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友好型气候,climate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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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友好型气候 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2 JohnCridland会长 序言 约翰•克里兰德(JohnCridland) 气候变化是企业界和社会各界面临的最迫切议题之
一。
其背后的理论和经济学因素都已明了:我们必须马上采取行动,否则今后将会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企业界深知自身必须参与到解决方案中去,因此已经着手创造各种新的、富有创新精神的理念、产品和工艺,从而减少碳排放,以及开创更能抵御气候变化的经济模式。
此外,我们还知道,气候问题的解决过程将伴随着丰厚的回报:全球绿色市场价值高达3.4万亿英镑。
各企业在行动前,必须拥有明确的目标、信心和机遇。
他们还需要知道大家是同一条战线上的战友。
这就是为何巴黎峰会上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显得 如此重要。
2009年,全球对于在《京都议定书》之后达成新的气候变化协议寄予了厚望,但世界各国领导人从哥本哈根的谈判桌上空手而归。
这一次,各方都睁大了眼睛,翘首以盼,不曾因上次的挫败而感到丧气。
事实上,推动因素就在这儿摆着——欧洲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减排计划,并且中美两国已同意采取行动。
这个势头必须保持。
如果巴黎峰会上,各国都把底牌摆上了台面,那我们就会看到“力争上游”的情形。
随着利马气候会议的闭幕,我们现如今拥有了多年来最好的一次机会,我们应牢牢抓住这次机会,为全球协议打下基础,打造发展友好型气候,并且确保子孙后代拥有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总结 文章认为: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商业迫切性 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从经济和社会角度来说,是势在必行的。
科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气候在人类干预下,正发生着变化,因此我们必须对此采取措施。
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力解决。
全球携手采取恰当的气候措施,可以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投资、增长和创新。
全球协议必须引导正确的绿色发展之路 在应对气候挑战的过程中,企业界起到重要作用。
要想有效地应对气候挑战,企业界需拥有明确的路线指引。
而对此,全球协议能在国家层面上提供支持,创造良好的投资、贸易和竞争环境。
换句话说,巴黎峰会上达成的成功协议必须: •构建稳固的减排法律框架 •为碳定价的实施和拓展提供基础 •促进资金流动和创新保持势头以维持长久的协议 事实上,各国已展露了寻求减排途径的意愿,企业界也努力地行动起来,希望改善自身的效率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我们应当再接再厉,将更多问题摆上桌面。
一旦在巴黎达成全球协议,各国应继续努力执行和实施必要举措。

3 巴黎峰会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 各方应当:
1.作出平等且有抱负的承诺,这些承诺不论是在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层面均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还应建立此类承诺的回顾和更新机制。

2.致力于建立各国减排目标评比框架,实行统一的监督、报告及查证制度。

3.展露出实施碳定价机制的意愿,最好是各方能够提供规划蓝图和时间表。

4.形成碳定价方案的评估和认可框架,推进采用同类的监督、报告和查证制度,旨在达成市场互联。

5.承诺增加气候融资和完善融资机制,制定利用私人资本(降低项目风险)、简化和统合融资机制的特别目标。

6.承诺扶持本土创新,以及制定国家间技术创新共享框架,同时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4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商业迫切性 气候变化是企业界和社会各界面临的一个巨大风险 4oC 自工业革命以来,全球气温上升了将近1摄氏度。
如果现在不采取行动,本世纪末气温将再度上升4摄氏度
1。
£277m 这会导致更多的极端气候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
仅2012/13年,英国境内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额高达2.77亿英镑
2。
全球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让各方参与其中 低碳转型意味着巨大的商机 11% 英国和欧洲占全球碳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2%和11%。
单枪匹马地行动不会产生多大的效果。
20% 事实上,单枪匹马地行动可能会适得其反,并且会导致竞争劣势。
2012年,欧盟中等规模工业企业所支付的电价比中国同等规模企业高出20%
5。
£3.4trn 全球低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值为 3.4万亿英镑
7。
£128bn 英国在全球绿色市场中的份额已达1280亿英镑。
如果抓住不断成长的出口商机,英国将分得更大的一块蛋糕
8。
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5 95%供应链断裂会对英国造成间接影 响。
阿斯达公司预计其95%的生鲜产品会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
3。
20%立即着手应对气候变化,这符合 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斯特恩报告》指出,如果不采取行动,可能导致高达20%的GDP损失
4。
60%尽管英国国内工业排放强度从 1993到2010年不断走低,但其进口碳排放量却增长60%,二氧化碳量超过了300Mt6。
6%英国全部出口产品中,有6%流入 了快速发展的金砖四国,但是低碳出口产品所占的比例更高,光出口到中国的就占了7%
9。

1.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2013“决策者摘要——2013气候变化:自然物理基础。
第一工作组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的供稿”。

2.英国环保署,2013年8月“应对英格兰的洪涝和海岸侵蚀风险”。
3./sustainable-business/asda-food-waste-risk-climate-change4.英国财政部,2006“斯特恩报告:气候变化背后的经济学”。

5.气候变化委员会,2013年4月“减少英国的碳足迹”。

6.欧盟委员会,2014年3月“能源价格和成本报告”。

7.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2013年9月“低碳环保产品及服务,2011/12年报告”。

8.同上。

9.同上。
6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全球协议必须引导正确的绿色发展之路 英国企业界明白:全球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从经济和社会角度来说,是势在必行的。
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是首个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协议。
其中,发达国家承诺了2005年到2012年的减排目标。
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各界对达成协议延期安排寄予了厚望,但各国政治人物却未能满足各界的期待。
有鉴于此,世界各国于2011年在德班会首,承诺启动新的进程,最终在2015年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从而对2020年以后的碳排放量作出限定。
在巴黎会议上,各国应展现出一马当先的精神,共同实现这个目标。
对英国企业界而言,巴黎会议上达成的协议应有助于推动中短期内的低碳投资和贸易,同时迫使全球各地的工商业界作出同等努力以保持竞争力。
这种成果是有可能实现的,前提是谈判工作在以下三大领域取得成效:
1.构建稳固的减排法律框架
2.为碳定价的实施和拓展提供基础
3.促进资金流动和创新 任何气候协议的终极目标都是让世界逐步减少、最终根除碳净排放量,增强各国抵御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经济增长。
具体如右图所示。
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7 气候行动框架 恰当的协议能够帮助: 减排 应变能力 发展 ...推动... 投资 竞争力 贸易 ...前提是达成: 法律框架 碳定价方案 融资和创新 8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为减排构建一个强大稳固的法律框架 2011《德班宣言》是这项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协议的起点。
该协议定于2015年在巴黎签署,自2020起生效。
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是企业界信心的重要推动因素——它不但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还展示出了各国走上共同分担、共同管理的低碳发展之路的政治意愿。
《京都议定书》让世人明白我们无法强迫任何国家采取行动——比如,美国至今未批准该议定书,而加拿大又于2011年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
有鉴于此,巴黎会议不会寻求一项设立了自上而下减排目标的有约束力协议,相反,各国会将自己的承诺摆上桌面,由此为长期、同步的气候变化应对措施打下基础。
对于新的法律协议而言,要想让各国买账,同时向企业界传达正确的信息——即政策目标具有长期性且投资活动会得到扶持——就必须以下列各原则为支撑。
抱负与公平:现有的减排承诺不太可能会把减排目标定为将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
相反,气候协议将提出全球碳排放量峰值的时间表,同时提出更为长期的减排时间表。
当然,各国无法作出相同的承诺,但每个国家都应该参与其中。
各发达国家跻身最富裕国家行列,并且从过去的碳减排中获益良多,因此自然而然地要承担最多的责任。
同时,发展中国家也要行动起来。
发展中国家当前碳排放量超过了高收入国家。
简而言之,每个国家都应该肩负起它们应尽的责任。
长期性和持久性:在未规定自上而下国家义务的协议的情况下,下一步明智的做法是各国承诺让自己的诺言在本国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明确提出这些承诺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从而方便企业界规划未来投资。
和越来越多的国家一样,英国处于这一领域的前沿,其制定的2008年《气候变化法案》就重申了本国的碳减排目标。
此外,各国应尽力达成一项机制,以便在定期和可预测的基础上,修改国家减排承诺,从而反映出经济、技术和科技方面的最新进展,而无需再次组建起草委员会,开展全面的协议谈判。
可比性和透明度:国家减排承诺不但在规模上存在差异,而且在表现方式和衡量方法上也存在不同——例如按绝对值计算或者按照经济增长相对值计算。
为确保这些承诺纳入全球共同目标,必须将其转化为通行的语言。
因此,各国应采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通行的监督、报告和查证(MRV)流程,以便让各国的目标、时间表和执行效果具备透明度和赢得信任。
这将培养企业界长期的信心。

9 巴黎峰会能否取得成功的评判标准:
1.作出平等且有抱负的承诺,这些承诺不论是在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层面均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还应建立此类承诺的回顾和更新机制。

2.致力于建立各国减排目标评比框架,实行统一的监督、报告及查证制度。
只有全球携手努力,企业界和社会各界才能对气候变化产生切实的影响,才能对未来进行规划。
英国工商业联合会能源及气候变化委员会主席BenVerwaayen 10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为谈定价的实施和拓展提供基础 减排目标和其背后的政策一样美好,但对企业界而言,最行之有效且成本低廉的减排方式是制定碳价。
通过制定碳排放成本,可以促进企业界增加对于替代型能源、效率改进方案和新兴技术的投入。
碳定价的大范围实施,可以为能源密集型行业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当前,能源密集型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受到贬损,因为部分行业需承担碳成本,而部分不需要。
碳定价背后的推动力正在积蓄。
许多公司已经制定了内部碳价,作为各自风险管理战略的一部分10。
此外,全球各国政府制定的碳定价机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事实上,截至2014年夏季,全球范围内存在着40多个国家级和23个次国家级碳定价机制,这些机制或者已启动,或者处于规划阶段11。
在九月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上,超过70个国家和1000个公司签署了一份声明,支持扩大碳定价方案的实施范围。
碳定价方案可宽泛地划分为两个类型——碳税或碳排放权交易计划——其中,欧洲企业界更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确立了市场主导型原则,并且重点关注最低成本的气候措施(见右边方框)。
无论选用哪种方案,碳定价都必须行之有效,且产生切实的效果。
碳定价和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于2005年建立,是全球首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通过优化,欧盟ETS目前已处于其第三阶段。
其他国家在制定本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时,也参考了欧盟的体系。
欧盟ETS并非完美无瑕,目前,欧盟正着手开展调查,以期让这项制度更能响应经济变化。
作为一个市场主导型、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并举的减排途径,这项制度使得那些为降低碳排量而焦头烂额的公司和企业能够向那些有效且廉价地实现减排目标的公司和企业购买碳排放权。
因此,该制度有三个优点,尤其是相较于碳税制度而言: o一旦制定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排放总量,即锁定减排目标; o推动该制度适用对象寻求最廉价的减排方式;o成为低碳投资的长期市场信号。
10.CPD北美,2013年12月“企业采用内部碳定价制度作为激励和战略规划工具”。
11.世界银行,2014年5月“2014碳定价制度现状和趋势”。
尽管短期内形成真正的全球化碳交易市场并不现实,但是我们仍应以此作为长期目标,并且在巴黎谈判中予以支持。
全球化的碳定价应公平地兼顾所有企业的成本,以及寻找最廉价的全球碳减排方式。
然而,就像碳减排承诺一样,自下而上做法可能最为行之有效,同时要在已有的成果上不断开拓。
比如说,不同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开始融合,其中以加利福尼亚和魁北克为最新例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可推进不同体系的进一步融合,例如透过建立融合架构(如多样措施框架和清洁发展机制),以及寻求制定硬性的MRV要求和某种形式的“认证”,以便不同减排交易体系之间拥有更大的可比性和兼容度。
11 巴黎峰会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 
3.展露出实施碳定价机制的意愿,最好是各方能够提供规划蓝图和时间表。

4.形成碳定价方案的评估和认可框架,推进采用同类的监督、报告和查证制度,旨在达成市场互联。
各国共同减少碳排放至关重要,让全球范围内的企业能够开展平等的竞争。
英力士董事TomCrotty 12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促进资金流动和创新 将资金流向导向气候纾缓及弹性建设领域,绝对是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过程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发展中国家尤其需要国际社会的大量资金支持,以便转向低碳能源和采取改进措施。
然而,目前从经合组织成员国流出的气候资金中,只有10%流入了发展中国家12。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家承诺在2020年前,每年鼓励1000亿美元的资金流向低收入国家;因此,跟进这一目标,是巴黎谈判过程的一项主要任务。
当前已有多个公共基金会正推进这个目标——例如,绿色气候基金会(GCF),它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赞助下成立的。
截至九月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峰会时,该基金会收到了多国政府总计10亿美元的质押。
多边开发银行和国家级基金会(例如英国国际气候基金会)也是气候资金的一个来源。
事实上,此类政府基金会是较不发达国家采取改进和纾缓措施所需资金的一个有保障的来源,有助于他们避免走上高碳开发路径。
由于全球公共基金会财力不振,因此要达成必要的阶段性变化,就应当获得私营领域更多的注资。
有幸的是,私人资本并不短缺——全球范围内受到管理的常规资金规模达97万亿美元13。
2013年全年低碳投资额高达3310亿美元14,但增长已经停滞,低垂的果实已被采摘,容易实现的目标都已实现。
目前的困难是寻找风险适度、具备成熟空间的项目,以获得私营领域的投资。
这意味着各国政府或国家级开发银行更应利用手中的金融工具,帮助私营领域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为国际资本和国内项目牵线搭桥。
除了资金以外,具有颠覆意义的创新型技术,如碳捕集和封存技术,也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真正转型,同时帮助维持较低的成本。
这类创新型技术还有助于发展中国家避免走上高碳的经济发展路子。
当然,这类创新型技术的成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分摊,但各国政府应发挥作用,帮助私营领域应对这些成本,尤其是技术首次运用时的成本。
因此,巴黎会议必须关注这一领域。
首先,各国应增加国内的创新资金,例如使用碳价收入(税收或拍卖)扶持低碳技术投资,具体可参考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NER300机制的做法。
此外,巴黎峰会上达成的协议应寻求加快国家间技术转移及合作,同时保护好知识产权。
来源国 地理流向15 目的国 经合组织(OECD)1970亿美元 OECD成员国1240亿美元的本土资金 OECD成员国410亿美元的国际资金 非OECD成员国440亿美元的国际资金 非经合组织1320亿美元 非OECD成员国1210亿美元的本土资金 注:其中10亿美元涉及多个区域的国家 13 巴黎峰会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
5.承诺增加气候融资和完善融资机制,制定利用私人资本(降低项目风险)、简化和统合融资机制的特别目标。

6.承诺扶持本土创新,以及制定国家间技术创新共享框架,同时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12.国际气候政策中心,2014年11月“2014年全球气候融资概况”。
13.TheCityUK,2014年9月“2014年英国资金管理报告”。
14.国际气候政策中心,2014年11月“2014年全球气候融资概况”。
15.同上。
各国采取限排措施 墨西哥于2012年4月通过气候变化法案。
奥巴马总统于2014年6月放行针对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控制措施。
中国于2014年9月承诺“尽快”制定碳排放峰值。
欧盟通过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2014年10月 73国和1000家公司签署世行碳定价承诺书。
英国水泥行业计划在2050年前减少81%的碳排放。
全球铁路行业倡议:超过100个铁路运营商承诺在2050年前减少75%的碳排放。
企业界正采取限排措施 潘基文峰会2014年9月 利马会议2014年12月 中美达成温室气体减排协议 2014年11月 各国作出承诺2015年第一季度 保持势头以维持协议的长期性 发展友好型气候—确保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15 自哥本哈根谈判之后,达成一项长期的全球协议的前景一片灰暗。
从那以后,有关于全球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规模的科学证据更加明确。
与此同时,人们对于达成行之有效的全球气候协议的信心悄然增长。
许多国家和公司谈论着各自所采取的减排和气候变化应对措施。
这种自下而上的方式是巴黎会议取得成功的关键。
如果每个人都证明自己准备采取某些行动,那么整体结果将大于它的各部分之和。
对企业界而言,要在其中发挥自身作用,就必须看到巴黎会议取得丰硕成果,以便鼓励它们进行必要的低碳投资和创新。
巴黎会议2015年12月 气候协议计划将于2020年生效 对各国承诺和行动的持续评 估及回顾 持续优化和实施 ConfederationofBritishIndustry英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本报告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英国工商业联合会北京代表处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006B100020电话:01085253100邮件:infochina@ ©CopyrightCBIDecember2014未经CBI事先同意,不得复制、分发、报道或使用本文件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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