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宣传稿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师生采写新闻报道的积极性,鼓励多出高质量的新闻作品,不断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刊发在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公众号的新闻稿发放稿费,特制定本稿酬管理制度。
一、稿酬奖励对象及投稿范围
1.所有向学院官方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的教师、学生。
2.投稿范围为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
作品一经采用,依据作品的质量、类别、字数,一次性支付相应稿酬。
二、稿酬发放标准
1.基础酬劳
(1)消息、文字式活动预告:500字以内:20元/篇;超过(含)500字:30元/篇。
(2)学术讲座回顾:800字以内:30元/篇;超过(含)800字:40元/篇。
(3)成果总结、宣传文稿等专项稿件:500字以内:50元/篇;500-800字:80元/篇;超过(含)800字:100元/篇。
2.奖励酬劳
(1)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阅读量超过500次(不计字数),奖励作者30元,编辑30元。
(2)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阅读量超过1000次(不计字数),奖励作者50元,编辑50元。
(3)稿件获得校报等校级媒体转载(不计字数),奖励作者100元。
(4)稿件获得校外媒体转载,视转载刊物级别和影响而定,奖励作者100-800元。
三、相关说明
1.所有稿件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不传播不适当的内容。
2.所有稿件作品必须属个人原创作品;语言准确、简洁、通俗、生动、流畅; 新闻事实和掌握的材料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图文并茂,特殊情况可不配图;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所投稿件若同时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则依据稿酬发放标准按能获取较多酬劳的发放,不重复获取稿酬。
4.修改量超过50%以上的不计稿酬。
四、审核发放
1.所有宣传稿件由研会宣传部及主管老师审核,研会宣传部按月进行统计,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学号对应的银行卡,稿酬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2.若出现一篇稿件有两名及以上作者的情况,由第一作者领取稿酬后自行分配。
五、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项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可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本制度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10月
一、稿酬奖励对象及投稿范围
1.所有向学院官方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的教师、学生。
2.投稿范围为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
作品一经采用,依据作品的质量、类别、字数,一次性支付相应稿酬。
二、稿酬发放标准
1.基础酬劳
(1)消息、文字式活动预告:500字以内:20元/篇;超过(含)500字:30元/篇。
(2)学术讲座回顾:800字以内:30元/篇;超过(含)800字:40元/篇。
(3)成果总结、宣传文稿等专项稿件:500字以内:50元/篇;500-800字:80元/篇;超过(含)800字:100元/篇。
2.奖励酬劳
(1)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阅读量超过500次(不计字数),奖励作者30元,编辑30元。
(2)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阅读量超过1000次(不计字数),奖励作者50元,编辑50元。
(3)稿件获得校报等校级媒体转载(不计字数),奖励作者100元。
(4)稿件获得校外媒体转载,视转载刊物级别和影响而定,奖励作者100-800元。
三、相关说明
1.所有稿件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不传播不适当的内容。
2.所有稿件作品必须属个人原创作品;语言准确、简洁、通俗、生动、流畅; 新闻事实和掌握的材料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图文并茂,特殊情况可不配图;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所投稿件若同时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则依据稿酬发放标准按能获取较多酬劳的发放,不重复获取稿酬。
4.修改量超过50%以上的不计稿酬。
四、审核发放
1.所有宣传稿件由研会宣传部及主管老师审核,研会宣传部按月进行统计,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学号对应的银行卡,稿酬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2.若出现一篇稿件有两名及以上作者的情况,由第一作者领取稿酬后自行分配。
五、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项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可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本制度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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