此表进入学生个人档案,作为学籍易动的依据;
2、本表由本人现在所在学院统
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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