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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董春云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2020年12月2日星期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编号:2020-05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2020-055)。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海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红玉女士,交易对方代表陈丰女士,重组标的董事姚厂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仕海先生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二、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整理如下:问题一:请问2019年8月12日,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同意6888万元将95%汉方药业股权转让给贵州友利源商贸有限公司,请问是否您代表汉方医药管理公司签的字?您的授权来自哪里?还是您觉得根本不需要授权?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股权转让已履行完毕所需法律程序。
问题二:清盘人一直说委托贵州大成追索资产,请问贵州大成律师事务所是否和您有过联系?您又向贵州大成提供了哪些资讯?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贵州大成律师所未与本人联系过。
问题三:2019年8月3日華翰健康已經被法院頒令清盤,華翰健康及其附屬公司,包括漢方醫藥及其所屬的漢方藥業的股東權力法律上均屬於清盤人了。
汉方药业几经易主,非法变更控股股东,请问清盘人知道吗?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股权转让已履行完毕所需法律程序。
问题四:三力在公告中已经知晓汉方药业来自华瀚健康,今日姚总对绝大多数问题都避而不答,您是否仍旧相信汉方药业的产权关系是清晰的,合法的?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股权转让所需法律程序已履行完毕。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五:请问张总和团队是否有看港交所2020年11月9日的华翰公告?请问你们这样的股权转让合法吗?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已知晓相关事宜,汉方药业股权转让所需法律程序已履行完毕。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六:贵州三力2017、2018、2019年每年经营性现金流都小于净利润。
汉方药业2019年净亏损 1.2亿,经营性现金流却是+2.55亿,为什么有如此大差异?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2019年度亏损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造成,非日常经营活动。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七:2019年8月2日,姚总变更为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的法人代表。
您不知道该公司为华 瀚全资下属企业吗?请问,是否您在2019年8月12日股权合同上代表汉方医管签字?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人未在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履职,汉方药业股权转让已履行 完毕所需法律程序。
问题八:再问姚总,如果清盤人最終證明8月13日的轉讓無效,對本次資產重組,會不會有不利 影響?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股权转让已履行完毕所需法律程序。
问题九:汉方药业本为华瀚健康的子公司,没有经过华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就被转出,姚总,您 是汉方药业的总经理,您应该知道怎么被转出的吧?请正面回答。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完毕股权转让所需法律程序。
感谢您的提 问!问题十:2019年清盘人给你电话和信件,是询问华瀚健康的资讯还是询问汉方药业的资讯?清盘 人是否到过工厂所在地实地考察?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人未接待过清盘人来汉方药业实地考察。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 注。
问题十一:2019年8月12日,漢方藥業召開股東會確定從漢方醫藥轉讓出去。
但是2019年8月 3日華翰健康已經被法院頒令清盤,股東權利力屆時就歸屬清盤人了。
請問姚廠長,漢方藥業8月12日召開股東會,是否依法得到清盤人同意?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完毕股权转让所需法律程序。
感谢您的提问! 问题十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公告中披露,2019年8月12日召开汉方药业股东会以决定汉方药业之股权变更问题。
当时主要股东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占比95%,姚先生占比5%,请问该大会具体参加人员包括哪些人?股权转让协议签字人是否是姚总?清盘人是否知晓此事?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东会参与人系汉方药业股东,已履行完毕相关法律程序。
问题十三:在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中,提到公司提供了2018年底股东权益为38769万元,该资料是否准确?姚总最后决定6888万元价格将95%的股权卖掉,这个价格是否合理?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2018年度以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期末及2020年6月30日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该次股权转让已经汉方药业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一致结果,已经评估。
问题十四:审计报表显示,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同意按照6888万元将持有的94.86%股权转让给贵州友利源商贸有限公司。
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是否收到了这笔现金?作为汉方医药资产管理的负责人,您如何处置这笔现金?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医药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交易已完成。
问题十五:本次交易方案,贵州三力出资11190万元,盛永建出资5000万元,邓代兴出资10000万元,贵安顺祺出资7000万元,合计33190万元,一边股东权益神奇减少,一边又通过增资方式补充股东权益,除了股东结构发生大幅改变之外,对企业意义在哪里?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2018年度以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期末及2020年
6 月30日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问题十六:审计报告注释6.7条显示,2019年公司核销了7000万元其他应收款,2020年上半年核 销了4500万元其他应收款。
请问这些其他应收款到底是什么?有多少金额和关联企业和关联人相关?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账龄较长、已无回收可能性的其他应收款,与关 联方无关。
问题十七:请问姚总,汉方药业股东权益从2018年底38769万元到2019年底-8977万元。
即使 考虑到2019年存在12044万元亏损,中间还是有35702万元差距。
我们在现金流量表中并没有发现给股东的大额分红或者资金返还,请问35702万元资金去了哪里?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2018年度以前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期末及2020年6月30日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度汉方药业未进行分红。
问题十八:审计报告出现2019年销售费用为29308万元,注释34.2条显示2019年销售费用共支付现金14174万元。
二者之间15134万元的销售费用为非现金支出,这些支出包括什么具体内容?有多大金额和关联企业相关?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现金支出为公司预提的销售费用,与关联企业无关。
问题十九:
1.一方面终止汉方药业、德昌祥,理由是经营不理想问题终止重组;另一方面又对不理想的企业进行增值,这是为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所有股东考虑吗还是另有其他目的?
2.明知道这几个标的企业存在瑕疵纠纷,为什么三番五次如此执着的对这些企业如此青睐?是资产质量很优秀还是有什么原因?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药品批文丰富,深耕市场多年,但因战略决策失误导致经营状况不理想,现阶段无法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为避免商业机会旁落,分散公司产品集中风险,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先行参股汉方药业。
问题二十:您和罗战彪先生长期担任汉方药业董事长和总经理,一手把企业经营成为贵州省标杆企业,获得贵州省委多次表扬,还多次上了贵州新闻。
同样的团队,为什么将汉方药业弄到了现在不得不卖身三力制药?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发展困境主要系公司战略决策失误所致,本人相信引入贵州三力有助于汉方药业未来发展。
问题二十一:请介绍一下汉方药业最近三年的股权交易情况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近三年的股权交易情况,请以公司工商变更公示信息以及公告信息为准。
问题二十二:在2015年华瀚健康32亿港币股权融资书中,明确写明您为华瀚健康之高级管理人员。
到今天为止,贵州汉方医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旧为华瀚健康全资子公司,您仍是该公司法人代表。
您为什么觉得与华瀚健康无任何关联?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人未在贵州汉方医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履职,工商信息尚未变更,本人与华瀚健康无关联关系。
问题二十三:汉方药业为什么卷入《焱景祥和医疗私募股权基金基金合同》、《鑫富园森私募股权基金基金合同》、《齐民齐富瑞达医疗私募股权基金合同》、《深圳焱景康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四家私募基金的司法诉讼?导致纠纷的商业条款是什么?姚总是否签字同意?是否和关联人有关?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该事项正在诉讼过程中,具体情况以法院判决为准。
问题二十四:陈女士,你是华创证券的管理人员吗?设立这个有限合伙spv结构的目的是什么?在这次重组中充当什么角色?资金来源和投资人是谁?和三力是什么关系?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本人与华创证券没有关联关系。
贵安顺祺系依法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并非SPV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作为汉方药业的现股东,我们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投资汉方药业的股权资产。
贵安顺祺的资金来源是合法合规,与三力制药没有任何关系。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二十五:请问姚总,2019年8月3日,清盘人陈浩然先生和徐丽雯女士进场接管华瀚健康。
请问清盘人迄今为止是否联系过姚总?清盘人是否到访过汉方药业厂区?姚总是否和清盘人有信件和电话往来?又向清盘人提供了哪些数据和数据?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曾接到清盘人电话与信件,由于本人与华瀚健康无任何雇佣关系,不知晓华瀚健康经营情况,所以汉方药业未提供资料。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二十六:请问投资汉方药业之后对其经营发展如何规划去实现盈利呢?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产品种类丰富,市场认可度较高,现有经营困境主要由于原管理层战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所致。
公司在医药制造业经营多年,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将与控股股东利用各方优势和资源,协助制订汉方药业发展战略、整顿管理团队、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治理水平,恢复汉方药业的生产经营,从优化工艺、完善采购管理和提升设备运行效率等方面降低生产成本,开展学术推广、打造重点标杆医院、强化线上线下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等手段打开销售渠道,增强汉方药业的盈利能力。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二十七:姚总,我在启信宝上看到还是汉方医药资产的法人,媒体多次曝光了汉方药业和港股华翰健康有交集,请问你跟华翰健康是什么关系?是管理人员还是员工?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人未在华瀚健康任职,与华瀚健康也无任何关联。
谢谢您的提问!问题二十八:姚厂长,您好!请问,审计报告中出现大量担保、抵押和纠纷诉讼,还包括和关联企业的交叉担保。
姚总作为汉方药业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签字同意这些担保活动?能否以列表清单方式披露更多详细信息,尤其是合同时间。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关于汉方药业的担保活动,上市公司已充分披露,请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准。
感谢您的提问!问题二十九:为什么原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汉方药业和德昌祥贵司最终只投资一家?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与德昌祥均系贵州省知名药企,药品批文丰富,深耕市场多年,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问题,陷入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境。
经过公司历时3个月的详细尽调,发现德昌祥的债权债务关系较汉方药业复杂,经营规模小于汉方药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仅投资汉方药业。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问题三十:贵州三力只有8个国家医保目录产品,主打产品是咽喉用药,每年利润1个亿。
汉方药业有81个国家医保目录产品,主打产品是肿瘤用药,2019年亏损1.2亿。
为什么有如此重大差异啊?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汉方药业主要系原管理团队决策失误,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生产成本、管理成本较高所致。
感谢您对贵州三力的关注。

三、其他说明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敬请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公司非常感谢各位投资者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合营企业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维”)的通知,四川三维于近日收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送达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四川三维中标《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盾构管片采购招标》中的盾构管片GP03项目。
现将本次中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招标编号:ZTGJ2020-CG031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盾构管片采购招标盾构管片GP03招标人:中铁建昆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6.715km(含北延段、临江段和三站一区间),共设置8座车站。
设一座临江停车场(与19号线共用),主变电所2座。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盾构管片GP01;002盾构管片GP02;003盾构管片GP03。
预计中标金额:人民币382,463,617元(叁亿捌仟贰佰肆拾陆万叁仟陆佰壹拾柒元整)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本次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四川三维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将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四川三维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依据项目中标后的合同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两年,自公司向四川三维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
●四川三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
吴善国持有公司18.72%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一)项关联自然人之认定,其担任四川三维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四川三维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向四川三维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中四川三维的合营方股东不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
针对此次财务资助可能面临的风险,由吴善国个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若四川三维生产经营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四川三维财务情况恶化,从而失去财务资助款项的偿还能力。
●若吴善国本人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上述担保措施失效,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经济损失。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为保证合营企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四川三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中四川三维的合营方股东不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
针对此次财务资助可能面临的风险,由吴善国个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四川三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
吴善国持有公司18.72%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一)项关联自然人之认定,其担任四川三维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四川三维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向四川三维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0年11月29日,历次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如下表: 财务资助 额度(万元))期限 实际发生余额(万元)额(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是否有担保措施
1 3,000 2020.9.24-2022.9.23 3,000 3,021.175 1.05 是
2 5,000 2020.11.12-2023.11.11 5,000 5,003.85 1.75 是 合计 8,000 - 8,000 8,025.025 2.8 是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善国经营范围: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混凝土轨枕、道岔、接触网支柱、橡胶垫板、套管、尼龙挡板座、挡板、螺纹道钉、弹条、城市地铁、高速铁路、轨道交通设施、铸造件、防腐轨道扣件铁路线上料产品、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商品混凝土、建筑及市政建设配套产品、钢筋混凝土轨道板、地铁管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营业期限:2019年3月20日至永久住所:成都市新津县金华镇清云北路2号(工业园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天健审[2020]1777号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996,718.44 185,221,357.01 负债总额 8,254,495.77 91,286,168.56 净资产 98,742,222.67 93,935,188.45 营业收入
0 98,699.11 净利润 -1,257,777.33 -4,807,034.22 货币资金 88,564,091.13 23,755,598.48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
资比例(%) 出资方式 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400万元 34 货币 广西三维 6,600万元 66 货币 合计 10,000万元 - - 广西三维虽拥有四川三维股东会66%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原因如下:根据四川三维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所审议(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66.67%)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因公司拥有的股东会表决权为66%,故广西三维无法控制四川三维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公司董事2名,占比未达到三分 之
二,故广西三维无法控制四川三维的董事会。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资金额度及期限:公司向合营企业四川三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 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两年,自公司向四川三维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利率及计收方式:利率按3.85%/年执行。
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至实际还款日 之间的实际使用期限计算。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合营企业四川三维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合营企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经营资金周 转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自身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为四川三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四川三维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9,393.51万元,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9.87万元且净资产规模较小,尚未实现盈利,存在到期无法还本付息的风险。
针对财务资助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四川三维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需求提供借款,严格监督四川三维的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四川三维的财务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借款。

2、针对公司向四川三维提供财务资助所形成的债权,公司股东、四川三维董事长吴善国先生同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四川三维到期无法还本付息,公司将要求吴善国先生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向四川三维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内。
相关风险提示:若四川三维生产经营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四川三维财务情况恶化,从而失去财务资助款项的偿还能力。
若吴善国本人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上述担保措施失效,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经济损失。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日常关联交易除外)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广西三维向四川三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三维已经向四川三维提供了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广西三维向四川三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三维已经向四川三维提供了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证券代码:600035公司债代码:155321公司债代码:163303 公告编号:2020-06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联合体参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安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该项目设备采购及供应服务,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签署、款项收付等具体事宜。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联合体中标湖北交投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0)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证券代码:600035公司债代码:155321公司债代码:163303 公告编号:2020-069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联合体参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该项目设备采购及供应服务。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联合体中标湖北交投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0)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证券代码:600035公司债代码:155321公司债代码:163303 公告编号:2020-070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中标湖北交投视频联网监测 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该项目中标价为6,393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设备采购及供应联合体成员对应中标金额预计在4,000—4,800万元之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联合体参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9,768,566.34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接到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以下简称“交投撤站项目部”)和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中标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价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内容对应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预算7,264万元的88.01%,即6,393万元。
其中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该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采购及供应,对应交易金额预计在4,000—4,800万元之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该项目招标单位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下设机构,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湖北交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9,768,566.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0%。

二、关联方介绍(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关联方名称: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系湖北交投下设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F法定代表人:龙传华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时间:2010年9月30日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36号顶琇广场A栋25楼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经营范围:全省公路、铁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通 开发与应用;项目评估、咨询;资产经营及管理;金融、股权投资及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土地综合
开发;风险投资;国际经济及技术合作。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末资产总额4,403.33亿元,资产净额1,348.56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334.30亿元,净利润42.09亿元。
(二)其他承包人基本情况
1、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H法定代表人:杨忠胜注册资本:87,158.33万元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经营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可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境内外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铁道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园林景观)、生态旅游、建筑工程、地下工程的科研开发、信息系统、评估、策划、规划、可研、勘察、设计、审查咨询、监理、招标代理、项目后评估、运营管理、试验、检测、加固、养护、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含配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和相关产品销售;承担境内外岩土工程、水文和工程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境内外工程测绘、航测、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承担上述项目境外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出口以及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承担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及养护;港口、航道、水上防护建筑物、口岸设施、飞机场跑道和场站、水利工程的评估、规划、可研、设计、监理、咨询和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图文设计与制作。

2、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X0法定代表人:闵泉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98号经营范围: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设计、规划;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消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勘察设计;道路安全评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设计及研究;桥梁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公路管理与养护;隧道运营管理与防灾救援系统科研;交通工程设计软件开发;交通工程高新产品代理与研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交通工程机电产品的销售;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关联交易标的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技术要求》,对湖北交投下属11个全资高速公路运营子公司所辖48条共4440.31公里的高速公路现有模拟图像和图像质量较差的老旧设施更换升级,并且在路段上云汇聚点部署视频上云网关,对主线、桥隧、服务区、收费广场、超限检测站点、ETC门架以及移动视频等视频资源进行转码,以统
一、标准的视频压缩格式和传输协议,将视频推送至省级云平台,并保障高效可靠传输,实现湖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资源与省级云平台统一汇聚。
总承包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1)更换高速公路主线、桥隧、服务区、收费广场中的模拟摄像机为数字摄像机(含隧道洞口,不含隧道内);
(2)完成11个全资高速公路运营子公司主线、桥隧、服务区、收费广场、超限检测站点、ETC门架以及移动视频等资源在视频集中点汇聚、转码,以统
一、标准的视频压缩格式和传输协议,将视频推送至省级云平台,并保障高效可靠传输;
(3)完成各视频集中点至省级云平台的网络租赁;
(4)完成各视频集中点的网络安全系统建设;
(5)实现云端视频资源分发和管控功能,具备云端视频资源在湖北交投落地、展视功能;
(6)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国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技术要求》(交办公路函[2019]1659号),以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技术要求》(鄂交发[2020]125号)文件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7)完成工程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的后续服务等;完成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实施及缺陷修复。
本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 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其中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该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采购及供应,对应交易金额预计在 4,000—4,800万元之间。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本次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开标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 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下一步,公司将同联合体一道与湖北交投签署合同,作出履约安排。
湖北交投为湖北省省属国有企业,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湖北交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具备履约能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已成立智能交通事业部,将智能交通作为公司转型发展的新阶段目标,持续加大拓展力度,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项目中积累了经验,取得了系列成效。
与合作方以联合体形式共同参与湖北交投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更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增强公司在智能交通业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如能顺利实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交易活动,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的独立性不受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安军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该议案同日亦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组建联合体参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讨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在事前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认为开展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开拓智能交通市场,树立品牌形象,更好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关联交易系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通过联合体向关联方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设备采购和供应,有助于公司开拓智能交通市场,树立品牌形象,更好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交易价格系通过公开招投标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历史关联交易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与湖北交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为18,479,090.40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8%;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湖北交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为19,768,566.34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0%。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878证券简称:浙商证券公告编号:2020-1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5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901964电子邮箱:zszq@
2、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10-56839579电子邮箱:pengdi@、yanxi@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公告编号:2020-1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公司因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及华泰联合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0,566,037.74元,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减预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2,587,373.2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8,664.4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55号)。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10 795,013,265.30 专用账户(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 泉支行[注] 70 164,926,384.29 专用账户(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 山支行 00999 4,604,828.70 专用账户(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支行 405248501231 767,815.58 专用账户(活期) 合计 - 965,312,293.87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二级支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一)监管协议签署主体 序号 专户账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1 1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 70
3 0099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4052485012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二级支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二)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泽夏、龙定坤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以本协议第十三条指定邮箱发送)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如果甲方因涉嫌发行申请或者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甲方同意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丙方指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行为。
查处结束后,解除上述冻结等处置措施。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466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133号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54,044,7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910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杨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迟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欧俊明先生、陈磊先生、逯东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迟峰先生、余驰先生、杨武正先生、唐小飞先生、王晶先生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参加;董事长杨铿先生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瑞华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A股 1,445,804,661 99.4332 8,240,126 0.5668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0.0000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1《议关案于》增补公司董事的123,662,61893.75288,240,1266.24720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林涧、陈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公告编号:临2020-134号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的2020-071、073号临时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2020年11月末的回购情况公告如下:2020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5.29元/股、最低价为5.1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1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0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购买的最高价为5.52元/股、最低价为5.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416.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监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号),监事周裕生先生因涉嫌职务侵 占于2020年10月3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周裕生先生的通知,其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出 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沪公静(经)取保字(2020)101843号】以及静安区看守所出具的《释放证明书》,因涉及上海市静安区正在侦查的某公司非法经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 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并已于2020年11月27日从静安区看守所释放,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1月28日起算。
监事周裕生先生为公司退休返聘的顾问,已不实际担任除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取保候审后可正常履职,相关事项对公司正常的业务运作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王建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817号)。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王建先生及任志祥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汪炜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王建先生及任志祥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2020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汪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根据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自王建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之日起,黄志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自任志祥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之日起,韦东良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
黄志明先生及韦东良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本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黄志明先生及韦东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袁放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袁放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该等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袁放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袁放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本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袁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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