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11日证监
基金字[2006]92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反映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标的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的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2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的募集.......................................................................................................................................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8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2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十、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44
十
一、基金的投资...................................................................................................................................45
十
二、基金的业绩...................................................................................................................................53
十
三、基金的财产...................................................................................................................................54
十
四、基金资产的估值...........................................................................................................................55
十
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8
十
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0
十
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十
八、基金的信息披露...........................................................................................................................62
十
九、风险揭示.......................................................................................................................................65
二
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8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二十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3
二十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0
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事项.......................................................................................................................91
二十
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2
二十
六、备查文件...................................................................................................................................9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合同: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小企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基金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5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8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9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1998年12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2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售代理机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销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销售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登记结算机构: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持有人。
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其中,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理机构限于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直销机构和/或销售代理机构。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其中,本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3 登记结算业务: 深圳证券账户: 开放式基金账户: 募集期:基金合同生效日: 存续期:工作日:开放日:T日:T+n日:申购:赎回: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负责办理。
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股票认购、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
指投资者以深圳证券账户为基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外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指募集期结束后,本基金达到法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指自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本基金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有效申请的日期。
指T日后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将导致本基金份额总数的增加。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将导致本基金份额总数的
4 申购赎回清单: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合证券:标的指数: 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预估现金部分: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减少。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指数代码为399329,简称为“中小板P”)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更换的其他代表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指数。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
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指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
5 元:基金收益: 基金累计报酬率: 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估值:指定媒体:不可抗力: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
指人民币元。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指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指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3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联系人:崔雁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880665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10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东明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中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 公司部门副经理,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范勇宏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
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 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现已退休。
中国《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三部 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印制管理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系副教授。
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曾任中国国际贸
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滕天鸣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
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王亚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现任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策略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后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
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
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 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
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方军先生,硕士。
1999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担任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12月30日起任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8日起任职)、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7月10日起任职)。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成员范勇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亚伟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文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程海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孙建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树强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若该证券为标的指数成
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则不受此限)。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 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操作控制、信息沟通、内部稽核等要素。
1、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文化。
(1)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业界最早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理 1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制定和颁布了《员工 合规行为守则》,并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操作控制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
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在债券基金投资方面,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订基金投资组合的久期和类属配置政策,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交易管理部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②投资决策权限控制。
基金经理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例而定)批准后才能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
交易管理部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时进行预警。
有问题的交易指令包括有操纵股价嫌疑、有与市场特定价位委托单大量对倒嫌疑的交易指令等,交易管理部发现该类指令时,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及时提出警示,基金经理须及时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说明情况,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判断是否违规及是否停止交易。
对投资比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在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动预警,交易管理部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预警情况。
④禁止性控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投资限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
基金经理构建组合时不能突破这些限制,同时交易管理部对此 1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一致性控制。
对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和基 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交易指令得到准确执行。
⑥多重监控和反馈。
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述警示性控制和禁止 性控制)。
交易管理部本身同时受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及监察稽核的三重监控:投资总监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和交易管理部监控职能的有效发挥;基金经理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监察稽核部门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2)会计控制制度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
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
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1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
处理。
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稽核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内部稽核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联系人:尹东联系电话:010-6759500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
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HK939)于2005年10月27 1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升恒生指数。
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股发行后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2009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558.41亿元,同比下降4.86%,每股盈利为0.24元(半年),同比减少0.01元,盈利水平符合预期;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分别为1.34%和22.54%,较上年全年分别提高0.03和1.86个百分点,整体盈利趋势向好;总资产达到91,101.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58%;资产质量稳步上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1.71%,较上年末下降0.5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150.51%,较上年末提升18.93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设有分行,在伦敦设有全资子银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
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拥有建行亚洲和建银国际两家全资子公司。
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1,896台,居全球银行业首位。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在2009年上半年共获得40多个国内外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金融品牌500强”、“全球银行1000强”中分列第9位和第12位,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两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荣获《亚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中国风险管理成就奖”,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年特别贡献奖”等奖项,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为“最具责任感企业”,连续两年荣获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
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2、主要人员情况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 1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
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华夏兴华封闭、华夏兴和封闭、嘉实泰和封闭、国泰金鑫封闭、国泰金盛封闭、融通通乾封闭、银河银丰封闭等7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混合、融通新蓝筹混合、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华宝兴业宝康配置混合、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股票、华宝兴业宝康债券、博时裕富指数、长城久恒平衡混合、银华保本增值混合、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宝兴业多策略股票、国泰金马稳健混合、银华-道琼斯88指数、上投摩根中国优势混合、东方龙混合、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混合、博时稳定价值债券、银华价值优选股票、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中信红利股票、工银货币、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华安上证180ETF、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LOF)、华夏中小板ETF、交银稳健配置混合、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华富货币、工银精选平衡混合、鹏华价值优势股票(LOF)、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华安宏利股票、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华夏优势增长股票、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工银稳健成长股票、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富国天博创新股票、融通领先成长股票(LOF)、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工银红利股票、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长城品牌优选股票、交银蓝筹股票、华夏全球股票(QDII)、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南方盛元红利股票、交银增利债券、工银添利债券、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华宝兴业海外中国股票(QDII)、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宝盈增强收益债券、鹏华丰收债券、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华富收益增强债券、信诚盛世蓝筹股票、东方策略成长股票、中欧新蓝筹混合、汇丰晋信2026周期混合、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大成强化收益债券、交银环球精选股票(QDII)、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信诚三得益债券、长盛积极配置债券、鹏华盛世创新股 1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票(LOF)、华安核心股票、富国天丰强化债券、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诺德灵活配置混
合、东吴优信稳健债券、银华增强收益债券、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华富策略精选混合、长城双动力股票、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华商收益增强债券、泰达荷银品质生活股票、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银河行业优选股票、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国泰双利债券、民生加银品牌蓝筹混合、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中欧稳健收益债券、万家精选股票、浦银安盛精致生活混合、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富国优化增强债券、长城景气行业龙头混合、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中欧价值发现股票、长信恒利优势股票、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宝盈货币市场基金、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信诚优胜精选股票、易方达沪深300指数、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鹏华精选成长股票、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诺德成长优势股票、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基金等12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监督方法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联系人:韩星宇网址: 1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权唐网址: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层法定代表人:何如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3302联系人:齐晓燕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联系人:黄健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1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5417联系人:黄岚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王东明电话:010-84588266传真:010-84865560联系人:陈忠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法定代表人:胡长生电话:010-66568047传真:010-66568116联系人:李洋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63410456 1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法定代表人:马昭明电话:0755-82492000传真:0755-82492962联系人:盛宗凌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13、400-888-8555(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法定代表人:丁国荣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0294联系人:李清怡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法定代表人:兰荣电话:021-68419974传真:021-68419867联系人:谢高得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393转1098 2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运钊电话:021-63219781传真:021-51062920联系人:李良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法定代表人:牛冠兴电话:0755-82558305传真:0755-82558355联系人:陈剑虹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1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法定代表人:凤良志电话:0551-2207938传真:0551-2634400-1171联系人:祝丽萍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777、安徽地区:96888(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2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电话:025-84457777-893传真:025-84579879联系人:程高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1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法定代表人:史洁民电话:0532-85022026传真:0532-85022026联系人:丁韶燕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徐浩明电话:021-22169999传真:021-22169134联系人:刘晨、李芳芳网址: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1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法定代表人:张华东客户服务电话:025-83364032传真:025-83364032 2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石健网址:(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法定代表人:蒋元真电话:021-51539888传真:021-65217206联系人:谢秀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2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法定代表人:范炎电话:0510-82831662传真:0510-82831589联系人:袁丽萍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法人代表:杨宇翔电话:0755-82450826传真:0755-82433794联系人:袁月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338(2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法定代表人:张雅锋电话:0771-5539262传真:0771-5539033联系人:覃清芳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100、广西:96100(2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法定代表人:王少华电话:010-84183389传真:010-84183311-3389联系人:黄静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2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法人代表:朱科敏电话:0519-88157761传真:0519-88157761联系人:李涛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52574550、0519-88166222、0379-64902266、400-888-8588(2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法人代表:胡关金 2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8-86126218传真:028-86155733联系人:王京红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2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法人代表人:汤世生电话:010-62294608-6240传真:010-62296854联系人:李茂俊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94600(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法定代表人:李玮电话:0531-81283906传真:0531-81283900联系人:吴阳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38(28)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法定代表人:刘学民电话:0755-25832494传真:0755-25831718联系人:王立洲 2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23(29)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六楼法定代表人:姚江涛电话:0791-6768763传真:0791-6789414联系人:余雅娜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791-67703512、场外申购、赎回销售机构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3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88066511联系人:吴志军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客户服务电话:95533传真:010-66275654联系人:王琳网址:
3、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 2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法定代表人:陈耀先联系人:严峰、朱立元联系电话:0755-25946013、010-58598839传真:010-58598907(三)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法定代表人:王丽联系电话:010-66575888传真:010-65232181联系人:李永飞经办律师:李永飞、戴钦公(四)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法定代表人:杨绍信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单峰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单峰 2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6]92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本基金自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5日进行发售。
其中,场内和场外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2日,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6月5日。
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3,965,967,258.69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89,049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8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上市条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06年9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代码:159902)
1、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2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本基金可适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则。
(三)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暂停基金的上市交易:
1、基金不再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基金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上市。
3、基金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基金上市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暂停上市公告。
当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恢复上市公告。
(五)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1、基金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2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在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本基金自2006年9月5日起开始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及通过场外直销机构申购、赎回业务,自2006年9月11日起开始办理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业务。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1、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采用组合证券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场内申购赎回”)。
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采用现金方式,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场外申购赎回”)。
本基金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
3、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场内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场外申购赎回业务须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
(3)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基于受理申请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对应组合证券的买入成本(包括相关交易费用)或卖出价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计算,与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四)场内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投资者场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场内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投资者须按代办证券公司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场内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投资者场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
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应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场内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负责办理。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代办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 3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 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六)场内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1、场内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
场内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 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场内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 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投资者在场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代办证券公司可按照不高于
0.5%的标准收取 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场内申购、赎回以基金份额申请,佣金计算公式为: 申购/赎回佣金=基金份额面值×申购/赎回份额×佣金比率 (七)场外申购、赎回的费用及价格
1、投资者在办理场外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100
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前端申购费率 1.5%1.2%0.8%每笔5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申购以金额申请,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场外申购价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场外申购价格 3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投资者在办理场外赎回时需交纳赎回费用,赎回费率为赎回总额的0.5%。
所收取赎回费用的25%须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作销售机构、登记结算机构的手续费。
场外赎回以份额申请,需交纳赎回费用,计算公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场外赎回价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商定后,可以调整场外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或收费方式,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后公告。
4、场外申购、赎回价格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
T日场外申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确定的申购对价在后续交易日内的买入成本除以对价的申购份额,T日场外赎回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确定的赎回对价在后续交易日内的卖出价值除以赎回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价格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T日场外申购价格最迟于T+4日公告,T日场外赎回价格最迟于T+3日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T-1日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组合证券是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 3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 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2)可以现金替代①适用情形: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在申购时买入 的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1+现金替代保证金率)收取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 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收盘价可能有所差异。
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除权调整:若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在现金替代日(T日)至T+2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基金管理人 3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将对替代金额的处理进行相应调整。
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 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现金替代多退少补资金的 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代办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T+2日后第2个工作日(若 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2个交易日),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现金替代多退少补资金的交 收。
④替代限制: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 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
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 公式为: 现金替代比例(%)= ∑i
第i只替代证券的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 申购基金份额×T-1日基金份额净值
(3)必须现金替代 ×100% ①适用情形: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份证券; 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
一 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
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 量乘以其经除权调整的
T-1日收盘价。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月11日发布《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清 单现金替代设置方法调整的公告》,对中小板ETF每日申购赎回清单中现金替代设置方法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现金替代设置方法如下: ①除按照目前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设置为“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股外,其他成份股均设置 为“允许”现金替代。
②通过规定现金替代比例上限,控制投资者申购时采用现金替代成份股的总额比例。
现 金替代比例不得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的现金替代比例上限。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代办证券公司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 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 估值。
其计算公式为: 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 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经除权调整 3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
T-1日收盘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经除权调整的 T-1日收盘价乘积之和) 其中,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 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 额。
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 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乘积 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乘积之和) T日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 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在投资者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 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 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者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 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 的现金。
6、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 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基本信息 最新公告日期
基金名称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一级市场基金代码标的指数代码 2009-12-7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2009-12-8日信息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单位: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单位:份)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分红金额(单位:元) 2009-12-8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9902399329 1,243.151,309,465.15 2.619 3,821.15500,000.00 0.00 36 是否需要公布IOPV是否允许申购是否允许赎回可以现金替代比例上限成份股信息内容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数量 002001002003002004002005002006002007002008002009002010002011002014002015002017002018002019002022002023002024002025 新和成伟星股份华邦制药德豪润达精功科技华兰生物大族激光天奇股份传化股份盾安环境永新股份霞客环保东信和平华星化工鑫富药业科华生物海特高新苏宁电器航天电器 5004002007003006001,7006004004003006003007005001,30040010,4007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是是是35% 现金替代标志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可以现金替代保证金率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固定替代金额 37 002027002028002029002030002032002033002035002037002038002039002041002045002047002048002050002051002052002053002054002056002060002062002064 七喜控股思源电气七匹狼达安基因苏泊尔丽江旅游华帝股份久联发展双鹭药业黔源电力登海种业广州国光成霖股份宁波华翔三花股份中工国际同洲电子云南盐化德美化工横店东磁粤水电宏润建设华峰氨纶 5001,0005005003002003003005003002005005001,3003003006004003007008003005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38 002065002067002069002073002078002080002081002083002088002091002092002093002094002097002104002106002109002110002122002123002128002129002133 东华软件景兴纸业獐子岛青岛软控太阳纸业中材科技金螳螂孚日股份鲁阳股份江苏国泰中泰化学国脉科技青岛金王山河智能恒宝股份莱宝高科兴化股份三钢闽光天马股份荣信股份露天煤业中环股份广宇集团 4008002001,1006002003001,2004004001,2003004006005005007005005004006006009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39 002140002142002146002147002152002153002155002161002172002179002181002182002183002185002186002187002191002194002200002202002204002217002218 东华科技宁波银行荣盛发展方圆支承广电运通石基信息辰州矿业远望谷澳洋科技中航光电粤传媒云海金属怡亚通华天科技全聚德广百股份劲嘉股份武汉凡谷绿大地金风科技华锐铸钢联合化工拓日新能 2004,2006005005003001,2004005003009002004006002002007006003001,9002005003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4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002233塔牌集团 400 允许 21.00% 002237恒邦股份 300 允许 21.00% 002242九阳股份 500 允许 21.00% 002244滨江集团1,100 允许 21.00% 002249大洋电机 300 允许 21.00% 002251步步高 300 允许 21.00% 002252上海莱士 200 允许 21.00% 002254烟台氨纶 200 允许 21.00% 002267陕天然气 400 允许 21.00% 002269美邦服饰 400 允许 21.00% 002272川润股份 100 允许 21.00% 002274华昌化工 200 允许 21.00% (九)场外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场外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投资者须按基金管理人或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场外申购、赎回的申请。
在申请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之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在基金管理人或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妥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场外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1)T日,投资者提出申购申请并缴纳申购款项。
T日日终,中国结算对申购申请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合格的申购申请数据发送基金管理人。
4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T+1日,基金管理人将申购确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根据申购确认数据,
将失败申购回报以及成功申购的资金确认回报发送销售机构。
(3)T+2日,中国结算完成申购资金交收。
在T+2日至T+3日内,基金管理人运用申购资金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买入相应的组合证券对价。
期间若有成份股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基于还原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因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未能买入的部分成份证券或因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部分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按照T+3日收盘价进行计算。
(4)T+3日日终,基金管理人依据组合证券的买入成本(含交易费用)计算T日场外申购价格,并于次日公告。
中国结算根据T日场外申购价格办理申购份额的清算和登记。
(5)T+5日,投资者应通过办理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自T+5日起,投资者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场外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1)T日,投资者提出赎回申请。
T日日终,中国结算对赎回申请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合格的赎回申请数据发送基金管理人。
(2)T+1日,基金管理人将赎回确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根据赎回确认数据冻结赎回份额,并将失败赎回、拒绝赎回以及冻结回报发送销售机构。
(3)在T+1日至T+2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卖出相应的组合证券对价。
期间若有成份股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基于还原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因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未能卖出的部分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按照T+2日收盘价进行计算。
(4)T+2日日终,基金管理人依据组合证券的卖出价值(扣减交易费用)计算T日场外赎回价格,并于次日公告。
中国结算根据T日场外赎回价格办理赎回份额的清算,生成赎回待确认数据发送基金管理人。
(5)T+3日,基金管理人将赎回确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根据赎回确认数据将赎回确认回报发送销售机构。
(6)T+4日,投资者应通过办理赎回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确认情况,赎回资金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账户。
4、为降低投资者申购、赎回的交易成本,基金管理人将对T日场外申购、赎回进行轧差处理。
在净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不进行组合证券的卖出,T日场外赎回价格为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净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不进行组合证券的买入,T日场外申购价格为T日基金份额 4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值。
另外,在T日净申购、净赎回数量较小(不超过上个交易日基金总份额的1%)时,基
金管理人可不进行组合证券的买入和卖出,T日场外申购、赎回价格皆为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外,基金管理人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为场外申购提供垫款服务,以提高场外申购的处理效率。
5、如遇收益分配等权益变更事项,场外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公式将相应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赎回。
2、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技术系统设置原因,在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之一时,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可能同时暂停。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
在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此外,在发生标的指数成份股上市公司重大行为(如兼并重组)、成份股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如连续涨/跌停)等异常情形时,为避免现金申购、赎回对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临时决定暂停接受场外申购、赎回申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十二)集合申购与其他服务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可开放集合申购,即允许多个投资者集合其持有的组合证券,共同构成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购。
根据投资需要(如变更标的指数)或为提高交易便利,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就其具 4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 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就其具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十、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分系统登记
本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
投资者使用深圳证券账户认购、申购或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基金份额,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负责办理登记结算;投资者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由中国结算负责办理登记结算,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或转托管,不能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二)系统内转托管
1、对于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
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定其基金份额拟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
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证券营业部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请;T日日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请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2、对于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和不同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之间进行转托管。
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在转入方销售机构办妥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
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销售机构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请;T+1日内,中国结算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销售机构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3、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
(三)跨系统转托管投资者如需将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开放式基金账户中,或需将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深圳证券账户中,则应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只限于在深圳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 4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行。
2、如投资者需将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开放式基金账户中:
(1)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在转入方销售机构成功办理开放式基金账 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并获知该销售机构代码。
(2)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证券营业部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 请;T日日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并将相关数据发送中国结算;T+1日,中国结算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销售机构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3、如投资者需将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深圳证券账户中:
(1)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定其基金份额拟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
(2)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销售机构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请;T日日终,中国结算进行清算处理,并将相关数据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请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4、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份额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
(2)分红派息前R-2日至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
(3)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基金份额。
(四)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就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五)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质押、冻结与解冻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六)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其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基金相关业务操作将按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
十
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二)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指数代码为 4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99329,简称为“中小板P”)。
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或停止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小企业板价格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四)投资理念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尤其是中小企业将长期快速增长,指数化投资可以在有效分散中小企业较高的非系统风险的基础上,以最低的成本和较低的风险获得其平均水平的回报。
标的指数具有良好的代表性、流动性与成长性,通过完全复制法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可以满足投资者多种投资需求。
(五)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1、决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4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跟踪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情况,结合研究支持,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
在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
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跟踪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成份股公司行为、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等,采取适当的跟踪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4、衍生品投资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
基金投资于衍生工具的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
基金拟投资于新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六)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建立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 4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整。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 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 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根据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 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
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或赎回带来现金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每日投资组合管理
(1)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如:股本变化、分红、停牌、复牌等)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进而进行组合调整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标的指数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确定指数变化是否与预期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每日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
(4)组合持有证券、现金头寸及流动性分析:基金经理分析实际组合与目标组合的差异及其原因,并进行成份股调整的流动性分析。
(5)组合调整:①利用数量化分析模型,找出将实际组合调整到目标组合的最优方案,确定组合调整及交易策略。
②如发生成份股变动、成份股公司合并及其他重大事项,可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基金的操作策略。
③调整组合,达到目标组合的持仓结构。
(6)复制标的指数并核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行为信息预测下一交易日指数结构。
(7)对比指数与组合的每日及累计的绩效数据,检测跟踪误差及其趋势。
分析由于组合每只股票构成与指数构成的差异导致的跟踪误差的程度与趋势以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进而 4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决定需要对组合调整的部分及调整方法。
(8)根据指数跟踪研究结果及当日最新组合情况进行指数分析及组合分析并进行组合调 整计算,进而制定明日交易内容与策略。
(9)以T-1日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为基础,考虑T日将会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等情况, 设计T日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3、定期投资组合管理
(1)每月每月末,根据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 的比例,进行支付现金的准备。
每月末,在基金经理会议上对投资操作、组合、跟踪误差等进行分析。
分析最近基金组 合与标的指数间的跟踪偏离度情况,找出未能有效控制较大偏离的原因。
每月末,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与决策。
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2)标的指数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指数成 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成份股变更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投资绩效评估
(1)每日,基金经理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
(2)每月末,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当月的投资操作、组合状况和跟踪误差等情况,重点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1%,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七)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八)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 4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反映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标的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
高的产品。
(九)投资限制
1、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
(4)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5)本基金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1)-
(5)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若该证券为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则不受此限)。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的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5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托管人商议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所投资公司的控股或者直接管理。
2、所有参与行为均应在合法合规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并谋求基金 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权益投资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其他资产7合计 3,114,032,364.803,114,032,364.80 163,890,502.191,038,964.633,278,961,831.62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94.9794.975.000.03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A农、林、牧、渔业 公允价值(元)54,356,872.46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67 5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B采掘业 C制造业 C0 食品、饮料 C1 纺织、服装、皮毛 C2 木材、家具 C3 造纸、印刷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 电子 C6 金属、非金属 C7 机械、设备、仪表 C8 医药、生物制品 C99 其他制造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 125,733,397.231,734,315,217.33 16,242,610.8072,974,206.90 67,282,708.59298,397,214.50182,408,524.89139,856,302.84632,193,216.39269,053,599.0255,906,833.4032,869,588.9249,193,499.8115,913,747.48132,936,049.25616,075,362.06171,091,652.2293,104,971.0668,525,624.9419,915,547.04 3,114,031,529.80 3.8753.42 0.502.25 2.079.195.624.3119.478.291.721.011.520.494.0918.985.272.872.110.61 95.92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
1 002024
2 002142
3 002202
4 002007
5 002155
6 002001
7 002028
8 002022
9 002038 10 002073 股票名称 苏宁电器
宁波银行金风科技华兰生物辰州矿业新和成思源电气科华生物双鹭药业青岛软控 数量(股) 32,279,66712,787,119 5,845,0551,838,3263,676,9321,665,6812,947,0323,847,9731,576,3203,440,835 公允价值(元) 529,063,742.13171,091,652.22148,289,045.35 95,592,952.0080,120,348.2873,090,082.2871,848,640.1668,378,480.2157,062,784.0053,401,759.20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305.274.572.942.472.252.212.111.761.6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123456789 存出保证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其他合计 名称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元)1,000,000.0038,964.631,038,964.63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净值增长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业绩比较基准收①-③ ②-④ 5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率①19.40%149.25%-52.62%54.26% 标准差②0.98% 准收益率③21.08% 2.23% 153.17% 2.88% -54.16% 2.06% 54.91% 益率标准差④1.47% -1.68% -0.49% 2.29%-3.92%-0.06% 3.02%1.54%-0.14% 2.13%-0.65%-0.07% 十
三、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本基金需按有关规定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代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本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本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非因基
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
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开放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二)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三)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①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②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
(1)-
(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5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计算的净价估值。
(3)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
(1)-
(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
(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基金字[2006]92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反映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标的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的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2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的募集.......................................................................................................................................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8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2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十、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44
十
一、基金的投资...................................................................................................................................45
十
二、基金的业绩...................................................................................................................................53
十
三、基金的财产...................................................................................................................................54
十
四、基金资产的估值...........................................................................................................................55
十
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8
十
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0
十
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十
八、基金的信息披露...........................................................................................................................62
十
九、风险揭示.......................................................................................................................................65
二
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8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二十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3
二十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0
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事项.......................................................................................................................91
二十
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2
二十
六、备查文件...................................................................................................................................9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合同: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小企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基金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
指《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5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8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9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1998年12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2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售代理机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销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销售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登记结算机构: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持有人。
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其中,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理机构限于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直销机构和/或销售代理机构。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其中,本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3 登记结算业务: 深圳证券账户: 开放式基金账户: 募集期:基金合同生效日: 存续期:工作日:开放日:T日:T+n日:申购:赎回: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负责办理。
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股票认购、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
指投资者以深圳证券账户为基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外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指募集期结束后,本基金达到法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指自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本基金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有效申请的日期。
指T日后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将导致本基金份额总数的增加。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将导致本基金份额总数的
4 申购赎回清单: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合证券:标的指数: 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预估现金部分: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减少。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指数代码为399329,简称为“中小板P”)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更换的其他代表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指数。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
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指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
5 元:基金收益: 基金累计报酬率: 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估值:指定媒体:不可抗力: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
指人民币元。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指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指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3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联系人:崔雁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880665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10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东明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中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 公司部门副经理,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范勇宏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
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 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现已退休。
中国《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三部 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印制管理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系副教授。
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曾任中国国际贸
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滕天鸣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
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王亚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现任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策略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后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
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
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 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
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方军先生,硕士。
1999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担任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12月30日起任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8日起任职)、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7月10日起任职)。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成员范勇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亚伟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文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程海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孙建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树强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若该证券为标的指数成
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则不受此限)。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 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操作控制、信息沟通、内部稽核等要素。
1、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文化。
(1)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业界最早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理 1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制定和颁布了《员工 合规行为守则》,并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操作控制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
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在债券基金投资方面,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订基金投资组合的久期和类属配置政策,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交易管理部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②投资决策权限控制。
基金经理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例而定)批准后才能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
交易管理部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时进行预警。
有问题的交易指令包括有操纵股价嫌疑、有与市场特定价位委托单大量对倒嫌疑的交易指令等,交易管理部发现该类指令时,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及时提出警示,基金经理须及时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说明情况,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判断是否违规及是否停止交易。
对投资比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在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动预警,交易管理部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预警情况。
④禁止性控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投资限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
基金经理构建组合时不能突破这些限制,同时交易管理部对此 1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一致性控制。
对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和基 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交易指令得到准确执行。
⑥多重监控和反馈。
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述警示性控制和禁止 性控制)。
交易管理部本身同时受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及监察稽核的三重监控:投资总监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和交易管理部监控职能的有效发挥;基金经理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监察稽核部门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2)会计控制制度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
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
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1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
处理。
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稽核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内部稽核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联系人:尹东联系电话:010-6759500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
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HK939)于2005年10月27 1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升恒生指数。
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股发行后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2009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558.41亿元,同比下降4.86%,每股盈利为0.24元(半年),同比减少0.01元,盈利水平符合预期;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分别为1.34%和22.54%,较上年全年分别提高0.03和1.86个百分点,整体盈利趋势向好;总资产达到91,101.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58%;资产质量稳步上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1.71%,较上年末下降0.5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150.51%,较上年末提升18.93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设有分行,在伦敦设有全资子银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
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拥有建行亚洲和建银国际两家全资子公司。
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1,896台,居全球银行业首位。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在2009年上半年共获得40多个国内外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金融品牌500强”、“全球银行1000强”中分列第9位和第12位,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两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荣获《亚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中国风险管理成就奖”,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年特别贡献奖”等奖项,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为“最具责任感企业”,连续两年荣获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
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2、主要人员情况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 1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
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华夏兴华封闭、华夏兴和封闭、嘉实泰和封闭、国泰金鑫封闭、国泰金盛封闭、融通通乾封闭、银河银丰封闭等7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混合、融通新蓝筹混合、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华宝兴业宝康配置混合、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股票、华宝兴业宝康债券、博时裕富指数、长城久恒平衡混合、银华保本增值混合、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宝兴业多策略股票、国泰金马稳健混合、银华-道琼斯88指数、上投摩根中国优势混合、东方龙混合、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混合、博时稳定价值债券、银华价值优选股票、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中信红利股票、工银货币、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华安上证180ETF、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LOF)、华夏中小板ETF、交银稳健配置混合、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华富货币、工银精选平衡混合、鹏华价值优势股票(LOF)、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华安宏利股票、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华夏优势增长股票、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工银稳健成长股票、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富国天博创新股票、融通领先成长股票(LOF)、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工银红利股票、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长城品牌优选股票、交银蓝筹股票、华夏全球股票(QDII)、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南方盛元红利股票、交银增利债券、工银添利债券、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华宝兴业海外中国股票(QDII)、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宝盈增强收益债券、鹏华丰收债券、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华富收益增强债券、信诚盛世蓝筹股票、东方策略成长股票、中欧新蓝筹混合、汇丰晋信2026周期混合、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大成强化收益债券、交银环球精选股票(QDII)、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信诚三得益债券、长盛积极配置债券、鹏华盛世创新股 1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票(LOF)、华安核心股票、富国天丰强化债券、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诺德灵活配置混
合、东吴优信稳健债券、银华增强收益债券、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华富策略精选混合、长城双动力股票、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华商收益增强债券、泰达荷银品质生活股票、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银河行业优选股票、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国泰双利债券、民生加银品牌蓝筹混合、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中欧稳健收益债券、万家精选股票、浦银安盛精致生活混合、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富国优化增强债券、长城景气行业龙头混合、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中欧价值发现股票、长信恒利优势股票、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宝盈货币市场基金、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信诚优胜精选股票、易方达沪深300指数、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鹏华精选成长股票、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诺德成长优势股票、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基金等12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监督方法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联系人:韩星宇网址: 1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权唐网址: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层法定代表人:何如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3302联系人:齐晓燕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联系人:黄健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1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5417联系人:黄岚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王东明电话:010-84588266传真:010-84865560联系人:陈忠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法定代表人:胡长生电话:010-66568047传真:010-66568116联系人:李洋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63410456 1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法定代表人:马昭明电话:0755-82492000传真:0755-82492962联系人:盛宗凌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13、400-888-8555(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法定代表人:丁国荣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0294联系人:李清怡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法定代表人:兰荣电话:021-68419974传真:021-68419867联系人:谢高得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393转1098 2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运钊电话:021-63219781传真:021-51062920联系人:李良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法定代表人:牛冠兴电话:0755-82558305传真:0755-82558355联系人:陈剑虹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1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法定代表人:凤良志电话:0551-2207938传真:0551-2634400-1171联系人:祝丽萍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777、安徽地区:96888(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2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电话:025-84457777-893传真:025-84579879联系人:程高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1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法定代表人:史洁民电话:0532-85022026传真:0532-85022026联系人:丁韶燕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徐浩明电话:021-22169999传真:021-22169134联系人:刘晨、李芳芳网址: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1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法定代表人:张华东客户服务电话:025-83364032传真:025-83364032 2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石健网址:(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法定代表人:蒋元真电话:021-51539888传真:021-65217206联系人:谢秀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2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法定代表人:范炎电话:0510-82831662传真:0510-82831589联系人:袁丽萍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法人代表:杨宇翔电话:0755-82450826传真:0755-82433794联系人:袁月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338(2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法定代表人:张雅锋电话:0771-5539262传真:0771-5539033联系人:覃清芳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100、广西:96100(2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法定代表人:王少华电话:010-84183389传真:010-84183311-3389联系人:黄静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2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法人代表:朱科敏电话:0519-88157761传真:0519-88157761联系人:李涛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21-52574550、0519-88166222、0379-64902266、400-888-8588(2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法人代表:胡关金 2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8-86126218传真:028-86155733联系人:王京红网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2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法人代表人:汤世生电话:010-62294608-6240传真:010-62296854联系人:李茂俊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94600(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法定代表人:李玮电话:0531-81283906传真:0531-81283900联系人:吴阳网址:客户服务电话:95538(28)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法定代表人:刘学民电话:0755-25832494传真:0755-25831718联系人:王立洲 2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23(29)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六楼法定代表人:姚江涛电话:0791-6768763传真:0791-6789414联系人:余雅娜网址:客户服务电话:0791-67703512、场外申购、赎回销售机构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3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88066511联系人:吴志军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客户服务电话:95533传真:010-66275654联系人:王琳网址:
3、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 2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法定代表人:陈耀先联系人:严峰、朱立元联系电话:0755-25946013、010-58598839传真:010-58598907(三)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法定代表人:王丽联系电话:010-66575888传真:010-65232181联系人:李永飞经办律师:李永飞、戴钦公(四)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法定代表人:杨绍信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单峰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单峰 2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6]92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本基金自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5日进行发售。
其中,场内和场外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2日,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6月5日。
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3,965,967,258.69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89,049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8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上市条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06年9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代码:159902)
1、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2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本基金可适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则。
(三)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暂停基金的上市交易:
1、基金不再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基金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上市。
3、基金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基金上市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暂停上市公告。
当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恢复上市公告。
(五)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1、基金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2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在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本基金自2006年9月5日起开始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及通过场外直销机构申购、赎回业务,自2006年9月11日起开始办理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业务。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1、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采用组合证券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场内申购赎回”)。
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采用现金方式,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场外申购赎回”)。
本基金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
3、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场内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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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外申购赎回业务须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
(3)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基于受理申请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对应组合证券的买入成本(包括相关交易费用)或卖出价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计算,与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四)场内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投资者场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场内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投资者须按代办证券公司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场内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投资者场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
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应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场内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负责办理。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代办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 3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 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六)场内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1、场内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
场内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 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场内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 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投资者在场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代办证券公司可按照不高于
0.5%的标准收取 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场内申购、赎回以基金份额申请,佣金计算公式为: 申购/赎回佣金=基金份额面值×申购/赎回份额×佣金比率 (七)场外申购、赎回的费用及价格
1、投资者在办理场外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100
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前端申购费率 1.5%1.2%0.8%每笔5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申购以金额申请,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场外申购价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场外申购价格 3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投资者在办理场外赎回时需交纳赎回费用,赎回费率为赎回总额的0.5%。
所收取赎回费用的25%须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作销售机构、登记结算机构的手续费。
场外赎回以份额申请,需交纳赎回费用,计算公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场外赎回价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商定后,可以调整场外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或收费方式,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后公告。
4、场外申购、赎回价格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
T日场外申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确定的申购对价在后续交易日内的买入成本除以对价的申购份额,T日场外赎回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确定的赎回对价在后续交易日内的卖出价值除以赎回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价格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T日场外申购价格最迟于T+4日公告,T日场外赎回价格最迟于T+3日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T-1日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组合证券是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 3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 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2)可以现金替代①适用情形: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在申购时买入 的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1+现金替代保证金率)收取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 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收盘价可能有所差异。
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除权调整:若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在现金替代日(T日)至T+2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基金管理人 3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将对替代金额的处理进行相应调整。
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 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现金替代多退少补资金的 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代办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T+2日后第2个工作日(若 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2个交易日),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现金替代多退少补资金的交 收。
④替代限制: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 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
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 公式为: 现金替代比例(%)= ∑i
第i只替代证券的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 申购基金份额×T-1日基金份额净值
(3)必须现金替代 ×100% ①适用情形: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份证券; 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
一 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
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 量乘以其经除权调整的
T-1日收盘价。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月11日发布《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清 单现金替代设置方法调整的公告》,对中小板ETF每日申购赎回清单中现金替代设置方法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现金替代设置方法如下: ①除按照目前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设置为“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股外,其他成份股均设置 为“允许”现金替代。
②通过规定现金替代比例上限,控制投资者申购时采用现金替代成份股的总额比例。
现 金替代比例不得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的现金替代比例上限。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代办证券公司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 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 估值。
其计算公式为: 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 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经除权调整 3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
T-1日收盘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经除权调整的 T-1日收盘价乘积之和) 其中,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 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 额。
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 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乘积 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乘积之和) T日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 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在投资者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 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 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者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 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 的现金。
6、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 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基本信息 最新公告日期
基金名称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一级市场基金代码标的指数代码 2009-12-7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2009-12-8日信息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单位: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单位:份)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分红金额(单位:元) 2009-12-8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9902399329 1,243.151,309,465.15 2.619 3,821.15500,000.00 0.00 36 是否需要公布IOPV是否允许申购是否允许赎回可以现金替代比例上限成份股信息内容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数量 002001002003002004002005002006002007002008002009002010002011002014002015002017002018002019002022002023002024002025 新和成伟星股份华邦制药德豪润达精功科技华兰生物大族激光天奇股份传化股份盾安环境永新股份霞客环保东信和平华星化工鑫富药业科华生物海特高新苏宁电器航天电器 5004002007003006001,7006004004003006003007005001,30040010,4007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是是是35% 现金替代标志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可以现金替代保证金率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固定替代金额 37 002027002028002029002030002032002033002035002037002038002039002041002045002047002048002050002051002052002053002054002056002060002062002064 七喜控股思源电气七匹狼达安基因苏泊尔丽江旅游华帝股份久联发展双鹭药业黔源电力登海种业广州国光成霖股份宁波华翔三花股份中工国际同洲电子云南盐化德美化工横店东磁粤水电宏润建设华峰氨纶 5001,0005005003002003003005003002005005001,3003003006004003007008003005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38 002065002067002069002073002078002080002081002083002088002091002092002093002094002097002104002106002109002110002122002123002128002129002133 东华软件景兴纸业獐子岛青岛软控太阳纸业中材科技金螳螂孚日股份鲁阳股份江苏国泰中泰化学国脉科技青岛金王山河智能恒宝股份莱宝高科兴化股份三钢闽光天马股份荣信股份露天煤业中环股份广宇集团 4008002001,1006002003001,2004004001,2003004006005005007005005004006006009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39 002140002142002146002147002152002153002155002161002172002179002181002182002183002185002186002187002191002194002200002202002204002217002218 东华科技宁波银行荣盛发展方圆支承广电运通石基信息辰州矿业远望谷澳洋科技中航光电粤传媒云海金属怡亚通华天科技全聚德广百股份劲嘉股份武汉凡谷绿大地金风科技华锐铸钢联合化工拓日新能 2004,2006005005003001,2004005003009002004006002002007006003001,90020050030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 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21.00% 4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002233塔牌集团 400 允许 21.00% 002237恒邦股份 300 允许 21.00% 002242九阳股份 500 允许 21.00% 002244滨江集团1,100 允许 21.00% 002249大洋电机 300 允许 21.00% 002251步步高 300 允许 21.00% 002252上海莱士 200 允许 21.00% 002254烟台氨纶 200 允许 21.00% 002267陕天然气 400 允许 21.00% 002269美邦服饰 400 允许 21.00% 002272川润股份 100 允许 21.00% 002274华昌化工 200 允许 21.00% (九)场外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场外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投资者须按基金管理人或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场外申购、赎回的申请。
在申请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之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在基金管理人或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妥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场外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1)T日,投资者提出申购申请并缴纳申购款项。
T日日终,中国结算对申购申请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合格的申购申请数据发送基金管理人。
4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T+1日,基金管理人将申购确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根据申购确认数据,
将失败申购回报以及成功申购的资金确认回报发送销售机构。
(3)T+2日,中国结算完成申购资金交收。
在T+2日至T+3日内,基金管理人运用申购资金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买入相应的组合证券对价。
期间若有成份股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基于还原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因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未能买入的部分成份证券或因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部分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按照T+3日收盘价进行计算。
(4)T+3日日终,基金管理人依据组合证券的买入成本(含交易费用)计算T日场外申购价格,并于次日公告。
中国结算根据T日场外申购价格办理申购份额的清算和登记。
(5)T+5日,投资者应通过办理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自T+5日起,投资者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场外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1)T日,投资者提出赎回申请。
T日日终,中国结算对赎回申请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合格的赎回申请数据发送基金管理人。
(2)T+1日,基金管理人将赎回确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根据赎回确认数据冻结赎回份额,并将失败赎回、拒绝赎回以及冻结回报发送销售机构。
(3)在T+1日至T+2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T日申购赎回清单卖出相应的组合证券对价。
期间若有成份股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基于还原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因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未能卖出的部分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按照T+2日收盘价进行计算。
(4)T+2日日终,基金管理人依据组合证券的卖出价值(扣减交易费用)计算T日场外赎回价格,并于次日公告。
中国结算根据T日场外赎回价格办理赎回份额的清算,生成赎回待确认数据发送基金管理人。
(5)T+3日,基金管理人将赎回确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根据赎回确认数据将赎回确认回报发送销售机构。
(6)T+4日,投资者应通过办理赎回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确认情况,赎回资金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账户。
4、为降低投资者申购、赎回的交易成本,基金管理人将对T日场外申购、赎回进行轧差处理。
在净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不进行组合证券的卖出,T日场外赎回价格为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净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不进行组合证券的买入,T日场外申购价格为T日基金份额 4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值。
另外,在T日净申购、净赎回数量较小(不超过上个交易日基金总份额的1%)时,基
金管理人可不进行组合证券的买入和卖出,T日场外申购、赎回价格皆为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外,基金管理人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为场外申购提供垫款服务,以提高场外申购的处理效率。
5、如遇收益分配等权益变更事项,场外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公式将相应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赎回。
2、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技术系统设置原因,在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之一时,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可能同时暂停。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
在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此外,在发生标的指数成份股上市公司重大行为(如兼并重组)、成份股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如连续涨/跌停)等异常情形时,为避免现金申购、赎回对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临时决定暂停接受场外申购、赎回申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十二)集合申购与其他服务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可开放集合申购,即允许多个投资者集合其持有的组合证券,共同构成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购。
根据投资需要(如变更标的指数)或为提高交易便利,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就其具 4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 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就其具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十、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分系统登记
本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
投资者使用深圳证券账户认购、申购或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基金份额,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负责办理登记结算;投资者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由中国结算负责办理登记结算,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或转托管,不能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二)系统内转托管
1、对于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
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定其基金份额拟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
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证券营业部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请;T日日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请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2、对于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和不同场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之间进行转托管。
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在转入方销售机构办妥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
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销售机构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请;T+1日内,中国结算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销售机构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3、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
(三)跨系统转托管投资者如需将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开放式基金账户中,或需将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深圳证券账户中,则应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只限于在深圳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 4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行。
2、如投资者需将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开放式基金账户中:
(1)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在转入方销售机构成功办理开放式基金账 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并获知该销售机构代码。
(2)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证券营业部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 请;T日日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并将相关数据发送中国结算;T+1日,中国结算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销售机构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3、如投资者需将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深圳证券账户中:
(1)在申请办理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确定其基金份额拟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
(2)T日开放时间内,投资者在转出方销售机构提交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申请;T日日终,中国结算进行清算处理,并将相关数据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如确认成功,则自T+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请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4、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份额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
(2)分红派息前R-2日至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
(3)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基金份额。
(四)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就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五)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质押、冻结与解冻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六)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其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基金相关业务操作将按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
十
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二)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指数代码为 45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99329,简称为“中小板P”)。
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或停止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小企业板价格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四)投资理念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尤其是中小企业将长期快速增长,指数化投资可以在有效分散中小企业较高的非系统风险的基础上,以最低的成本和较低的风险获得其平均水平的回报。
标的指数具有良好的代表性、流动性与成长性,通过完全复制法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可以满足投资者多种投资需求。
(五)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1、决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46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跟踪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情况,结合研究支持,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
在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
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跟踪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成份股公司行为、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等,采取适当的跟踪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4、衍生品投资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
基金投资于衍生工具的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
基金拟投资于新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六)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建立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 47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整。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 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 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根据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 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
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或赎回带来现金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每日投资组合管理
(1)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如:股本变化、分红、停牌、复牌等)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进而进行组合调整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标的指数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确定指数变化是否与预期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每日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
(4)组合持有证券、现金头寸及流动性分析:基金经理分析实际组合与目标组合的差异及其原因,并进行成份股调整的流动性分析。
(5)组合调整:①利用数量化分析模型,找出将实际组合调整到目标组合的最优方案,确定组合调整及交易策略。
②如发生成份股变动、成份股公司合并及其他重大事项,可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基金的操作策略。
③调整组合,达到目标组合的持仓结构。
(6)复制标的指数并核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行为信息预测下一交易日指数结构。
(7)对比指数与组合的每日及累计的绩效数据,检测跟踪误差及其趋势。
分析由于组合每只股票构成与指数构成的差异导致的跟踪误差的程度与趋势以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进而 48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决定需要对组合调整的部分及调整方法。
(8)根据指数跟踪研究结果及当日最新组合情况进行指数分析及组合分析并进行组合调 整计算,进而制定明日交易内容与策略。
(9)以T-1日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为基础,考虑T日将会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等情况, 设计T日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3、定期投资组合管理
(1)每月每月末,根据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 的比例,进行支付现金的准备。
每月末,在基金经理会议上对投资操作、组合、跟踪误差等进行分析。
分析最近基金组 合与标的指数间的跟踪偏离度情况,找出未能有效控制较大偏离的原因。
每月末,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与决策。
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2)标的指数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指数成 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成份股变更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投资绩效评估
(1)每日,基金经理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
(2)每月末,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当月的投资操作、组合状况和跟踪误差等情况,重点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1%,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七)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八)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 49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反映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标的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
高的产品。
(九)投资限制
1、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
(4)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5)本基金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1)-
(5)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若该证券为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则不受此限)。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的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50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托管人商议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所投资公司的控股或者直接管理。
2、所有参与行为均应在合法合规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并谋求基金 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权益投资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其他资产7合计 3,114,032,364.803,114,032,364.80 163,890,502.191,038,964.633,278,961,831.62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94.9794.975.000.03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A农、林、牧、渔业 公允价值(元)54,356,872.46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67 51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B采掘业 C制造业 C0 食品、饮料 C1 纺织、服装、皮毛 C2 木材、家具 C3 造纸、印刷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 电子 C6 金属、非金属 C7 机械、设备、仪表 C8 医药、生物制品 C99 其他制造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 125,733,397.231,734,315,217.33 16,242,610.8072,974,206.90 67,282,708.59298,397,214.50182,408,524.89139,856,302.84632,193,216.39269,053,599.0255,906,833.4032,869,588.9249,193,499.8115,913,747.48132,936,049.25616,075,362.06171,091,652.2293,104,971.0668,525,624.9419,915,547.04 3,114,031,529.80 3.8753.42 0.502.25 2.079.195.624.3119.478.291.721.011.520.494.0918.985.272.872.110.61 95.92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
1 002024
2 002142
3 002202
4 002007
5 002155
6 002001
7 002028
8 002022
9 002038 10 002073 股票名称 苏宁电器
宁波银行金风科技华兰生物辰州矿业新和成思源电气科华生物双鹭药业青岛软控 数量(股) 32,279,66712,787,119 5,845,0551,838,3263,676,9321,665,6812,947,0323,847,9731,576,3203,440,835 公允价值(元) 529,063,742.13171,091,652.22148,289,045.35 95,592,952.0080,120,348.2873,090,082.2871,848,640.1668,378,480.2157,062,784.0053,401,759.20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305.274.572.942.472.252.212.111.761.6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123456789 存出保证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其他合计 名称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元)1,000,000.0038,964.631,038,964.63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净值增长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业绩比较基准收①-③ ②-④ 53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率①19.40%149.25%-52.62%54.26% 标准差②0.98% 准收益率③21.08% 2.23% 153.17% 2.88% -54.16% 2.06% 54.91% 益率标准差④1.47% -1.68% -0.49% 2.29%-3.92%-0.06% 3.02%1.54%-0.14% 2.13%-0.65%-0.07% 十
三、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本基金需按有关规定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代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本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本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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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非因基
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
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开放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二)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三)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①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②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
(1)-
(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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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计算的净价估值。
(3)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
(1)-
(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
(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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