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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李波 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15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3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近日接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5执保44号),并与公司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核实,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冻结股份是否为 例 限售股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北京昂展科技 否 发展有限公司 43,200,000 18.91% 6.94% 否 2020年5月26日 2023年5月25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质押式证券回购 司 纠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8,466,407 36.71% 603,857,900 264.31% 97.03% 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3,731,825 2.21% 13,731,825 100% 2.21% 合计 242,198,232 38.92% 617,589,725 ——— 99.23%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5执保44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于近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北京昂展所持公司股份43,200,000股进行司法轮候冻结。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经与北京昂展核实,北京昂展最近一年存在合计约人民币5.9亿元的债务逾期,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2起,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5.9亿元。
目前北京昂展正与相关方积极协商解决纠纷事项。
北京昂展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北京昂展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3转债代码:113520转股代码:191520 证券简称:梦百合转债简称:百合转债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公告编号:2020-05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现就不提前赎回相关原因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百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4.28元/股)的130%,已触发“百合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百合转债”于2018年11月26日上市,存续时间相对较短,目前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日常生产项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百合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1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5月28日,5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5月28日,5月2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0-04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为余晓亮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余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5971%减少至7.408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余晓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信息披露义住所务人 权益变动时间 余晓亮杭州市萧山区2020年05月28日 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明 细 集中竞价交易 变动日期20191211-20200528 股份种类减持数量人民币普通2,861,900股股 减持比例1.1720% 备注:
1、上述减持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份244,181,000为基数进行计算。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243,711,000股增加至244,181,000股,余晓亮先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余晓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8.5971%减少至7.4085%,权益变动比例为1.1886%,权益变动比例与减持比例的差异为前述被动稀释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余晓亮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余晓亮 无限售流通股20,952,000 8.5971% 18,090,100 7.4085% 备注:
1、余晓亮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股份总数为243,711,0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44,181,000为基数进行计算。

2、余晓亮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余晓亮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655,66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
余晓亮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0-04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郝杰持有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34,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5701%;持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410%。
郝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34,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611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公司副总经理郝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9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898%。
郝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的六个月内实施。
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实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股份总数变动为244,181,000股,郝杰计划减持前总持股数量3,934,000股不变,持股比例相应调整为1.6111%,减持数量仍为不超过950,000股,减持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91%。
2020年05月29日,公司收到郝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2020年05月28日,郝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89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郝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934,000 1.6111%IPO前取得:3,834,000股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郝杰 950,000 0.3891%2020/1/20~2020/5/28集中竞价交易26.77-40.62 31,729,075.2已完成 2,984,000 1.222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5/29 8.5113448.681571 本次计价日下次计价日 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4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可进一步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其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增资标的: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一、本次增资基本概况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信”)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其直接股东为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信友”),佛山睿信主要负责公司佛山芦苞物流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现公司拟通过平潭信友对佛山睿信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全部计入佛山睿信资本公积。
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本次增资事项的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4UWPC94D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大道49号103(自编之8)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薛书波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1日经营范围:物流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等;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物业租赁;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佛山睿信总资产为54,566.86万元,净资产为-1,251.56万元,2019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150.03万元,净利润为-619.9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其他说明: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佛山睿信80%股权转让给DCFoshanHoldingsIILimited,双方已签署了正式的《买卖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2月5日及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睿信80%股权转让事项尚未进行交割,仍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佛山睿信进行增资将在上述股权交割前办理,佛山睿信8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截止交割日前一工作日佛山睿信资产净值进行调整。
本次增资事项预计不会对上述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主要是为充实佛山睿信资本金,进一步优化其资产结构,满足佛山睿信运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增资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案件阶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被申请人: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近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百”)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明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厦门东百的破产清算申请。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破产申请案件基本情况厦门东百系原厦门明发店经营主体,公司因战略调整及经营需要,于2015年8月关闭厦门明发店,并于2015年9月成立清算组开始对厦门东百进行清算,厦门东百已资不抵债。
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发集团”)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向厦门东百主张债权,因未发现存在可供执行财产,向厦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厦门东百进行破产清算(上述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2016年12月13日、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
2020年5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明发集团对厦门东百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述破产申请后,厦门东百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被移交管理人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厦门东百处于清算阶段且已资不抵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取决于破产清算执行最终结果,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清泉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
王清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编号:临2020-02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1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一、工作函全文“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11亿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1亿元,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具体方案细节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1、大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控股股东目前筹划的解决方案,应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控股股东应根据解决方案筹划进展,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 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3、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请公司进一步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请收到本工作函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司高度重视《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正积极组织各方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0-03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8日(周一)下午14:00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用友(北京)产业园中区8号楼E102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载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摘要
2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
3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 √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第1至3项议案经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至2项议案经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3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 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88 用友网络 2020/6/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6月2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北京)产业园中区8号楼 A401室; (三)联系人: 联系人:王臆凯、管曼曼邮政编码:100094 电话:010-62436838传真:010-62436639 (四)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 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股东也可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年6月8日召开的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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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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