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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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4月30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20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2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合同已于2020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故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
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
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变更基金经理而进行相应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4月8日,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2022年4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4二、释义.....................................................5三、基金管理人.................................................11四、基金托管人.................................................20五、相关服务机构...............................................24六、基金的募集.................................................42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3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4九、基金的投资.................................................56十、基金的业绩.................................................70十
一、基金的财产...............................................72十
二、基金资产估值.............................................73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0十
四、基金费用与税收...........................................82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5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6十
七、侧袋机制.................................................94十
八、风险揭示.................................................97十
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5二
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8二十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7二十
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0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53二十
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56二十
五、备查文件..............................................157
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绪言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释义 更新招募说明书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
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的开放日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37、封闭运作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 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41、《业务规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3、申购: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4、赎回: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5、基金转换: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5、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基金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021-2053
7888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万元人民 (%) 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林惠先生,董事长,会计学本科。
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 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 机构运营部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 营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运营中心总经理。
1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
徐春庭先生,董事,总经理,武警技术学院本科。
历任武警绍兴市支队司令部见习参谋、副连职参谋;武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职员、经理助理,富阳营业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核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清算存管中心筹建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金融衍生品部筹建负责人、总经理,清算存管中心总经理。
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陈可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历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部长(主任),现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任集团职工监事、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唐静波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EMBA)。
历任诺亚(中国)财富管理中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德清瀚叶科创文化园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雍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科研所副所长;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
历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
三、四、
五、六届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六届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长,上海市第十
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钜派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硕士,正高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专家库专家,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上海市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副会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职工监事:殷平先生,职工监事,产品战略部总监,产业经济学硕士。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六级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
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战略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徐春庭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上海大学双学士,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管理学硕士。
历任建行上海市徐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经理助理,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经理;建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为臻先生,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南昌大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本科。
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 1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德邦基金运作保障部总
经理。
2018年10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

4、督察长:吴林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5、基金经理:沈犁先生,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MBA、文学学士。
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惠理集团高级分析员。
2020年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2020年12月9日至2022年4月29日夏钦先生,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
历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UBS(瑞银)董事、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策略研究经理。
2015年9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徐春庭先生,董事,总经理;金梓才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总监;朱海东先生,量化投资一部总监助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罗晓倩女士,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1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1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执行—复核”机制贯穿全程。
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通过科学 1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

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
由风险管理部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
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6)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工作覆盖到全公司所有业务环节,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平台,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
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通过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公司的业务流程检查、参加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和进行访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文化教育活动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事中 1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风险控制则是对相关业务进行全程的跟踪,以及实现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业
务操作规范化、精细化来进行;事后风险管理则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来开展。
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的系统评估,对公司层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解决。
在投资风险环节,针对不同产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资风险进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过阀值由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并根据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在业务风险环节,协助营销部门和产品研究部门前瞻性地对新产品的风险和结构进行规划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切实解决实际业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操作风险环节,对公司层面的制度、流程、系统和项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发现和解决后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估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长管辖的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开展,在组织结构及报告制度上均独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运营部门。
风险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调查取证和撰写签发,能保证报告独立性与客观公正。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本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注册日期:1997年04月10日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陆拾亿零捌佰零壹万陆仟贰佰捌拾陆人民币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电话:0574-89103171(二)主要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3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16人,10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 2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
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2021年3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82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1457.72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
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 2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
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 2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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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电话:021-20537888传真:021-20537999联系人:何亚玲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公司网址:
2、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客服电话:95574公司网址: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法定代表人:俞仕新联系人:米硕联系电话:0551-62257039 2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客服电话:95578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李新华联系人:奚博宇电话:021-68751860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公司网址: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法定代表人:陆建强联系人:陶志华电话:0571-87789160客服电话:95336公司网址:
(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法定代表人:武晓春联系人:李林电话:021-68761616-6429 2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客服电话:400-8888-128或021-68639618公司网站: 更新招募说明书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法定代表人:刘学民联系人:梁健佩/吴军电话:0755-23838751客服电话:95358公司网址:
(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法定代表人:李福春联系人:付静雅电话:0431-82006251客服电话:95360公司网址:
(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钱俊文联系人:王一彦电话:021-20333333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2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法定代表人:范力联系人:陆晓电话:0512-62938521客服电话:95330公司网址: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法定代表人:魏庆华联系人:和志鹏联系电话:010-66559371客服电话:95309公司网址: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刘秋明联系人:李晓皙电话:021-22169111客服电话:95525公司网址: 2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10、18、19、35、36、38、39-44楼法定代表人:孙树明联系人:马梦洁电话:020-87555888-6932客服电话:020-95575公司网址: (1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法定代表人:翁振杰联系人:黄静电话:010-84183333客服电话:4008188118公司网址: (1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法定代表人:姚志勇联系人:祁昊联系电话:0510-82831662客服电话:95570公司网址: 2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贺青联系人:钟伟镇联系电话:021-38676666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网址: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周杰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021-23219061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公司网址: (1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法定代表人:庞介民联系人:熊丽电话:0471-4972675客服电话:956088公司网址: 2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法定代表人:章宏韬联系人:樊忠亚联系方式:0551-65161675客服电话:95318公司网址: (1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层法定代表人:黄金琳联系人:王虹电话:021-20655183客服电话:95547公司网址: (2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法定代表人:张海文联系人:孙燕波电话:010-85556048客服电话:95390公司网址: 3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法定代表人:俞洋联系人:刘熠联系电话:021-54967552客服电话:95323公司网址: (2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法定代表人:赵洪波联系人:姜志伟联系电话:0451-87765732传真:0451-82337279客服电话:956007公司网址: (2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法定代销人:李刚联系人:袁伟涛联系电话:029-63387256客服电话:95325 3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2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法定代表人:吕春卫联系人:丁倩云联系方式:010-86499427客服电话:400-620-6868公司网址: (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法定代表人:冯鹤年联系人:韩秀萍联系电话:010-85127609客服电话:95376公司网址: (2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法定代表人:李剑锋联系人:王万君联系电话:025-58519523客户服务电话:95386 3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传真:025-83369725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2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联系人:王超电话:021-38632136客服电话:95511转8公司网址: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法定代表人:何伟联系人:邵珍珍联系方式:021-53686262客服电话:4008918918公司网址: (29)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法定代表人:毕劲松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10-59366070传真:010-59366055 3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客服电话:95381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3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法定代表人:徐朝晖联系人:张吉安电话:029-87211668客服电话:95582公司网址: (3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法定代表人:高振营联系人:江恩前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20客服电话:95351公司网址: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祝瑞敏联系人:张晓辰 3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电话:010-83252184客服电话:95321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法定代表人:陈共炎联系人:辛国政电话:010-83574507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公司网址: (3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十
一、二十
八、二十
九、三十、三十一层法定代表人:郝京春联系人:赵楠联系电话:0755-83007003客服电话:4000-188-688公司网址: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法定代表人:张巍联系人:梁浩 3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电话:0755-83530715传真:0755-83515567客服电话:400-6666-888/95514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3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霍达联系人:黄婵君电话:86-755-82960167传真:86-755-83734343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公司网址: (3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法人代表:高涛联系人:胡芷境电话:0755-88320851客服电话:95532公司网址: (3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3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沈如军联系人:杨涵宇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客服电话:400-910-1166传真:010-65051156公司网址: (3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法定代表人:吴小静联系人:罗艺琳电话:0755-82943755客户电话:95329网址: (4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马静懿电话:010-60833889客服电话:95548公司网址: (4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3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法定代表人:冯恩新联系人:焦刚电话:0531-89606166客服电话:95548公司网址: (4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法定代表人:张皓联系人:刘宏莹电话:010-60833754客服电话:400-9908-826公司网址: (4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法定代表人:胡伏云联系人:龙江虹电话:020-88836999客服电话:95548公司网址: 3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法定代表人:李峰联系人:李明娟电话:0531-68889344客服电话:95538公司网址: 更新招募说明书 (4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法定代表人:宁敏联系人:许慧琳联系电话:021-20328531客服电话:4006208888公司网址:/ (4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许梦园电话:010-85156398客服电话:400-8888-108公司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3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销售本基金。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
(二)登记机构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电话:021-20537888联系人:刘为臻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负责人:韩炯联系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00联系人:丁媛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公司电话:(021)22288888 4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传真:(021)22280000签章会计师:朱宝钦、骆文慧业务联系人:朱宝钦 更新招募说明书 4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募集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募集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28日证监许可[2020]242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二)基金类型及基金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元。
(四)募集期及募集结果本基金募集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4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0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614,718,186.26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213,616.17份),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总户数为8,485户。
4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更新招募说明书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20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开放式运作之日起不超过30天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开放式运作之日起不超过30 4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天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 4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 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4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本基金暂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但若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M<100万100万≤M<300万300万≤M<500万M≥500万(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47 申购费率1.5%1.0%0.5%每笔1000元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180日 0.50% Y≥180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 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4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费用=固定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例一: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净申购金额=5,000/(1+1.5%)=4,926.11元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元申购份额=4,926.11/1.1280=4,367.12份即:该投资人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元,则可得到4,367.12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30日,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61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0×1.1615=11,615.00元 4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用=11,615.00×0.5%=58.08元净赎回金额=11,615.00-58.08=11,556.92元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30日,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61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556.92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5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发生上述第7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5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
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 5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
(1)
(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网站等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刊登 5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在规定媒介公告相关的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5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基金份额的质押或其他业务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登记机构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5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基金的投资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5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1、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界定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府政策目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如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而引起高景气程度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筛选景气行业。
定性方面主要分析以下四个要素:1)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契合程度,是决定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
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契合的行业,将获得稳定提升的社会需求,从而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处于景气状态;2)政府的政策目标,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重大影响。
政府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扶持、产业振兴政策,是推动相关行业景气程度长期向好的重要力量;反之,政府针对某些行业的调控政策,亦是抑制相关行业景气程度的重要因素;3)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周期性波动存在密切联系,同时,由于各行业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的不同,因此,经济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将对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造成不同的阶段性影响;4)行业的各项内生因素,包括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从而能够创造新的需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也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本基金将在对以上影响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以行业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变化趋势等定量指标判断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并通过与市场平均 5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水平和行业历史水平的比较,优选出景气程度高或趋势向好的景气行业。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价值成长策略(GRAP),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 估值水平等指标,在景气行业中选择估值合理且确定性成长空间大的个股。
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1)久期调整策略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趋势的预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策略。
5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投资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化、流动性情况和市场规模等,相机调整不同市场的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分析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不同信用级别的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4)精选个券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分析系统,针对发债主体和具体债券项目的信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并结合债券担保条款、抵押品估值、选择权条款及债券其他要素,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和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细致调研,并做出综合评价,着重挑选信用评级被低估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良好,信用评级有可能被上调的券种。

(5)息差策略在综合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利率的债券,通过正回购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

(6)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5、股指期货的交易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 5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 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6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包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6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13)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4)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
(2)
(9)、(14)、(15)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 6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或禁止行为,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6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综合反映了中国A股市场上市股票价格的整体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
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是目前市场上专业、权威和稳定的,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状况的债券指数。
因此,中债综合指数是衡量本基金债券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变更名称,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代表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6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4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年3月 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 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金额(元) 404,793,208.26404,793,208.26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70.3270.32- 6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7金合计8其他资产9合计 - 15,675,694.71155,162,615.09575,631,518.06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7226.96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D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G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I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M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N设施管理业 公允价值(元)- 296,547,360.3624,036.127,674.06 16,049,880.00- 13,409,353.9818,433,674.92 33,640,849.80 149,771.02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51.600.000.002.792.333.215.85 0.03 6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居民服务、修理和O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R业S综合 合计 11,736,162.0014,794,446.00404,793,208.26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42.5770.4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1603456九洲药业2603259药明康德3600519贵州茅台4600276恒瑞医药5300601康泰生物6300122智飞生物7600690海尔智家8002507涪陵榨菜9600009上海机场10000858五粮液 数量(股) 924,780239,949 16,200317,500167,793132,451593,400400,431277,200 58,427 公允价值(元) 35,354,339.4033,640,849.8032,545,800.0029,238,575.0022,984,285.1422,846,472.9918,502,212.0016,822,106.3116,049,880.0015,657,267.46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6.155.855.665.094.003.983.222.932.792.72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6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更新招募说明书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国债期货合约。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68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1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其他
8 合计 金额(元)
155,121,595.9241,019.17155,162,615.09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9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基金的业绩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31日 1.60% 0.30% 3.15% 0.74% -1.55% 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7.98%1.49%-2.17%1.20%-5.8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20年12月9日-2021年3月31日) -6.51% 1.32% 0.91% 1.11% -7.42% ②-④ -0.44%0.29%0.21%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70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仓期末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71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
一、基金的财产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72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
二、基金资产估值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合约、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1、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3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74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 75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76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77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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