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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李波 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45 证券代码:603960转债代码:113552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转债简称:克来转债 公告编号:2020-068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来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6日赎回价格:100.34元/张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7日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克来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克来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100.34元/张可能与“克来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克来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10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本公司“克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78元/股)的130%(25.71元/股),根据本公司《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克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克来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克来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10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克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78元/股)的130%(25.71元/股),已满足克来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8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克来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248/365=0.34元;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4=100.34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克来转 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克来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克来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7日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克来转债数额。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克来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可能与“克来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克来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8月6日收市时仍持有“克来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
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21-33850028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0-01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20年7月10日至7月29日,已连续13个交易日(首日除外)涨停,累计涨幅达到396.34%。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0年7月29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85.65,滚动市盈率为151.62,市净率为15.59。
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医药制造业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99,滚动市盈率为57.02,市净率为5.78。
●公司生产所需的中药材因受自然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
同时,公司生产化学药品所需原料药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也会波动。
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部分药品采取集中采购招标或挂网,在中标之后与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通过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售给医疗终端。
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各区域集中采购招投标或挂网中落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流程长、时间慢,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客户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将面临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主导负责产品的专业化推广并承担相应费用,使得市场推广费在报告期内逐年上升,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 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7月27日、7月28日、7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20年7月10日至7月29日,已连续13个交易日(首日除外)涨停,累计涨幅达到396.34%。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股票市盈率、市净率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
截至2020年7月29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85.65,滚动市盈率为151.62,市净率为15.59。
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医药制造业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99,滚动市盈率为57.02,市净率为5.78。
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生产中成药所需中药材主要有金银花、麦冬、川贝母等几十味中药材,以市场种植面积较大的传统药材为主,市场供应相对充足。
但中药材由于多为自然生长、季节采集,产地分布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其产量和品质会受自然气候、土壤条件以及采摘、晾晒、切片加工方法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
同时,公司生产化学药品所需原料药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也会波动。
同时,受环保因素影响,报告期内部分原料药如头孢克肟价格持续上涨,如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中药材和原料药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异常波动,而采购部门未能及时把握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招投标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部分药品需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或挂网,在中标之后与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通过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售给医疗终端。
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各区域集中采购招投标或挂网中落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2017-2019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12.94万元、9,604.24万元和14,811.3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销售模式的调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呈快速上升趋势。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受“两票制”政策影响,在配送商模式下,通常回款流程较长、时间较慢,公司通常会给配送商一定的账期,导致近年来应收账款规模扩大。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客户因各种原因而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将面临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推广费进一步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随着医药流通行业政策的改革,为适应“两票制”的改革方向和公司精细化营销管理之需要,近年来,公司根据各省市实施进度,适时调整与之匹配的推广和销售模式,积极推行配送商模式。
该模式下,公司主导负责产品的专业化推广并承担相应费用,使得市场推广费在报告期内逐年上升。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新产品的上市,将会使公司的专业化推广费用进一步增加。
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有效推广,或销售增长规模不能消化市场推广费用的增加,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0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2020年7月3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的募集资 金余额(包括全部利息、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进行专项存储。
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近日,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将负责账户剩余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 司 口支行 632231853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甲方: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本协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32231853,截至2020年7月22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伟昊、李铁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 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 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0-05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于2020年7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CardinalResources公司修订<要约实施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场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CardinalResourcesLimited的第二次进展公告》(临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0-05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场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CardinalResourcesLimited的第二次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与CardinalResourcesLimited(卡帝诺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在澳大利亚与加拿大两地上市)和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签署《要约实施协议》。
山东黄金香港以每股0.60澳元的价格,以场外要约收购方式向持有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不包括山东黄金香港及其关联方)发出场外附条件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场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CardinalResourcesLimited的公告》(编号:临2020-045)。
继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场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Cardinal ResourcesLimited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53)后,于2020年7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CardinalResources公司修订<要约实施协议>的议案》,本次收购有如下进展情况:
一、《要约实施协议》的修订公司、山东黄金香港和目标公司以信函协议的形式对《要约实施协议》以下方面进行修订:
1、要约日和要约收购时间表要约日修订为2020年8月13日或山东黄金香港及目标公司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要约收购时间表亦进行相应修订。

2、加拿大证券法增加有关受限于加拿大证券法的条款,约定如加拿大证券法要求山东黄金香港在加拿大进行同步要约收购或将要约范围扩大至加拿大,各方同意采取额外行动, 以遵守加拿大法律。

3、要约价格要约价格修订为每股目标公司股份0.70澳元。

4、分手费和反向分手费鉴于要约价格提高,分手费和反向分手费均修订为395万澳元。

5、可出售期权的购买价格鉴于要约价格的提高,《要约实施协议》附件7中的目标公司可出售期权的购买 价格相应进行了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要约实施协议》的其他主要条款与条件截至本公告日期保持不 变。

二、中国监管机构审批的要约条件已满足根据汇发[2015]1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 理政策的通知》规定,本次收购不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要约实施协议》附件2第3(c)条取得外汇管理局审批不再作为要约条件。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场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CardinalResourcesLimited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5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山东省商务厅已分别就本次收购予以备案,《要约实施协议》附件2第3条(中国监管机构审批)所述要约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0-077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7号)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1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961.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43.44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80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先后与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备注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03003644487 本次注销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03003861081 本次注销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03003644927 本次注销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03003645362 本次注销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13032 本次注销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12860 本次注销 7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11391530 本次注销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12936 存续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和“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已实施完毕,其中,“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已经完成工程建设,但尚需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1,463万元。
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1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除“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外, 其他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12936)外的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12936)账户外,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8债券代码:113584 证券简称:家家悦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公告编号:2020-051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家悦转债”)645万张(人民币6.4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悦投资”)配售家悦转债4,285,980张(人民币428,598,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6.45%。
2020年6月24日,家家悦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家悦转债64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9日,家家悦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家悦转债64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家家悦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减持家悦转债64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家家悦控股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家悦转债64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 本次减持前本次减持前占发本次减持数量 持有数量行总量比例(%) (张) (张)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本次减持后占发行总量比例 (%)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46,750 28.63 645,0001,201,750 18.63 威海信悦投资管理 504,230 7.82 有限公司
0 504,230 7.82 合计特此公告。
2,350,980 36.45 645,0001,705,980 26.45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8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周伟恩先生的辞职报告。
周伟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伟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周伟恩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人事变动不 会影响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周伟恩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周伟恩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转债代码:113583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公告编号:2020-08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肖再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000股,股份来源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3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0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益丰药房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73),肖再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1月23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500股。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肖再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肖再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126,000 0.0237%其他方式取得:126,000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肖再祥 31,500 0.0059%2020/7/27~2020/7/28 集中竞价交易86.21-87.4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2,733,852已完成 94,500 0.017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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